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泰山文化举要:一妇为义,鲁义姑传说与历史真相

泰山文化举要:一妇为义,鲁义姑传说与历史真相

【摘要】:一妇为义,齐兵遂止。齐国攻到鲁国的边境时,看见一位农妇怀抱一个小孩、手牵一个小孩慌不择路地逃亡。鲁国的国君听说这件事,赏赐给这个妇女一百多端帛,赐予“义姑姊”称号,称赞她公正诚信,忠于道义。可以断定,鲁义姑传说的原型是存在的,只不过缺乏史料支持,不能还原历史真相。罗屯村鲁义姑祠的传说故事和宁阳版本如出一辙,只是把故事发生的时间改为战国时期,当是民间传说的播迁所致。

鲁义姑舍子救侄故事最早见于西汉刘向《列女传》之《节义传·鲁义姑姊》:

鲁义姑姊者,鲁野之妇人也。齐攻鲁至郊,望见一妇人,抱一儿,携一儿而行,军且及之,弃其所抱,抱其所携而走于山,儿随而啼,妇人遂行不顾。齐将问儿曰:“走者尔母耶?” 曰:“是也。”“母所抱者谁也?” 曰:“不知也。”齐将乃追之,军士引弓将射之, 曰:“止,不止,吾将射尔。”妇人乃还。齐将问所抱者谁也,所弃者谁也。对曰:“所抱者妾兄之子也,所弃者妾之子也。见军之至,力不能两护,故弃妾之子。”齐将曰:“子之于母,其亲爱也,痛甚于心,今释之,而反抱兄之子,何也?”妇人曰:“己之子,私爱也。兄之子,公义也。夫背公义而向私爱,亡兄子而存妾子,幸而得幸,则鲁君不吾畜,大夫不吾养,庶民国人不吾与也。夫如是,则胁肩无所容,而累足无所履也。子虽痛乎,独谓义何?故忍弃子而行义,不能无义而视鲁国。”于是齐将按兵而止,使人言于齐君曰:“鲁未可伐也。乃至于境, 山泽之妇人耳,犹知持节行义,不以私害公,而况于朝臣士大夫乎!请还。”齐君许之。鲁君闻之,赐妇人束帛百端,号曰义姑姊。公正诚信,果于行义。夫义,其大哉!虽在匹妇, 国犹赖之,况以礼义治国乎!《诗》云:“有觉德行, 四国顺之。”此之谓也。

颂曰:齐君攻鲁,义姑有节。见军走山,弃子抱侄。齐将问之, 贤其推理。一妇为义,齐兵遂止。

这段记载的意思是说:鲁国正义的小姑子,是鲁国郊外乡村的一名普通妇女。齐国攻到鲁国的边境时,看见一位农妇怀抱一个小孩、手牵一个小孩慌不择路地逃亡。眼看齐军就要追上了,那女人放下怀中的小孩,抱起手牵的小孩往山里跑去。被丢弃的小孩哇哇大哭,那妇女一路迅跑,头也不回。齐国将军问被抛弃的小孩:“逃跑的是你母亲吗?”小孩说:“是的。”“你母亲抱的是谁?”小孩回答:“不知道。”齐国将领就追那个女人,士兵们拉开弓,做出要射箭的样子,威胁道:“别跑了,再跑我们就放箭。”那个女人只得停下脚步,转身回到齐军阵前。齐国将军问她抱的是谁,丢下的是谁。村妇回答:“抱的是我夫兄的孩子,丢的是我的孩子。看见你们大军到了,我没有力量同时保护他们两个,于是抛弃了自己的孩子。”齐国将军说:“对于母亲来说,最心疼的是自己的孩子,现在你抛下自己的孩子,却抱着哥哥的孩子,为什么呢?”那女人说:“保护自己的孩子,是私爱;保护夫兄的孩子,是合乎道义的事情。放弃了道义的事情选择自私的偏爱,牺牲夫兄的孩子保全自己的孩子,就算幸运没死,鲁国的国君也不会允许这样的人放牧生产,鲁国的大臣不会给我们生活的东西,鲁国平民百姓也不会理睬我们。要是那样的话,就会没有立足之地、立身之本。失去儿子虽然悲痛,又怎么比得上失去道义呢?所以宁可放弃自己的孩子,也要行使道义,不能让别人认为鲁国是一个不讲道义的国家。”于是齐国的将领命令士兵停止进攻,派人给齐国的国君禀报说:“不能进攻鲁国,刚到边境,一个山野村妇尚且知道坚持道义,没有因私害公,何况他们朝中的大臣和士大夫们呢!我请求撤军。”齐国的国君同意了他的请求。鲁国的国君听说这件事,赏赐给这个妇女一百多端帛,赐予“义姑姊”称号,称赞她公正诚信,忠于道义。义,是多么重要的事情啊!虽然只是发生在一个妇女身上,国家尚且依靠这个得以保全,何况用道义治理国家呢!《诗经》上说:“有大德行的人,四方的人都会来依附于他。”说的就是这样啊。

