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信息化合作式学习:教与学的信息技术支持

信息化合作式学习:教与学的信息技术支持

【摘要】:在美国教育史上曾经有过一个时期,合作学习理论深受欢迎并被广为应用。(二)信息化合作式学习的含义在信息化环境中的合作学习又具有怎样的含义呢?然而,在学生进行信息化合作式学习的过程中,仍然不能离开教师的主导作用,必须建立科学的师生关系。

(一)合作学习的含义

在我国的《学记》中就有这样的语句,“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民间也还流传着“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的俗语。可见,合作学习是一种古老的教育观念与实践,它基于“人多智广”这一哲学思想。在美国教育史上曾经有过一个时期,合作学习理论深受欢迎并被广为应用。美国教育家帕克就是这个时期合作学习理论的最杰出的代表人物之一,他的声望与成功来自于他把鲜明的革新精神引入了课堂,并使课堂充满了真正合作与民主的气氛。远在2000多年前,我国儒学大师在教育实践中重视合作并将其用于教学情境中,倡导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要相互切磋,彼此交流学习经验,以提高学习的效率。考察有关合作学习的概念,各个学者的表述不尽相同,美国明尼达大学“合作学习中心”的约翰逊兄弟(D.W.詹森、R.T.詹森)认为:“合作学习就是在教学上运用小组,使学习者共同活动以最大程度地促进他们自己以及他人的学习”。我国台湾的教育学者林生傅先生在论及合作学习时指出:“合作学习乃是一种创新的教学设计,目的在于使学习活动成为共同的活动,其成效关系到团体的荣辱”。合作学习的另一位重要代表人物梅瓦里克女士认为:“合作学习是指学习者为达到一个共同的目标在小组中共同学习的学习环境”。

我国学者王坦认为合作学习是一种旨在促进学习者在异质小组中互助合作,达成共同的学习目标,并以小组的总体成绩为奖励依据的教学策略体系。从上述定义中可以认识到合作学习的内涵:合作学习是以小组活动为主体而进行的一种教学活动,学习者根据一定的规则分成不同的小组来进行学习;合作学习是一种同伴之间的合作互助活动,小组内的成员发挥各自的优势、取长补短,协作地进行学习;合作学习是一种目标导向活动,合作学习把个人之间的竞争转换为小组之间的竞争,合作小组围绕着一个共同的学习目标开展学习。

尽管对合作学习存在着不同的表述,但对于合作学习的理论基础,国内外学者们的意见大体上是一致的。

1.认知理论

认知理论强调学习者共同活动本身对学业成绩的影响。苏联心理学家维果斯基将儿童最近发展区界定为由独立解决问题所决定的实际发展水平与通过成人的指导或与能力更强的同伙合作解决问题所确定的潜在发展水平之间的距离。可见儿童间在彼此最近发展区内合作,会表现出比单独活动更高级的行为。不同程度的学习者可以在合作中取长补短,加深对问题的理解,促进学习者质量的提高。瑞士人皮亚杰认为,社会经验知识、语言、价值、规则、道德和符号系统只能在与他人相互作用中才能习得。合作更好地提供了同学间的这种相互作用。在合作学习中,学习者还需经常向其他组员解释材料,根据认知的精制理论,这也是精制的最有效方式之一,当然耐心倾听其他学习者解释的学习者也会比单独学习的学习者学得更多更好。所以通过合作学习能提高学习者的认知层次,促进认知发展。

2.自控理论(www.chuimin.cn)

人的行为内驱力来自人的固有需要。儿童有其基本心理需要、情感需要,如爱的需要、归属需要、关心他人的需要、影响别人的需要、与别人分享的需要、合作的需要等等。小组学习同集体教学相比更有利于满足学习者的心理需要,促进学习者情感发展,从而产生学习的内驱力,使学习者自觉地从事学习活动。

3.集体动力理论

在合作学习中,学习者不必畏惧教师过强的权威影响,也不需担心个人学习的失败和紧张,同学之间互勉、互助、互爱。合作的环境有利于学习者产生自尊自重的情感,这种情感和学习者的学业成绩成正相关,可以促进学习者的学习。合作学习中,成员间是互相依赖的,教师又是以总体表现为奖励依据,从而使小组成员形成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这对那些动机、毅力、责任心相对较弱的学习者会产生积极的群体压力,从而产生学习的动力、提高学习的效果。

综观学者们对合作学习的不同表述以及合作学习的理论基础,我们可以给合作学习下一个初步的定义,用来统一后面的研究工作。合作学习是指学习者以小组为单位,为了完成共同的任务,有明确的责任分工的互助性学习。合作学习强调合作、强调发挥群体智慧、强调个人责任。它将个人之间的竞争转化为小组之间的竞争,有助于培养学习者竞争意识、激发学习者的创造力;有助于培养学习者合作意识和合作技能;有利于学习者之间的交流沟通、增进他们彼此间的了解与理解;通过合作与交流也必然会促进自我反省与自我意识的发展。

