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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信息技术支持的教与学:学习方式界定及研究

【摘要】:由于教育研究的特点,目前对学习方式的界定存在许多不同的认识,从不同的视角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在具体学科层面上,也就是在第三个层面上,对学习方式的理解又有各种不同的理论假设和界定。有学者将基于一般学习活动的学习方式界定为学生在完成学习任务过程中基本的行为和认知取向。从对所有学生的普遍意义出发,研究和认识学习方式,关注群体使用学习方式的共同规律。

学习方式是当代教育理论研究中的一个重要概念。现代人逐渐发现了不仅应该关注教的方法,而且应该认真研究学生学习的各种要素。而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势必影响到学习方式的外部形态以及人们对学习方式的认识,产生了在以往的学习过程中不存在的活动表现。信息技术使得人类的学习方式更加多样化,也在一定程度上深化了人们对学习方式的认识。由于教育研究的特点,目前对学习方式的界定存在许多不同的认识,从不同的视角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为了研究的需要,作者必须对研究的核心概念进行定位,找到一个继续前进的切入点或立脚点。而一旦产生了结论,则就需要按照这条逻辑线索思考下去,否则整体的逻辑关系就会出现首尾不接的局面。需要指出的是,给任何一个事物下定义,都会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一定会出现与之不同的各种观点。

(一)什么是学习方式

哲学范畴中,“方式”是表现事物属性的范畴。笛卡尔曾经指出,方式与属性和性质具有相同的意义。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方式”是言行所采用的方法和形式。很明显,这是两种不同层面的认识:一个是在哲学的上位层面的认识,一个是在一般学科层面的讨论。方式直接表述事物属性,属性是潜存的,方式则是实存的。方式是可以被人们实在地感知和把握的,属性是通过方式表现出来的。人们一般看不见“属性”,看到的则是“方式”。在一般学科层面上,方式可以被理解为方法和形式。在具体学科层面上,也就是在第三个层面上,对学习方式的理解又有各种不同的理论假设和界定。正如德贝罗所言,有多少理论家

就存在多少种学习方式的定义,大部分专家都会同意学习方式的概念应该是多维的。目前对学习方式定义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研究领域:一个是心理学视野,另一个是教育学视野。两个范畴中的学习方式含义存在明显的不同,在实践和理论方面有时不加区分,会引起不必要的误解,因此必须加以澄清与界定。

心理学对学习方式的理解依然从个体研究视角、孤立的要素分析以及比较具体、微观的层面出发,将学习方式(learning style,又译为学习风格)规定为人们在学习时所具有的或偏爱的方式,是学习者在研究解决其学习任务时所表现出来的具有个人特色的方式。也有学者认为,学习方式是指学习者在长期的学习过程中形成的,适合学习者学习并在学习时表现出的对影响学习的因素的偏爱,学习者喜欢或经常使用的、具有个人特色的方式。

而在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领域中,主要存在两种有关学习方式的观点:一种是基于一般的学习活动,另一种是基于课程的学习活动。有学者将基于一般学习活动的学习方式界定为学生在完成学习任务过程中基本的行为和认知取向。从这个定义中可以看出,学习方式反映了学生倾向于以什么样的行为和认知方式去完成学习任务,主要强调学生的行为组合和行为活动样式。然而作者认为,学生的学习不仅包括认知学习,还应该包括情感、态度和能力的学习。根据方式反映事物属性的基本原理,学习方式必然应该反映学生自我更新的生存活动,这种学生的生存活动是一个综合的过程,而不仅仅表现为认知活动。从课程论的层面上看待学习方式,可以将学习方式作为课程中的学习活动方式。课程一般由三大要素构成: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和学习活动方式。课程中的学习活动方式是客观存在的学生学习活动的类型及其运行的时间、空间和程序在课程内部的反映。学习活动方式的基本要素包括学习活动的类型及其运行的时间、空间和程序。学习活动方式的本质在于它是观念形态的学习活动,是学生实际进行的各种学习活动在课程中的体现,是课程结构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成分。本书的研究对象一般是指正规的中小学学校课程教学中的学习方式,将学校教育中的学习方式统一于学校正规课程之上,试图抓住主线或关键问题,重点考察学校课程教学框架之内的有效的信息化学习方式。因此,本书将“学习方式”与“学习活动方式”视为同一概念,两者在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学生在课程学习过程中,必然要进行实践活动,学习本身就是由一系列活动构成的,不论是脑力活动还是体力活动,也不论是外显活动还是内隐活动,学习中确实存在各种活动,因此,学习活动方式也可称为学习方式。在行文中为了简便,一般写为“学习方式”。