人们称颂道:齐国国君攻打鲁国,鲁郊的小姑子表现得很有道义。见到敌军向山里逃,放弃自己的孩子保护侄子。齐国的将军问她原因,认为她是一个有道义的人。一个妇女坚持道义,齐国的军队都撤退了。(www.chuimin.cn)

刘向对这个故事的记载没有史料佐证。《泰安文化通览》一书也说:“该故事发生的具体时间,文献记载阙如。推测可能发生在春秋末期鲁定公八年至九年(前502~前501)。当时鲁国联晋抗齐,所搬晋国救兵尚未进入鲁境,齐军闻讯而撤。第二年(前501)鲁军克阳关,叛臣阳虎逃到齐国,请求齐景公伐鲁,而大夫鲍文子(名国)谏曰:‘鲁未可取也。上下犹和,众庶犹睦,能事大国而无天灾,若之何取之?阳虎欲勤其师也,齐师罢(疲),大臣必多死亡,已于是乎奋其诈谋。’齐景公因而拘捕阳虎,随之撤兵,寻求与鲁国议和,翌年发生了‘夹谷之会’。这一背景跟鲁义姑的故事情节大致吻合。故事发生的地点,应在今宁阳县磁窑镇南驿村。这里靠近阳关,最符合‘鲁郊’这一地望特征,宋代于此地建有鲁义姑庙。”[1]这些记述,除“推测”“大致吻合”史事外,其故事发生地“应在宁阳县磁窑镇南驿村”的说法,可能源自民间传说和一些地方志记载。宁阳县流行的说词是,鲁义姑的故乡世传即宁阳南义村(今南驿村)。宋代曾于此创建鲁义姑庙,明天顺年间重修,宁阳学者许彬撰写碑记。嘉靖年间张文凤改建义姑庙于宁阳南郭门外[2]。另外,宁阳县华丰镇张家村西(磁窑镇南驿村东)有座鲁姑山,东西宽约500米,南北长约1100米,面积为0. 8平方公里,海拔239米。据传,被救的鲁义姑之侄长大成人后,在此山修了一座义姑洞(今已不存)纪念姑妈,后人便将此山叫作鲁姑山。

由此可证,宁阳义姑庙确实存在,境内鲁姑山至今犹显。按照治史方法推论,历史建筑物的存在和地名的产生绝非无中生有,空穴来风,总是钤印着历史的痕迹,传承着久远的信息。可以断定,鲁义姑传说的原型是存在的,只不过缺乏史料支持,不能还原历史真相。冯梦龙以史为据改编《东周列国志》,之所以删掉古本《列国志》中的“鲁村姑秉义全社稷”的回目,或许出于史无索据的考虑。今山东茌平县韩屯镇的罗屯村亦有鲁义姑祠,并于每年的农历二月初一至初六在祠前举行庙会,香火甚盛,在鲁西一带影响很大。罗屯村鲁义姑祠的传说故事和宁阳版本如出一辙,只是把故事发生的时间改为战国时期,当是民间传说的播迁所致。因为不论春秋还是战国,茌平从来就不在鲁国的版图中,不可能是故事的原发地。

鲁义姑舍子救侄的故事不见先秦史料,而被数百年之后“独尊儒术”时代的刘向所记,其故事的圆满性值得质疑。倘若鲁义姑真的以舍子救侄大义行为达到退兵目的,这在鲁国当是轰动朝野之事,不可能逃过同时期孔子和左丘明的眼睛,肯定在《春秋》《左传》等经史中留下记录。既然史家笔下无墨,就说明鲁义姑的义举没有与国家兴亡联系在一起,纯系良心所致的个人行为,被史家忽略了。作为西汉经学家和文学家的刘向重新挖掘记述这件民间轶事, 目的是为了迎合官方推行“忠孝节义”伦理道德的需要,显然是将普通的原始故事文学化、艺术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