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主观辩证法公理化:实践与意识、认识、理论、理性

主观辩证法公理化:实践与意识、认识、理论、理性

【摘要】:当代实践概念所处的第二种对立状态是实践与意识之间的对立。也就是说,人们设立这一对立的目的是要了解人类理性活动内部的自身差别问题,使人明白要发展实践就需要发展理论的道理。人类实践总是要在一定的认识和理论指导下进行。所以说,高水平的实践来自于高水平的认识、高水平的理论,或者说高水平的意识。

当代实践概念所处的第二种对立状态是实践与意识之间的对立。当人们把实践与意识对立起来的时候,需要了解和解决的问题是人类到底是如何发展自己所创造出来的理论和实践的。也就是说,人们设立这一对立的目的是要了解人类理性活动内部的自身差别问题,使人明白要发展实践就需要发展理论的道理。

在解决这一问题的过程中,需要对人类实践活动最直接的属概念——人类活动再做一次另一种分类。需要把人类活动划分为人类的肢体活动和人类的精神活动这两大类。人类的肢体活动又可再分为人类的本能反应和在人类意识控制下的活动这两小类。其中人类的本能反应有婴儿的吃奶、啼哭、蹒跚学步、眠中翻身等活动。在人类意识控制下的活动有用工具制造工具、建立和维护复杂的社会关系等。而人类的精神活动也可再分为人类的感觉和思维这两个环节。

人类的肢体活动本身以及人类肢体活动作用于外界所产生的结果可以被其他人类个体以及其他一些动物的感觉器官直接感觉到。例如,人类的行走奔跑、说话写字、唱歌跳舞、秋波传神、挥锄翻地、驾驶汽车、婚配生育,婴儿的吃奶、啼哭、蹒跚学步、眠中翻身等,都有可能被其他人类个体,以及其他一些动物的各种感觉器官所看到或听到,或者是通过触觉器官感觉到。但是直到今天,人类所进行的各种精神活动的过程还只能被精神活动者本人所直接知道,而无法被其他人类个体,以及其他一些动物的感觉器官所直接感觉到。

但是,人类所进行的精神活动的过程还是可以通过人类的一些肢体活动、文字语言或口头语言等方式,被物质化、客体化地表现出来,变成一种客体,从而被其他人类个体的感觉器官所直接感觉到,然后再通过其他人类个体的思维过程而被其他人类个体所知道和理解。例如,笔者对实践概念的思维、思考和认识,可以通过笔者的文字语言和口头语言表达出来,从而被其他人类个体的感觉器官所直接感觉到,然后再通过其他人类个体的思维过程而被其他人类个体所理解和把握。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一书的英译本称此过程为understanding。黑格尔《小逻辑》一书的英译本也称此过程为understanding。以往一些译著,把understanding翻译成知性。所以说,知性(understanding)是指一个涉及交流双方都能理解和把握某一客体,或者是某一事件的过程。笔者认为,在今后的翻译中,根据上下文,在有的地方,似乎把understanding翻译成“理解”更好一些。这是因为,在当代汉语语境中,把understanding翻译成“理解”似乎可以让非职业西方哲学研究者更容易理解和记忆。

被物质化、客体化客观地表达出来和未表达出来的人类精神活动的结果,常常被人们称为人类意识。人类意识的具体存在形式,即它的种概念/外延/种项/子项,有人类所创造出来的语言表达规则、思想、概念、命题、判断、感情、理论、社会政策、计划、行动方案等。今天,人类社会根据人类意识的具体存在形式的具体社会功能不同,已将其划分为政治法律思想、伦理学宗教艺术、哲学、自然科学、技术科学、语言语音学,以及仅仅涉及数量关系问题的管理学,等等。

当人们把意识与人类实践对立起来时,人类实践就是指人类在自己意识控制下所进行的肢体活动,即人类在某些语言规则、思想、概念、理论、社会规定、政策、计划或者是在某种行动方案控制下所进行的人类肢体活动。人类实践总是要在一定的认识和理论指导下进行。这一命题可以从水平不同的理论可以指导出水平不同的实践这一历史现象中得到证明。

人类的实践有水平高低之分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社会历史现象。例如,在二百年前的中国,一位农民一年生产的小麦最多不过数十吨。而2003年中国黑龙江垦区从美国进口了二十套超大马力农业耕作机具,每套机具每年可以耕种六万亩农田,每位操作该套机具的工人一年可生产小麦上万吨。在生产小麦这件事情上,中国黑龙江垦区的相关农业工人的生产实践水平,肯定远远高于二百年前中国清朝农民的生产实践水平。今天中国黑龙江垦区相关农业工人的生产实践水平之所以能够大大高于二百年前中国农民的生产实践水平,其直接原因就在于今天中国黑龙江垦区的相关农业工人能够正确地使用现代化的超大马力农业耕作机具和型号对路的燃油。而今天中国黑龙江垦区的相关农业工人之所以能够正确使用现代化的超大马力农业耕作机具,其直接原因首先就在于人类今天已经能够生产出超大马力农业耕作机具和型号对路的燃油。人类今天之所以能够生产和正确使用超大马力农业耕作机具和型号对路的燃油,其直接原因就在于今天人类对各种相关的自然规律和自然现象,如石油的蕴藏情况以及应该如何开采和提炼石油的技术的认识程度和理论总结,要比二百年前高得多。所以说,高水平的实践来自于高水平的认识、高水平的理论,或者说高水平的意识。

