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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辩证法公理化的实践形式

【摘要】:当代实践概念所处的第三个对立状态就是把实践作为一个属概念,与其种概念/存在形式/种项/外延/子项进行对立,如把实践与生产活动进行对立、把实践与处理社会关系的活动进行对立、把实践与科学实验进行对立、把实践与消费活动进行对立、把实践与人类婚配活动进行对立,等等。这也是哲学界目前始终说不清楚实践到底为何物的关键之所在。

当代实践概念所处的第三个对立状态就是把实践作为一个属概念,与其种概念/存在形式/种项/外延/子项进行对立,如把实践与生产活动进行对立、把实践与处理社会关系的活动进行对立、把实践与科学实验进行对立、把实践与消费活动进行对立、把实践与人类婚配活动进行对立,等等。

笔者认为,人类设立这一对立状态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实践这一概念,把人类所进行的各种有意识的活动概括起来,从而把人类所进行的各种有意识的活动作为一个整体来处理,用以明晰和简化人类个体的思维过程。

人类为明晰和简化个体的思维过程,为自己设立一些相对简单但更为抽象的思维环节或概念,是在其思维过程中普遍存在的现象。这是因为,每个人类个体的记忆力和思维能力,与人类可能思维的对象相比,总是十分有限的。例如,在我们探讨或研究植物光合作用和机能时,有时需要把植物界千千万万个个体和种类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和处理,并为此提出了“植物”这一与“动物”及“矿物”平等对立的概念或思维环节。又如,在我们研究人类与鲤鱼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时,就需要提出“脊椎动物”“陆生动物”“水生动物”和“鱼类”这四个相对于人类与鲤鱼这两个概念来说更为抽象的思维环节或概念,并且还需分别说明“脊椎动物”“陆生动物”“水生动物”和“鱼类”这四个概念所包含的内容,从而使我们能够进一步说明人类与鲤鱼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即人类与鲤鱼都是脊椎动物,但人类是陆生动物,用肺呼吸;而鲤鱼是水生动物,用鳃呼吸,等等。当然,在这一说明过程中,同时还要省去一部分水生动物,如各种鲸类、海豚、江豚、白鳍豚等也是用肺呼吸,在当下这一特定语境中,省去部分应该算是累赘性的说明。

以上情况说明,实践概念也具有二重性,也就是具有两种情况。这一二重性是说,在人类思维过程中,实践概念具有二重功能。它有时被用来表达人类的一些肢体活动,有时又纯粹是指人类的一个思维环节。这也是哲学界目前始终说不清楚实践到底为何物的关键之所在。

当然,从辩证唯物主义角度来考察,人类所提出的许多概念都反映着不依赖人类的思维而存在的一些客观现象和现实。但是,这些客观现象和现实还需要经过人类头脑的主观处理这一环节,才能形成既能从某一角度反映客观现象和现实,又不同于客观现象和现实本身的一些概念和范畴。而且,人类个体在主观处理这些客观现象和现实的过程中,还具有相当大的自由度。例如,当代中国人把人类所进行的经过多种因素限定的肢体活动称为实践,而英国人则把类似活动称作practice。再如,中国人有时把老虎称作动物,有时又把老虎称作脊椎动物,有时又把老虎称作哺乳动物、食肉动物、猫科动物,等等。这些对老虎的多种称呼都是正确的,都是符合历史事实的,都是能够得到人类共同体理解的称呼。这些现象就是人类在主观上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自由处理不依赖人类的思维而存在的客观现象和现实的事例。人类根据自己实践和思维的需要,将自己所进行的各种有意识的活动抽象成程度不同的概念,也是人类个体在主观上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用多种方式方法自由处理不依赖自己的思维而存在的客观现象和现实的一种表现。人类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实际历史发展过程也表明,正是由于人类在主观上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自由处理不依赖于自己的思维而存在的客观现象和现实,才能够不断深化对不依赖于自己的思维而存在的客观现象和现实的认识。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上面所提出的当代实践概念所处的这三种对立状态,虽然都是由人类在自己的思维过程中主观建立起来的,但这三种对立状态却是人类在处理实践概念与其他主观概念之间的联系,并进一步通过这些概念把人类主体活动与人类所处的整个客观环境联系而建立起来的不可缺少的思维环节。或者说,人类是通过这三种对立来反映人类活动与人类所处的整个客观环境之间的关系的。只有对当代实践概念所处的这三种对立状态都有一个比较深刻的了解,我们才能正确地把握当代实践概念的外延和内涵,以及当代实践概念所承担的社会功能,从而使哲学工作者摆脱到现在为止还说不清楚实践到底为何物的尴尬处境。

