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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支持下的教与学:评价学习设计效果

【摘要】:信息化合作式学习必须关注学习者的个性特点,从学习者出发进行因材施教。在信息化合作式学习中应该关注学习者能力的培养,教师对能力培养的关注与否成为评价的一个主要内容。借用我国教育理论工作者评价课堂合作学习的指标体系,我们将信息化合作式学习中的学生和教师这两个因素的评价项目表述如下。对教师而言,应该关注现代教育观念、信息意识、信息能力、信息化合作学习设计的能力等。

信息化合作式学习设计的评价实际上是在考察设计者的工作水平,在学校里设计者大多是一线教师,因此应该结合教学实践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价。

第一,以人为本,关注学习者的主体性是评价的出发点。信息化合作式学习必须关注学习者的个性特点,从学习者出发进行因材施教。当评价合作学习的设计时,要重点评价整个学习设计是否关注了学习者主体性的发挥。学习理论的新发展告诉我们,每个学习者都有自己不同的能力、特长,学习过程应该尽可能地照顾到每位学习者。

第二,明确师生角色的定位是评价的基础。评价教师时,应该改变传统的师生角色的定位观念,明确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习者的主体地位。在评价中时刻想到教师只是学习过程的组织者、帮助者、教学环境的创设者,教师不能代替学习者学习知识、思考问题;信息化合作式学习中,教师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给学习者创造良好的学习情境,学习者应该有足够的空间发挥自己,体现学习的主动性特点。

第三,注重能力的培养。社会的发展,对人才的知识和能力结构提出了新要求,注重能力的培养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在信息化合作式学习中应该关注学习者能力的培养,教师对能力培养的关注与否成为评价的一个主要内容。应该考察教师是否对于培养学习者搜集、加工信息的能力表示关注,是否对于培养学习者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关注,是否对于培养学习者交流合作表达能力有关注,是否对培养学习者创新意识能力有关注。(www.chuimin.cn)

第四,关注信息技术的作用。信息技术利用的广度和深度是评价的一个主要关注点。

借用我国教育理论工作者评价课堂合作学习的指标体系,我们将信息化合作式学习中的学生和教师这两个因素的评价项目表述如下。对学习者而言,主要关注三个方面的内容:信息意识、信息能力、信息技术操作技能。对于信息意识主要应该关注学习者是否对大量的信息具有一定的好奇心,学习者是否能够积极主动地学习使用信息工具,学习者是否具备基础性的相关知识;关于信息能力,主要考察学习者是否能够利用简单的工具获取一定量的信息,学习者是否具有初步的信息筛选能力,学习者是否能够对特定的信息进行一定的加工;对于信息技术操作技能,主要从学习者是否能够熟练使用信息技术进行基本操作。对教师而言,应该关注现代教育观念、信息意识、信息能力、信息化合作学习设计的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