人们常说的“理性”,是人们对人类所进行的理性活动的一个抽象概括。人们进行这一抽象概括的目的,就是对自身所进行的理性活动,即实践活动进行量化处理,评判其活动水平高低。这是一个思维环节,因为人类要想对自身所进行的理性活动水平进行评判和比较,必须使自己的思维进入另一个环节,其相应的语言表述也要用不同的术语才能比较方便地进行。也就是说,理性活动与理性这两个概念之间既有联系,又有所不同,其相应的语言表述也就应当有所不同。这就像前不久中国哲学界开始跟随外国哲学界热议“现代性”与“现代化”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一样。“现代性”与“现代化”这两个概念之间既有联系,又有所不同。当把“现代性”与“现代化”这两个概念相互对立,即把它们相互区别和联系起来时,“现代化”是指一个人类共同体,或者是一个事物,与当今最先进的社会文化之间的联系;而“现代性”则是指一个人类共同体,或者是一个事物,与当今最先进的社会文化之间的联系程度。联系紧密的可以称其为“现代性”强,联系不紧密的需称其为“现代性”弱,没有联系的则需称其为没有“现代性”。所以说,“现代性”是人们在对一个人类共同体或一个事物的现代化程度,进行评判和量化时所想出的一个不同于“现代化”的思维环节。

同理,当我们把理性和理性活动这两个概念相互对立,即把它们相互区别和联系起来时,理性活动就是指人类个体的某些活动已经受到更多因素的限定这一简单事实。而说到理性,则是要对相关活动受到限定因素的多寡进行评判。已经受到更多因素限定的活动,就应该被称为高级理性活动;已经受到相对较少因素限定的活动,就应该被称为低级理性活动;而没有受到更多因素限定的活动,就应该被称为没有理性活动,或者是动物本能活动。相关活动受到限定的因素越多,其理性程度也就越高。

在以往的哲学社会科学论著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实践”这一概念有时与“思维”这一概念相对立,有时与“理论”这一概念相对立,有时又与“认识”这一概念相对立。笔者认为,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人类在用更多的因素限定自己活动的过程中,可以事先仅仅在自己的头脑中运用这种能力,即事先在自己的头脑中用更多的因素限定自己将来的肢体活动,而暂时不将自己的相关肢体活动付诸行动,从而在时间上和空间上将自己的精神活动与自己的肢体活动暂时分离。这一过程已被人类称作与思维、思考、认识或计划等含义相类似的概念或词语。

这里应当指出的是,“思维”这一概念有时还被人用来指称人类个体为提高自己的认识水平而进行的逻辑推理过程和想象过程。人们进行这类逻辑推理和想象的直接目的,也有可能并不是为了限定自己即将进行的肢体活动,而仅仅是为了提高自己的认识水平,甚至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或者是作为一种娱乐和休息。但是,当“思维”这一概念与“实践”这一概念相对立时,即当我们用“思维”这一概念作为我们应用“实践”这一概念的使用背景时,正是因为多了这一重限定或环节,所以“思维”这一概念在这一情况下,也就只能是指人类在进行肢体行动之前在头脑中用更多的因素限定自己将要进行的肢体活动的过程了。与此同时,“实践”这一概念也就只能是指人类所进行的肢体行动了。(www.chuimin.cn)

当我们把“理论”这一概念,以及与它相并列的其他同类概念,如语言规则、社会规定、政策、计划、行动方案等概念与“实践”这一概念相对立时,即当我们把“理论”这一概念,以及与它相并列的其他同类概念,如语言规则、社会规定、政策、计划、行动方案等概念作为应用“实践”这一概念的使用背景时,强调的是人类思维的结果,尤其是指被人类口头语言和文字语言等人类思维物质化、客体化形式所客观表达出来的人类思维结果。黑格尔曾说过,“理论超出了经验,一方面,它捏造了本身不见之于经验的感性观念,另一方面,它又使用思想规定;理论就是以这两种方式,使自己成为逻辑批判的对象。”[23]他这段话强调的是,理论既和实践有关,又是人们无法直接感觉到的思维的产物。

“认识”这一概念在当代汉语语境里有时专指思维过程。例如,毛泽东当年在《实践论》中就曾提出过“理性认识阶段”的概念。“认识”这一概念在当代汉语语境里有时也指人的感觉过程。例如,毛泽东当年在《实践论》中就曾提出过“感性认识阶段”的概念。在当代汉语语境里,“认识”这一概念有时也指思维结果,即指人们创造出来的思想、概念、命题、判断、理论体系、语言规则、社会规定、政策、计划、行动方案等。例如,毛泽东当年在《实践论》中就曾提出过“从理性的认识到革命的实践的飞跃”这一命题。在这一命题中,“认识”这一概念就是指人们思维的结果。所以说,“认识”这一概念在当代汉语语境里具体指什么,应视其上下文而定。

