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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趁机勒索案件揭晓

【摘要】:第二天一早,徐家楼户主徐文诰派人急赴泰安县衙报案,控告群盗持械入室掠财杀人罪行。徐文诰知道汪汝弼意在勒索钱财,就让家人给“父母官”送上纹银2000两。第二天,霍大友遵照徐文诰的嘱托,到县衙“投案自首”。汪汝弼煞有介事地讯问了一番,然后让霍大友签字画押,当堂宣布徐文诰无罪,霍大友非故意伤人,免死罪流放三千里,了结了此案。

第二天一早,徐家楼户主徐文诰派人急赴泰安县衙报案,控告群盗持械入室掠财杀人罪行。时任泰安知县为汪汝弼,河南夏邑县人,嘉庆十年(1805)进士,曾任职临清、济阳两县,嘉庆十九年(1814)以戴罪(被朝廷罚奉)之身接替蒋因培出任泰安知县。汪汝弼人格低下,惯于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善于投机钻营,贪赃枉法。

汪知县闻知赫赫有名的徐大财主家中出了命案,急忙乘轿率三班衙役赶往案发地。抵达泰山之东的徐家楼后,汪知县命衙役仔细勘查现场, 自己却在徐文诰陪同下闲坐客厅喝茶,等候勘验结果。约摸半个时辰,件作(法医)验尸完毕,禀报死者系被土枪击中身亡。汪汝弼一惊,亲躬查验,发现门楼上存留烟火痕迹,北二楼窗棂折损数根,其他无明显异常。汪汝弼问道:“盗贼进入楼内住室否?”徐文诰答:“回大人,是砸毁窗棂爬入的。”汪又问:“所失何物?”徐文诰呈上所失钱物清单,请知县大人过目。汪汝弼阅后,脸色骤变,质疑道:“楼窗距地面一丈多高,贼人又没长翅膀,难道他们能飞入不成?”徐文诰无言以对。汪汝弼继续说:“既然贼人不能飞入,那大宗钱物又是如何被盗走的?分明是你们徐家借口盗贼入室,谋杀死者。”言毕不由分说,喝令衙役绑了徐文诰,押回县衙。[2]

汪知县为何混淆是非,不惩盗贼,反诬失主,睁着眼说瞎话?原来,当时各地盗匪蜂起,地方官贪污受贿成风,甚至官匪勾结,沆瀣一气,鱼肉百姓,中饱私囊。对此,嘉庆皇帝极为恼火,于是专门下过一道谕旨:“凡境内出现盗匪案件的地方长官,一律严惩,轻者降级使用,重者革职查办。”(参见《清仁宗实录》卷三四三)在这种政策环境中,汪汝弼讳盗忌究,深怕为此担责丢了乌纱帽。更重要的是,他眼红徐家的万贯家产,欲借此案敲诈一笔钱财。(www.chuimin.cn)

徐文诰知道汪汝弼意在勒索钱财,就让家人给“父母官”送上纹银2000两。汪汝弼得了银子,即刻改变主意,对徐文诰说:“以盗贼定案,本官要受处分;以谋杀论罪,先生必定冤枉。本官倒有一个两全其美的计策,可保你我平安。”徐文诰忙问有何好办法,汪知县悄声说:“可找一穷佃户,许以良田数顷、白银千两,让他自诬因夜间疑贼入院,情急之下误杀了柏永柱,本官发配他三千里,了结此案,岂不两全其美?”[3]徐文诰无奈,只得点头应允。

徐文诰被释放回家,屈尊亲往夜间担任巡逻任务的佃户霍大友家,按照汪知县的“两全之计”,如此这般游说了一通。沃田白银果然打动了清贫如洗的霍家,甘愿为东家揽责替罪。第二天,霍大友遵照徐文诰的嘱托,到县衙“投案自首”。汪汝弼煞有介事地讯问了一番,然后让霍大友签字画押,当堂宣布徐文诰无罪,霍大友非故意伤人,免死罪流放三千里,了结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