【注释】

[1]康德对这一问题也有类似看法,他曾说:“人类理性不是从概念开始的,而是从普通经验开始的,所以是以某种实存之物为基础的。”(康德:《纯粹理性批判》,邓晓芒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466页。)但是,康德始终没有将这个实存之物锁定为人类自身。

[2]苗力田:《亚里士多德全集》伦理学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32-136页。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75页。

[4]徐长福:《拯救实践:原实践学探颐》,《江海学刊》(南京),2006年第3期,第7页。

[5]李圃:《甲骨文文字学》,上海:学林出版社,1995年,第16、22页。

[6]赵家祥:《关于人掌握世界的基本方式》,《人文杂志》(西安),2006年第5期,第6-12页;赵家祥:《准确把握实践界限,克服泛实践论倾向》,《学习与探索》,2005年第2期,第24-30页;赵家祥:《理论与实践关系的复杂性思考——兼评唯实践主义倾向》,《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1期,第5-11页;赵家祥:《深刻理解实践的本质和丰富内容》,《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2期,第1-7页。

[7]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司:《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两课”教学基本要求修订说明》,《教学与研究》(北京),2003年第2期,第17页。

[8]徐梅、董志勇:《论黑格尔的实践观》∥李映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教学艺术》,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27-134页。

[9]凌蒙初:《初刻拍案惊奇》第三十四卷。(www.chuimin.cn)

[10]《辞源》(1980年修订本)第一册,“姑娘”条,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

[11]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387页。

[12]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郭大力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年,第25页。

[13]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司:《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两课”教学基本要求修订说明》,《教学与研究》(北京),2003年第2期,第17页。

[14]《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概论》(2010年修订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第34-36页。

[15]蔡俊生:《人类社会的形成和原始社会形态》,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第183-212页。

[16]叶蜚声等人著,王洪君等人修订:《语言学纲要》,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4版,第38页。

[17]叶蜚声等人著,王洪君等人修订:《语言学纲要》,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4版,第161页。

[1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69-471页。黑格尔曾说过,“质的本性是要依靠量的比率”。(黑格尔:《逻辑学》上卷,杨一之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6年,第387页。)“如果某一质量统一体或尺度中的量超出了某种界限,则和它相应的质也就随之被扬弃了。”(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2版,第238页。)

[19]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一书中曾说过:“我们在先验逻辑的第一部分曾以规则的能力来解释知性;在这里我们把理性与知性相区别,将把理性称为原则的能力。”(康德:《纯粹理性批判》,邓晓芒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62页。)康德对理性的这一属加种差式的定义,确实让人摸不着头脑。

[20]董志勇:《劳动、所有制和绝对价值》,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6页。

[21]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一书中曾说过:“所有双方相互冲突的命题在不同的关系中可以同时是真的……理性在经验性的运用上按照常规进行,而在先验的运用上则按特殊的方式进行。”(康德:《纯粹理性批判》,邓晓芒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450-452页。)

[22]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2版,第293页。

[23]黑格尔:《逻辑学》上卷,杨一之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6年,第392页。

[24]《毛泽东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2年,第272-27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