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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轨儒家道路:中国政治法律制度建设的历程

【摘要】:自此,中国的政治法律制度建设正式转轨儒家路。如太史令司马迁触怒皇帝被施以宫刑,就是一个鲜明实例,说明儒家化的法治建设道路并非一帆风顺,有一个艰难曲折、波浪起伏的过程。蒋来用撰:《西汉刑法改革的儒家道路》,2015年12月9日 《法制日报》。又,全国共出土铸有淳于字样的青铜器8件,其中泰安境内发现6件,证实淳于州国灭亡后,子民大部流徙泰山脚下,散居淳于三村一带。

汉景帝刘启即位后,借助缇萦上书引发的汉律变法,继续推进法治改革。他有感于文帝规定的笞刑过重,受笞者即使幸免不死,也往往落下终生残疾,因而刑法改革主要针对笞刑开展,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先后两次减少笞数,第一次把笞五百减为笞三百,笞三百减为笞二百;第二次又把笞三百减为笞二百,笞二百减为笞一百。二是颁布法令,明确规定刑具规格、受刑部位和行刑程序,刑具笞杖用竹板做成,长五尺,宽一寸,末梢厚半寸,须削平竹节,笞打只许人的臀部,笞打过程中不得更换行刑人。(参见《汉书·刑法志》)这样以来,就大大减轻了笞刑的强度,降低了对受刑者的伤害程度和死亡概率。至此,由缇萦上书引发的汉代刑律改革,经过文景二帝的不懈努力,基本告成。

文景二帝废除肉刑,顺应了时代进步的潮流,有利于保护社会劳动力、促进生产的发展和经济的恢复。备受后人称颂的“文景之治”,除与民休息、轻徭薄赋的经济政策引导外,刑法的宽缓改革也是助推的重要因素。

文景二帝刑律变法最值得关注的,莫过于改革后的刑罚手段,由残酷野蛮变得相对文明人性,形成了以徒刑、笞刑为主体的刑律,基本淘汰了奴隶制社会的墨、劓、刖、宫、大辟等“五刑”,为封建制社会笞、杖、徒、流、死“五刑”的确立奠定了基础。因此,由缇萦上书触发的文景二帝刑律改革,是中国古代法制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事件,是由奴隶制五刑向封建制五刑过渡的重要标志。

不难看出,文景二帝承前继后、一以贯之的刑律改革,其指导思想是“礼法并用,罚刑相称”,接近于儒家的法治主张,说明“文景之治”时期的法律,已经呈现儒家化的征兆。而此前的诸多改革变法,大多采用的是法家思想,其中最突出的例证是商鞅变法。商鞅变法遵循的是法家“弃礼任法、重罪重罚”原则。商鞅所处的战国时代为封建社会的肇始期,新兴地主阶级面临着巩固新生封建制度、打击奴隶制残余势力的艰巨任务。那个铁血时代靠的是实力和武力说话,因而采用奖励耕战、严刑峻法的法家学说,无疑是正确的不二选择。社会发展到汉朝,封建制度不仅得以牢固树立,而且成为不可逆转的天下大势。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西汉统治者关注的重心不再是打击奴隶制残余势力,而是如何稳固发展封建统治秩序,所以在立法指导思想上势必向儒家学说倾斜,尽快实现由法家到儒家的过渡转型。到了汉武时期,大儒董仲舒等提出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主张,被汉武帝刘彻采纳。自此,中国的政治法律制度建设正式转轨儒家路。即便如此,铲除旧法影响依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如太史令司马迁触怒皇帝被施以宫刑,就是一个鲜明实例,说明儒家化的法治建设道路并非一帆风顺,有一个艰难曲折、波浪起伏的过程。

由此可见,当初缇萦上书、舍身救父的义举是何等的及时、多么的伟大,犹如一声横空惊雷,开启了一个刑律改革的新时代。鄙见以为,古人仅仅把缇萦列入“二十四孝”之一是远远不够的,其历史重大贡献,在于一简上书,改写了汉代刑律,堪称中国古代法治史上的一座里程碑。

缇萦早已远去,但淳于氏父女却永远活在泰安人民的心中。淳于意墓(救女坟)的久远存在,就是这一民间尊崇的有力宣示。该墓于1956年泰安县开展文物普查时发现,1957年泰安县人民委员会将其列为第一批文物古迹名单,1979年泰安县革命委员会公布为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6年泰安市郊区(今岱岳区)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二批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今正在争取列入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该墓呈圆形,高约4米。墓地周围树木葱郁,葳蕤茂盛,似乎昭示着汉代名医淳于意的殷殷泽被情怀和其女缇萦的舍身抗争精神,令后人望而起敬,感慨万千。

主要参考文献

[西汉] 司马迁撰:《史记·扁鹊仓公列传》, 中华书局2000年版。

东汉]班固撰:《汉书·刑法志》, 中华书局2000年版。(www.chuimin.cn)

朱顺村等主编:《泰安区域文化通览·岱岳区卷》,泰山出版社2012年版。

蒋来用撰:《西汉刑法改革的儒家道路》,2015年12月9日 《法制日报》。

【注释】

[1]杜预注《左传·僖公四年》 曰:“推寻事迹,(鲁桓公)六年(前706),淳于公亡国,杞似并之,迁都淳于。”学界研究表明,今潍坊市安丘境内的古淳于州国被杞国吞并后,将杞都迁入淳于氏赖以立国的城池,淳于氏遗民被迫流落今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境内,今存南、中、北三个淳于村名。又,全国共出土铸有淳于字样的青铜器8件,其中泰安境内发现6件,证实淳于州国灭亡后,子民大部流徙泰山脚下,散居淳于三村一带。淳于意的祖籍为淳于村,应是无疑。

[2]缇萦救父故事《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记载为“文帝四年(前176) 中”,本文采用《汉书·刑法志》说。

[3][汉]班固著、[明]张溥辑:《班兰台集》, 中州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

[4]朱顺村等主编:《泰安区域文化通览·岱岳区卷》,泰山出版社2012年版,第81页。

[5][汉]班固撰:《汉书·刑法志》, 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9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