由以上的论述可以了解到,心理学视野中学习方式的基本意义主要是强调学生个体之间的个别差异,比较注重个体对学习活动心理上的偏好和喜爱程度,展示学习者的心理特点,突出个体性和个别化行为特点,与人的生理性或基本素质联系密切。而教育学的价值取向则更加强调学习方式的群体意义,即“类”的意义,以及教学和学习的实践意义,注重研究一般性规律,善于提炼上位理念和基本思想观点。从对所有学生的普遍意义出发,研究和认识学习方式,关注群体使用学习方式的共同规律。强调学习者各种学习行为的变化,与人的社会性有密切联系。本书所涉及的有关学习方式的概念,主要是教育学意义上的学习方式,当然也不能完全忽视心理学对学习方式的理解。

回顾以上各个层次的认识,对学习方式的界定起码可以归纳为三个层面:哲学、一般学科和具体学科。哲学强调的是范畴和属性,一般学科是指方法和形式,具体学科(教育学和心理学)主要指行为和认知取向以及个体的偏爱方式。作者认为,哲学的太抽象,一般学科的则没有说清楚,方法和形式并不是一回事,不在一个层面上;教育学现有的界定则过窄,学习不只是认知的问题;心理学主要强调个体差异。所以应该综合考虑这些不同层面、不同学科的界定方式,不能只从单一视角出发去看待问题,应该按照研究的整体思路和需要,充分结合各种要素认识问题。应该关注“活动”、“形式”和“取向”这三个概念。活动是指人对外部世界的一种特殊的对待方式。“活动”一词的英文写法为activity,源于拉丁文act,意思是doing,即做。学习确实是由一系列的学生活动构成的,这里的活动是指一般意义上的活动概念,是各种活动的组合,而不是“活动教学”中的活动概念。活动是一个可操作的概念,具有现实客观性和实践性,也具有高度的抽象性和概括性。可以表现出不同的形式或者称为不同的“类型”,又可以概括学生学习的方方面面。形式则强调一般性和外在的意义。取向类似于趋向,它着重强调主体采取选择的发展方向,是主体主观选择时的意向或追求,它强调的是内在意义。所谓学习方式是指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学习活动的基本形式,揭示了学习的活动取向。各种学习活动一般会存在基本属性,基本属性则是活动的基本特征,学习方式则反映了某一学习活动区别于其他学习活动的基本属性。学习活动在形式上表现出差异性,由于学习方式反映了学习的基本属性,因此学习方式就不仅仅是一种外在的表现,而是具有深刻内涵的范畴,它包含着主体能动的对不同活动形式的选择性,直接影响到不同学习目标的有效达成。从根本上说,学习方式的本质是学生的生存方式,是学生自我更新时所表现出来的样式。学习方式具有自我超越、自我更新、主动发展的特性。同时,学习方式所表现出来的是主体与主体、主体与客体的特定关系,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和社会历史阶段上,人们对学习活动中主体与主体、主体与客体关系的特定的规范性认识。

(二)学习方式的基本形态

学习方式的本质特征是由学习方式的具体形态表现出来的,因为“本质”本身是看不见的,它需要外显的、可视的承载物才可以使人察觉得到。学生的生存活动和不断地自我更新,逐渐形成和构建了学习方式中各要素的关系,这些要素之间的关系又不断沉积、凝聚为一种“学习场”,学习场又不断地重新介入新一轮的学习活动,使自己获得新生,形成一个首尾相接、环环相扣的运作系统。这一系统的总形式,便是学习方式的基本形态。关于学习方式的基本形态研究,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各自的看法。

