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主观辩证法公理化:确定实践概念外延的原则和标准

主观辩证法公理化:确定实践概念外延的原则和标准

【摘要】:中国哲学界前几年在实践概念界定问题上的争议,曾集中表现在学者对实践概念的外延有不同的认识和界定。[8]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在确定当代实践概念外延/存在形式的过程中,我们应当遵从随社会实际使用范围的变化而变化的原则和标准。所以说,教育部2003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两课”教学基本要求》将实践概念的外延与人类特有的生存方式相重合,是在解决实践外延界定问题上的正确做法。

中国哲学界前几年在实践概念界定问题上的争议,曾集中表现在学者对实践概念的外延有不同的认识和界定。例如,前些年有的学者连续发表文章,反对泛化实践概念,明确提出人们在科学实验、教学、艺术等活动中的许多实践都不应被算作实践活动的观点。[6]这种界定显然要比毛泽东对实践概念外延的界定狭窄不少,更比教育部2003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两课”教学基本要求》中对实践概念外延的界定狭窄得多。[7]

笔者认为,在用还原法界定当代实践概念的过程中,首先需要确定决定当代实践概念外延的标准。这是因为,按照形式逻辑的规定,只有外延与内涵相符合的界定才是正确的界定。而在界定当代实践概念的过程中,人们却要面对从古希腊起人们在使用实践这一概念时一直存在着比较大的区别和变化这一局面。[8]

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在确定当代实践概念外延/存在形式的过程中,我们应当遵从随社会实际使用范围的变化而变化的原则和标准。这是因为,对一个概念外延的界定,需要随社会实际使用范围的变化而变化是各学科普遍遵从的原则。例如,“姑娘”一词在元朝明朝时,基本上是用来指称父亲的姐妹,即今天人们所说的姑母或姑妈等长辈亲属的。[9]清朝以后,人们开始用“姑娘”一词来指称女儿和未婚女子。[10]到了今天,“姑娘”一词已被广泛用来专门指称女儿和未婚女子了。当代语言学家对“姑娘”一词的适用范围/外延,也就随着当今人们对它的实际使用状况进行了相应的界定。[11]又如,曾在世界经济学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亚当·斯密,当年曾明确将饮用水排除在商品的行列之外。[12]而今天的经济学家和相关人类共同体,却已经根据人们实际使用饮用水的过程而将水也列入商品的外延之列。在今天中国的城镇中,甚至在不少乡村地区,不论是使用自来水还是使用瓶装纯净水等,都是要交钱的。这是因为,不论是生产自来水还是生产瓶装纯净水等,都是要付出劳动并要使用其他一些由别人生产出来,并以商品形式提供相关的生产原料的,如打井和抽水设备、氯气、自来水管道、装水瓶子,等等。(www.chuimin.cn)

在界定实践概念外延的过程中,从事哲学教学和研究的人员,自然也要遵从随社会实际使用范围变化而变化的原则。更何况,不论从事哲学教学和研究的人员承认不承认科学实验、教学活动、艺术创造这类活动也属于实践活动范围,其他有关行业的从业人员还是会继续称呼自己的相关活动为“生活实践”“艺术实践”“教学实践”“科研实践”的。从事哲学教学和研究的人员只能根据他们对这一概念的实际应用情况加以概括和抽象,而不应采取相反的态度。所以说,教育部2003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两课”教学基本要求》将实践概念的外延与人类特有的生存方式相重合,是在解决实践外延界定问题上的正确做法。[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