(二)信息化合作式学习的含义

在信息化环境中的合作学习又具有怎样的含义呢?所谓信息化合作式学习是指在信息化环境中,学习者在教师的指导和帮助下,以小组为群体单位,为达到共同的学习目标,完成共同的学习任务,利用计算机网络以及多媒体等相关信息技术获取、分析和处理学习资源,得到学习服务支持,进行分工协作,相互交流,以实现教育教学目的的过程。信息化合作式学习是在信息化的环境中开展的,信息化学习环境指的是计算机网络、远程通信技术、智能环境等多种技术构建的有意义的学习环境,这个环境不只是计算机网络和多媒体这两个要素,应该还包括诸如数字照相机、数字摄像机电视等多种信息技术;信息化合作式学习是以小组活动为主体而进行的一种教学活动,学习者根据一定的规则分成不同的小组来进行学习,根据不同需要,可以选择同质分组和异质分组的策略;信息化合作式学习是一种同伴之间的合作互助活动,小组内的成员发挥各自的优势、取长补短,协作学习,在信息技术的有力支持下,组内成员间的相互交流与协作互助变得更为便利、快捷和有效;信息化合作式学习是一种目标导向活动,合作学习把个人之间的竞争转换为小组之间的竞争,合作小组围绕着一个共同的学习目标开展学习;信息化合作式学习中学习者的主体性表现得更为明显,学习者使用信息技术学习是一个主体行为,只能表现出积极的学习心态和努力学习的外显行为,没有这个条件,有效的信息化学习就不会产生,消极被动的表现不会带来学习者的经验变化,学习者的学习惰性和“不动脑子也能被动地消磨学习时间”的问题可以得到最大限度的抑制,这些现象在学习的实践现场显露得十分突出。然而,在学生进行信息化合作式学习的过程中,仍然不能离开教师的主导作用,必须建立科学的师生关系。按照马克思的说法,交往是个人主体意识形成的重要条件。个人的发展和状况如何,不仅与他们生产什么、怎样生产相一致,而且与他们的交往形式有着密切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使得交往双方从他人身上看出自我,以自我为尺度看待别人,从而形成自我意识和主体意识。这样看来,学生的主体性发挥和主体意识形成,与建立有效科学的师生主体交往关系是密不可分的。如前所述,网络环境中教学主体具有多极性的特点,教学主体的多极性直接导致了教学交往系统的复杂化。在这一复杂的系统中,学生既是主动建构的求知者又是不断接受知识的受教育者,学生的主体性随即表现出复杂性,两个角色从表面上看似乎有些矛盾,但实质上是统一于学生主体之中的,学生既有主动建构的一面,同时又有主动接受的一面,完整的学生主体是由这两方面组成的。认清这一点是建立科学师生关系的关键。目前有学者认为师生之间的任何交往都应当是作为主体的人之间以达到理解为目的的平等的对话,把非平等的交往关系看成是交往关系的异化,“教师权威”更是首当其冲成为受批判的靶子。这种观点对教师权威绝对化的现象确实是一服不错的清醒剂,有利于提倡教育教学中的“人道主义原则”,强调教师与学生作为一个“人”所享有的尊严,强调师生要在相互尊重理解的基础上进行交流,共享知识、精神、智慧和意义;有利于赋予学生以主体地位,强调在教育中要将学生当作一个有思想有感情的“人”来看待,而不是一个消极被动的“容器”。但在教学意义上,师生之间的交往并不都是以相互理解为目的的,有时只是为了获取有用的信息。再者,师生关系作为一种特定的社会角色关系是由“教”与“学”这一对关系所规定的。“师”之所以为“师”是因为他们“闻道在先”,在文化权利上处于主导地位;而“生”之所以为“生”是因为他们“闻道在后”,在文化权利上处于从属地位,而且学生的主动接受性也客观地决定了不管是何种理想化的教学主体际交往都会有“教师权威”的存在。在网络化教学环境中,我们应辩证地看待“教师权威”问题。如果走到“教师权威消解论”的极端,剥夺了教师的“主导话语权”,那么,教学活动本身也必将被消解殆尽。特别是在基于Web的教学中,由于受到物理时空分离的客观条件所限,教师对学习过程的调控强度本来就大大低于面授教学,若再走向“教师权威消解论”的极端,势必会引起学习过程管理上的乏力,必要的教学程序无法正常运营,更严重的是教师的人格、才学、威信,一旦为学生所不齿,其后果只会加剧学生学习的失败。因此,我们有必要把主体际的关系置于具体情境来研究,在网络上的教学交往的平等性更多的是体现在主体的人格方面,在给予学生充分尊重的基础上,树立“合理的教师权威”,建立起科学的师生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