文喆研究员认为,人的学习活动,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体验学习;二是发现学习;三是接受学习。孔企平博士认为,学习方式是学生在自主性、探究性和合作性方面的基本特征,具有三个基本维度,即自主性(主动性)、探究性和合作性。研究者可以从这三个方面对教与学的特征做出判断。肖川博士认为,“我们今天必须倡导新的学习方式,即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探究学习的学习方式”。余文森教授从两个方面阐述学习方式的结构:首先,从人性的角度来说,人既是主体性与客体性的统一,又是能动性与受动性的统一,也是独立性与依赖性的统一。学习方式应该包括他主学习和自主学习两种形态。他主学习把学习建立在人的客体性、受动性和依赖性的一面上;自主学习则把学习建立在人的主体性、能动性和独立性的一面上。应该承认,作为学习方式,他主学习和自主学习都是客观存在的,都有存在的合理性。其次,从教育心理学角度讲,学生的学习方式有接受和发现两种。在接受学习中,学习内容是以定论的形式直接呈现出来的,学生进行学习的心理机制或途径是同化,学生是知识的接受者。在发现学习中,学习内容是以问题形式间接呈现出来的,学生进行学习的心理机制或途径是顺应,学生是知识的发现者。两种学习方式都有存在的价值,彼此也是相辅相成的关系。目前新课程倡导的发现学习、探究学习和研究性学习是从不同维度提出来的,相对于接受学习,它们在适用范围和学习层次上有一定的区别,但是在性质上都是一样的。

在教育心理学中,还可以找到三位心理学家的理论,说明三种不同的学习方式形态:一是布鲁纳的发现学习;二是奥苏贝尔的讲解式教学;三是加捏的由简单到复杂的学习理论。第一种是自下而上的路径,第二种是自上而下的路径,第三种是由易到难的路径。我国的陈琦教授将学习方式分为四种形态,分别是个别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和接受学习。(www.chuimin.cn)

描述学习方式的基本形态,需要对人的生存状态和生存活动进行考察,从中提炼和概括出人生存的基本样式,在这些基本生存样式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维度和框架,推导出学生学习方式的基本维度,学习方式的规定应该对应着人的生存方式的各个维度进行,人的生存存在个体的和共同体的样式,也存在主动的和受动的样式,还存在实际体验的和抽象思辨的样式。按照这个框架继续推导,可以将学习方式的表现形态概括为五个基本方面——接受、探究、自主、合作和体验。在此需要指出的是,学习方式形态的表现是灵活多样的,面对不同的学习任务会有比较适用的、不同的学习方式,并且学习方式的真实表现并不是单一运行、一以贯之的,而常常是有机组合式运行,一种学习方式不可能全面解决学习问题、达成学习目标。其次,由于学生的学习活动是一个认识、交往、互动的动态过程,而不是一个孤立、静态的活动,因此学习方式的形态也应该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一个不断生成、发展的过程。最后,学习方式的运用具有鲜明的个体差异性。每一位学生都是一个独特的个体,学生的学习方式不是整齐划一的,他们的学习和发展是有所差异的,不同的学生可能适合于不同的学习方式,学生应该对不同的学习方式做出自己的选择。

对我国学术界而言,“信息化”是一个外来概念,这个概念最早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日本,日本汉字写作“情报化”。在我国港台地区习称之为“资讯化”。可以说,信息化的概念是在20世纪90年代伴随着信息高速公路的兴建而提出来的。美国克林顿政府于1993年9月正式提出建设“国家信息基础设施”(national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简称NII),俗称“信息高速公路”计划。其重点是发展以Internet为核心的综合化信息服务体系和推进信息技术在社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特别是把信息技术在教育中的应用作为实施面向21世纪教育改革的重要途径。