在这里,还应当注意的是,毛泽东当年在《实践论》中曾明确指出,人的感性认识过程,即人的感觉过程,是发生在人的实践过程当中的。[24]这一观点非常正确。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只有通过人类的实践活动这一环节,即通过人类在意识指导下的活动,如定向观察、考察、实验、付诸实践等环节,人类才能主动地了解到思维对象的各种信息,完成人类的感觉过程。但是,这样一来,我们就会发现一种可能会使人感到迷惑不解的现象,即在世界上实际发生的人类实践活动,离不开人类的认识活动。这是因为,人类实践活动离不开人类意识的控制。与此同时,在世界上实际发生的人类认识活动,也离不开人类的实践活动。这也就是上面所说的,在一般情况下,人类只有通过实践这一环节,才能主动地了解到思维对象的各种信息,完成人类的感觉过程,从而为自己的思维活动提供所需要的各种信息。也就是说,人类的实践活动包含着人类的认识环节。而以往各位先哲们所提出的,实践对人类认识的发展起着导向作用,以及人类正确的认识和正确的思想可以指导人们进行成功的实践等说法,其历史事实根源也就在此。

那么,人们是不是因为在实际社会生活中所面对的是实践和认识相互包容、相互包含的社会历史现象,就无法在实际社会历史生活中区别实践和认识这两个相互包容、相互包含的环节或社会现象呢?

笔者认为,人们在自己的实际生活中,还是会清清楚楚地区别开实践和认识这两个人类活动的不同种类和环节的。这是因为,当我们把实践与认识相对立时,即当我们把实践与认识这两个概念联系起来,当作两个既有联系又毕竟不同的概念时,实践还是指可以被其他人类个体感觉系统直接感觉到的人类肢体活动,离它最近的属概念还是人类的肢体活动。与此同时,认识还是指无法被其他人类个体感觉系统直接感觉到的人类精神活动和主观处理,离它最近的属概念还是人类的精神活动和主观处理。在解决了人类活动与其他动物活动之间的质的差别问题之后,我们就可以说,是否具有“感性”特征,即是否具有可以被其他人类个体感觉系统直接感觉到这一特征,是我们区别实践和认识这两个人类活动的不同环节、不同种类的标准和关键。换句话说,从还原法和辩证逻辑的角度来看,当我们把实践与认识相对立的时候,实践就是指人类所进行的已经经过多种因素限定,或者说经过多个环节限定的人类肢体活动的过程。因为当我们把实践与认识相对立时,已经在我们的头脑中,即在我们的主观认识过程中,把认识这一环节排除在实践的范畴之外了。

文章写到这里,就可以回过头来再次比较简单地探讨一下我国哲学界前一段时间里在实践概念外延问题上的争议。

笔者曾经提到,我国哲学界前一段时间在实践外延问题上争议的焦点之一,就是应该不应该把科学实验、教学、艺术这类活动也算作实践概念的外延。

笔者认为,由于有关人员在从事科学实验、教学、艺术这类活动中也要涉及人类的肢体活动过程,而不仅仅涉及纯粹思维过程,因此科学实验、教学活动、艺术创造这类活动当然也应被算作实践活动。

当然,人们进行科学实验、教学活动、艺术创造这类活动的直接目的,可能并不在于直接利用和改造客观世界,而在于改造人们的主观世界,在于提高人们的认识水平和知识结构,深化人们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现状以及对历史及其发展规律的认识,提高人们利用和改造客观世界的能力,从而间接地有利于人们利用和改造客观世界。但是,由于人们在从事科学实验、教学活动、艺术创造这类活动时都要涉及人类的肢体活动,如做科学实验至少需要事先动手查阅相关文献资料,事后需要动手撰写研究论文研究报告,大多数人还要动手制造,或者是动手操作相关的实验仪器设备;从事教学工作的人要动嘴巴讲课,动手操作教学仪器设备;从事雕塑艺术工作的人,要动手和泥制作雕塑模型;从事绘画工作的人,要动手握笔绘画;从事编剧作曲的人,要直接动手写字,或者是直接动手写乐谱,或者是动手操作计算机打字,或者是动手操作计算机写乐谱,等等。所以说,尽管人们进行这类肢体活动的直接目的是为了改变包括别人在内的人的认识,尤其是为了提高包括别人在内的人的认识水平,但由于在很多情况下仅仅进行思维活动是无法改变人的认识的,尤其是仅仅进行思维活动是无法改变别人的认识的,而只有经过人类肢体活动这一环节,才能对包括别人在内的客体产生作用,才能在某种程度上改变客体,从而进一步使主体知道自己原先的设想或思维结果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情况,进而达到改变自己的主观认识水平以及别人的主观认识水平的目的,因此,将科学实验、教学活动、艺术创造这类活动也算作人类所进行的实践活动,才是符合逻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