首页 理论教育主观辩证法的正确英译法

主观辩证法的正确英译法

【摘要】:要想把ontology汉译改为“主观处理论”,也需要相应地阐述好“本体论”这一概念的正确的汉译英问题。笔者认为,“本体论”这一概念的正确的汉译英应当是induction,即还原论或归纳法。这种思维方式应当算是induction所反映的一种情况或存在形式。当然,要把“本体论”翻译成ontology也不能说是错误的,因为ontology是induction的上位词,是一个比induction更抽象的词。这就像把人说成哺乳动物是完全正确的,同时把人说成动物,也是完全正确的一样。

要想把ontology汉译改为“主观处理论”,也需要相应地阐述好“本体论”这一概念的正确的汉译英问题。笔者认为,“本体论”这一概念的正确的汉译英应当是induction,即还原论或归纳法。这是因为,中国古代思想史中的本体思想,或者是本原思想,是指把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还原为金木水火土加阴阳两极两气,“天意”,或者是“道”“仁”“心”等这样一些非常抽象,或者是非常直观简单的概念这一现象。这种思想也是一种还原性思维方法,也就是归纳思维方法。这种思维方式应当算是induction所反映的一种情况或存在形式。而ontology所反映的情况的范围要比induction大。ontology所反映的情况不但有归纳推理,也有演绎推理(deduction),还有各种其他推理,如类比推理,等等。它还包括简单说明、简单判断,乃至复杂说明、复杂判断,各种反思的结果,以及时态和语态这些中国古汉语依其上下文来判定,或者单独用词语来表达的意思。演绎思维是指寻找下位概念的过程,归纳思维是指寻找上位概念的过程,类比思维是指寻找平行概念的过程。所以,当我们把ontology与induction相对立时,ontology是一个比还原概念更为抽象的概念,它是还原概念的属概念和上位词。因此,当我们要把汉语中的“本体论”这一概念翻译成英语时,应当翻译成induction,而不是ontology。笔者认为,这种译法应该更为精确一些。

当然,要把“本体论”翻译成ontology也不能说是错误的,因为ontology是induction的上位词,是一个比induction更抽象的词。这就像把人说成哺乳动物是完全正确的,同时把人说成动物,也是完全正确的一样。但是,形式逻辑讲究的是“定义来自最近的属加种差”,[33]因此还是翻译成induction为好。这就如同把“哺乳动物”这一概念翻译成mammal(哺乳动物)比翻译成animal(动物)一词要好。这是因为,mammal一词能在一些情况下,使人们在定义一些动物,如狗和猫时,更容易找到离这些动物最近的属概念。此外,用最近的属加种差来定义一个概念或者是一个词,可以让别人更快地了解某一客体更多方面的情况,加快联想其他概念与概念的速度,从而帮助别人更快更好地利用这一客体。例如,一个苹果的属概念可以有水果植物果实、食品、东西、物质,等等。但是,假如我们在没有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将一个苹果的属概念定格为水果,那么作为第一次听说苹果这个概念的读者或者是听者的受众,马上就会知道这个苹果的许多特征,比如,红富士苹果可以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充饥;它的水分比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渴;它的味道一般比较可口,等等。假如将这个红富士苹果的属概念定格为植物果实,那么第一次听说苹果这个概念的读者或者是听者的受众,就不会知道这个苹果到底是水分较大的水果,还是比较坚硬且不能在一定程度下解渴的植物种子,如谷子、豆子、玉米粒,等等。所以为了加快彼此语言交流和理解的速度,人们在对一个客体进行定义时,需要讲究“来自最近的属加种差”。(www.chuim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