祝智庭教授经过研究认为,“信息化”这一概念基本上是东方语言思维的产物,西方国家的文献中极少使用“信息化”之类的说法,西方人似乎不喜欢诸如“教育信息化”和“信息化教育”之类高度概括的概念。情况确实如此,在西方学术著作中,鲜见“信息化”的提法,作者只是在两处读到了西方国家论述“信息化”的有关内容。美国学者曼纽尔·卡斯特尔在其名著《网络社会的崛起》中,使用了“informational mode of development”(信息化发展方式)、“informational society”(信息化社会)以及“informational capitalism”(信息化资本主义)的概念。在汪向东所著的《信息化:中国21世纪的选择》一书中,为人们总结了国外的三种有关信息化的定义:第一,信息化是指通讯现代化、计算机化和行为合理化的总称。行为合理化是指人类活动按公认的合理准则与规范进行;通讯现代化是指社会活动中的信息交流基于现代通信技术之上进行的过程;计算机化是社会组织和组织间信息的产生、存储、处理、传递等广泛采用计算机技术和设备管理的过程,而现代通信技术是在计算机控制与管理下实现的。第二,信息化从内涵的角度考察,包括多个层次,一方面指信息技术的利用非常广泛,信息观念深入人心;另一方面指信息技术产业的高度发展,信息咨询服务业的高度发达和完善;从外延的角度考察,它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信息环境,只有建立在先进的信息技术产业、发达的信息服务业和完善的信息咨询服务体系基础上的信息环境,才能称之为信息化环境。第三,“信息化”指的是从物质生产占主导地位的社会向信息产业占主导地位的社会发展的过程。它反映了从可触摸的有形物产品起主导作用向难以触摸的信息产品起主导作用的根本性转变。作者认为,信息化就是指信息产业大发展,人们加强了对信息的认识,在各行各业中广泛地运用信息技术。在此需要强调,信息化是一个过程,与工业化、现代化一样,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是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向信息社会迈进的动态过程。“信息化”还表现出一种性质,一种区别于以往人类社会的本质属性,这个概念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全面性和深刻性,它能够十分准确地表述事物的本质,并能够涵盖事物的各个要素,又能够突出动态性和过程性。“信息化”还表现出是一种状态,是一个社会发展水平的标志。使用“信息化教育”、“教育信息化”、“信息化学习(e-Learning)”和“信息化学习方式”更能有效地反映信息社会的特征,体现信息时代人类物质和精神文明的发展,因此更为恰当准确。

(三)关于“信息化”存在形态的研究

有学者认为,目前人们对“信息化”的讨论更多的是在技术操作和硬件设施的层面上,而对信息化给人类带来的更为潜在和深度的影响则缺乏普遍的思考和关注。因此,全面、深入地认识“信息化”的形态、实质及其与人类社会、具体个人的关系,同样是当今我国教育改革要深入开展所必须进行的认识任务。完成这样的认识任务对目前丰富学生的学习方式具有重要意义。与实体技术有着密切联系、附着在实体技术之上的“思想和认识”研究领域,将是教育技术和教学理论研究的新领域,站在新的视角上研究信息化学习也同样是研究的发展方向。对信息化的理性感悟和人性体验,将是实体化信息技术意义转化的关键。

叶澜教授划分信息化存在形态的思路,对我们具有启发意义。她将信息化的存在形态分为三个层面:基础性的技术存在、结构性的社会存在和生命性的个体存在。要认识信息化对学生学习方式的影响,就需要以认识信息化的多层存在形态为前提。信息化的技术存在,主要是指实体性的信息技术。实体技术影响到社会的变化,凸现出了结构性形态——社会存在,社会的各个要素与信息技术的结合,产生了新的社会环境,因此大大促进了人的个体生存方式的变化,出现了信息化的生命性形态——个体存在。这个层面是人们长期忽视的重要内容,个体形态反映了人的信息化生存状态,从基础上规定了人的行为方式或活动方式,影响到个体人的生存活动,在本质上反映了信息化生存的生命特征与以往生存的不同,这种不同之处主要表现在人的生存方式的变化,出现了“信息化生存”,表现在学生的学习方面则主要是学习资源的丰富性、学习交往的跨时空性、学习方式的个性化、认知工具的多样化和思维方式的网络化等。从生命形态的视角分析研究“信息化”,与以往的仅从实体化信息技术的角度来认识信息化对于学习的影响有明显的不同,生命的形态强调人的“精神特性”,试图解决本质性问题,而不是在问题的外围徘徊,做表面文章,人的问题才是信息化的根本问题,解决人的问题,才能得到真实的答案。黑格尔认为,时代的艰苦使得人们对于日常生活的兴趣予以太大的关注,为现实、现世的利益而辛劳,这种物质现象在外部,而且已经渗透到内在的精神世界之中,占据了精神选择方式及其内容,以至于精神所具有的能力、能量和手段极度萎缩,人们没有自由的心情去理会那些较高的内心生活和较纯洁的精神活动。世界精神太忙于现实与现世的生活,无法回到人的内心世界,无法回到自身。人们已经被信息化带来的“眼花缭乱”的新环境搞得“六神无主”,被信息技术的“神奇”夺去了应有的定力,不知道应该重视什么。面对“信息化”,实际上真正重要的、真正值得关注的是人类自身,应该从人的精神世界出发,探讨人类自身的生存状态、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信息化对人类的影响,因为信息化社会是以人为中心的社会,为了理解人类的行为活动方式和基本规律,就应该打破将信息化仅仅局限于实体技术层面的狭隘性,应该将信息化看作既是物质世界的延续又是超越物质世界的人类选择,这种超越的结果则是使“信息化”的概念渗入进了人的精神世界,使得人的精神世界得到了划时代的扩充,从而信息化也就获得了更大的价值。精神世界的变化必然要投射到人的活动之中,一定会在人的生存方式方面表现出来。因此,对信息化的研究,必须关注它的技术逻辑和人文逻辑的协调,应该将重心放在人文逻辑这一条线上,将“信息化”作为一个社会精神现象来研究。显然,研究信息化学习方式也应该从这一视角看问题。

