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主观辩证法公理化:辩证还原法界定当代实践概念的高层次使用方法

主观辩证法公理化:辩证还原法界定当代实践概念的高层次使用方法

【摘要】:笔者认为,正确界定当代实践概念,实际上就是要求人们能够从辩证还原法的层次和角度来界定当代实践概念。而高层次使用还原方法,就是对所认识的对象加以属加种差式的定义。这种对某一事物进行定义的办法,我们称之为辩证还原法。从还原法和形式逻辑的角度来说,直到那时,人类才算是对水有了比较高级别的属加种差式的定义,才算是对水有了较高层次的理性认识。

笔者认为,正确界定当代实践概念,实际上就是要求人们能够从辩证还原法的层次和角度来界定当代实践概念。所谓的辩证还原方法,就是人们在认识、描述和把握客观世界及主观世界的过程中,把每一种或每一个事物,或者是每一事件,都归结为另一些更为简单,或是更为抽象概括的事物或事件的存在形式,以便使自己对某一具体事物或事件的具体认识,融入到自己所在人类共同体已有的整个知识和理论系统中,从而被自己和自己所在的人类共同体中别的相关成员所理解、把握、接受和传承的一种认识方法。

还原法自古以来就是人类在认识、描述和把握客观世界及主观世界的过程中所使用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方法之一。不过,在使用还原法认识、描述和把握客观世界及主观世界的过程中,一直存在着好几个层次,而过去我们对这几个层次的描述还不太清楚。在这几个层次中,第一个层次是简单地将所认识的对象仅仅归结为另一些更为简单或更为抽象概括的事物的存在形式,但不指出所认识对象的特有特征,这属于低层次使用还原方法。比如,将天灾人祸简单地归结为老天爷的意志或个人命运,或者是客观规律使然,但不说出每一次天灾人祸出现的具体原因。又比如,说水是一种东西,但是不说出水的具体物质结构,等等。而高层次使用还原方法,就是对所认识的对象加以属加种差式的定义。例如,说水分子是由一个氧原子和两个氢原子构成的一种物质,就是在对水进行属加种差式的定义。这种对某一事物进行定义的办法,我们称之为辩证还原法。

我们之所以说属加种差式定义是一种高层次使用还原方法的辩证还原法,是因为假如要对某一事物进行属加种差式的定义,我们必须事先对该事物和与之相关的其他事物之间的差别和关系都有比较正确和深入的理解和把握。例如,当我们对水进行属加种差式的定义时,必须事先搞清楚什么是分子、什么是原子、什么是氢原子、什么是氧原子、一个水分子中包含有多少个氢原子和多少个氧原子等一系列问题。而要搞清楚这些问题,确实不容易,需要人类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之后才能做到。按照形式逻辑的规定,当我们对某一类事物或某一事物有了抽象概念,并能以词或词组来称呼它们时,就算是对该事物有了初步或者是低层次的理性认识。例如,中国三千多年前殷商时代的甲骨文中就已有“水”字,[5]它说明中国先民在三千多年前就已有了抽象意义上关于“水”的概念,说明中国先民在三千多年前就已对水这一物质有了理性认识,能够在概念水平上把水与其他物质区分开来了。由于古埃及人文明发源的时间更早,因此其对水这一物质的理性认识出现的时间也更早。可是,直到19世纪,人类才最终认定水是由氢和氧构成的化合物,分子是水的属概念,水是氢和氧的存在形式/外延/殊相/种项/种概念/子概念,一个水分子内含有两个氢原子和一个氧原子。从还原法和形式逻辑的角度来说,直到那时,人类才算是对水有了比较高级别的属加种差式的定义,才算是对水有了较高层次的理性认识。而在那之前,人们一直使用举例的方法来说明什么是水,即通过列举井水、河水、湖水、雨水、海水等是水这一方法,来说明什么是水。从形式逻辑的角度来看,这是一种描述式举例定义法。从还原法和辩证逻辑学的角度来看,当人类还只能使用描述式举例法来定义水的时候,人类对水的认识还处于较低级别的理性认识阶段。只有能够对水进行属加种差式定义时,人类才算对水有了较高层次的理性认识。(www.chuimin.cn)

当然,人类在加深自己对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认识的过程中,一般也离不开低层次使用还原法这一阶段。这是因为,当人们在低层次使用还原方法的时候,往往是他们已经认识到一个事物与其他事物有所不同这一点了。而这正是人类在加深自己对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认识,使自己的认识向对该事物进行属加种差式定义的起点靠拢。没有这一较低层次的起点,进行较高层次的理性认识无从谈起。每一代人对每一个概念都是要重复从使用描述式举例定义法,再到使用属加种差式定义这一过程的。这是因为,每一代人中的每一个具体个人,都是从婴幼儿状态开始自己的人生历程的;每一位长辈在教儿童什么是水这一问题时,都是通过列举井水、河水、湖水、雨水、海水等是水来说明的;同时,每一代人中的每一个具体个人,都会从某一角度,或者是利用某一方法,来验证上一代人已经得到的较高层次的理性认识。大中小学生所必须经历的各种实践课程和实验课程,就是每一代人都要验证前辈人已经得到的较高层次的理性认识的典型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