(四)对信息技术操作性定义的理解

为了深入地理解信息化,首先需要了解什么是信息技术,因为正是信息技术的发展才导致了社会的信息化和信息化社会的出现。有关信息技术的定义多种多样,从整体上看,可以从广义、中义及狭义三个层面来界定信息技术从广义而言,信息技术是指能充分利用与扩展人类信息器官功能的各种方法、工具与技能的总和。该定义强调的是从哲学上阐述信息技术与人的本质关系。从中义而言,信息技术是指对信息进行采集、传输、存储、加工和表达的各种技术之和。该定义强调的是人们对信息技术功能与过程的一般理解。从狭义而言,信息技术是指利用计算机、网络和广播电视等各种硬件设备及软件工具与科学方法,对文图声像各种信息进行获取、加工、存储、传输与使用的技术综合。这个定义强调的是信息技术的现代性前端性高科技含量。

从这三个层面把握信息技术的内涵,才有可能正确全面地把握信息技术的本真之意。虽然信息技术这个概念已经为人们耳熟能详,经常挂在嘴边,但很少有人对其所指刨根问底、探个究竟。这种现象的出现直接导致了人们对信息技术的片面理解,或狭隘理解,有人认为信息技术就是计算机技术,或者网络技术。

南国农教授认为信息技术是指对信息的采集、加工、存储、交流、应用的手段和方法的体系。信息技术包括三种技术:视听技术、计算机技术和整合技术。它的内涵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手段,是一种物化形态的技术;二是方法,即运用信息媒体对各种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交流和应用的方法,是一种智能形态的技术。信息技术就是由信息媒体和信息媒体应用的方法两个要素组成的。在作者眼中,信息技术是以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为核心的现代实体技术的总和。信息技术不仅包括计算机和网络通信技术,还应该包括其他各种技术。目前人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并不十分清楚,确实还存在着一些有待推敲的现象,有些学者在文章中就留有这样的文字,“如果信息技术的使用达不到投影、幻灯、录像的教学效果,或者只是简单地代替了投影、幻灯、录像等媒体,成为教学的一种装饰或点缀,使用就毫无意义”。显然,这里的信息技术并不包括投影、幻灯、录像等媒体,而按照前面作者的定义,信息技术应该包括投影、幻灯、录像等这些可以存储、传递信息的技术媒体。如果将信息技术与录像等技术割裂开来,就会使得信息技术的概念窄化,就会以偏概全,就不能正确理解“信息技术”的内涵和外延,在实践中就会出现问题。从信息技术的角度审视“信息化”,可以将其特征概括为以下几点第一,数字化。所谓数字化就是将人们使用的文本、音频、视频、管理等信息转变为由“1”和“0”两个数字表达的计算机能够处理的信息。第二,网络化。将个体存在的计算机连在一起,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

因此只是使用了计算机还不能算是完全的信息化,而必须实现计算机的网络化。第三,信息资源化。有了计算机和网络技术,还必须有丰富的信息资源。数字化就是将信息的资源数字化,网络化如果没有信息资源,建立再庞大的计算机网络也是没有价值的。第四,虚拟实在。人们在认识世界的时候是感觉物质世界在认识中的映像,映像被数字化后就与人们感觉真实的映像一样,融文字、声音、图片、动画和影像于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