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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导读:探讨义利之辨地位

【摘要】:不难看出,收敛就是义的特征。将欲望置于道义的坐标上,将利益建立在道义的基础上,是人性的要求。作为天性的欲望及其指向的利益必须适合作为本性的义理。义利之辨绝非仅仅是义利本身的事情,还影响着其他领域。孟子提倡“恒产”,以确保民众的生存需要。义利之辨是大问题,具有全局性。

程氏兄弟说:“孟子有功于圣门,不可胜言。仲尼只说一个仁字,孟子开口便说仁义。”(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孟子序说》)孟子对孔门(儒家)贡献之大难以言说,孔子只是讲仁,孟子一开口就是仁义并用。

其实《论语》也讲义,而且讲了不少。如:“见义不为,无勇也。”(《论语·为政》)见到应该做的事情而不作为,是怯懦。“君子以义为质。”(《论语·卫灵公》)。君子把义视为根本。“君子义以为上。”(《论语·阳货》)君子最看重的是义。“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论语·微子》)君子出来做官,为的是推行道义。等等。可见孟子讲义,根子仍在孔子,他的着力点在于放大义的价值,将其提升到人路的高度,与仁并行。

后人,特别是宋代儒家,对义又做了进一步加工,最突出的是将其与理打通。程颐有个说法:“在物为理,处物为义。”(《近思录·道体》)存在于事物中的规则叫作理,处理事物的原则叫作义。套用哲学语言,前者讲的是必然,即本体、天理;后者讲的是应然,即效仿、人道。所以程颐又说:“顺理而行是为义也。”(《近思录·为学大要》)朱熹也说:“义者,天理之所宜。”(《论语集注》卷二)义与理其实是一个东西,只不过是从不同角度表现出来罢了,为此人们又引申出义理的说法。理的总称叫作道,于是又有了道义一词。

义的根本特征是什么?朱熹有个形象比喻,以自然天象来说明仁义礼智这四理。其中义与阴阳二气中的阴、春夏秋冬四季中的秋、金木水火土五行中的金、元亨利贞四品中的利相对应(《朱子性理语类》卷第六)。

之所以说义属于阴柔,是因为它强调的是收敛。义所表达的适宜和知耻是限定、制约,使人的行动往回收。这种收缩非常坚决,不容商量,理在那里放着,不符合理不行,朱熹说:“义之在心,乃是决裂果断者也。”(《朱子性理语类》卷第六)又说:“人有耻则能有所不为。”(《朱子语类》卷十三)义好像利刃(金),把人与不该做的事情一刀两断。义从本质上说是阴柔,但表现为阳刚,属于坚决果敢,所以是柔刚相济。义的收敛是对个人自己而言的;对外界则不同,是放,是做好事,是施恩于人,也就是利万物,因此义对应元亨利贞四品中的利,有着秋天收获的品格

不难看出,收敛就是义的特征。所谓收敛,其实就是说“不”,告诉人们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

孟子就是这样认为的。他说:“非礼之礼,非义之义,大人弗为。”(《离娄下》)违背礼制的规矩,大写的人是不会服从的;违背道义的路子,大写的人是不会去走的。

这也是孔子的认识。他说:“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论语·阳货》)权贵如果只有勇敢而缺少义,就会去作乱;平民如果只有勇敢而缺少义,就会去为盗。(www.chuimin.cn)

人只能在义的范围内活动,在义的轨道上行驶,不越界怎么做都成,出轨就不行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朱熹说出了那句饱受今人误解和诟病的“遏人欲而存天理”(《孟子集注》卷二)。欲望作为天性,在义的框子内,可以随意挥洒;突破了这个范围,就得打回去,所谓的“遏”或者“灭”,没二话。譬如,做买卖讲究公平合理,也就是义。这里,童叟无欺属于天理,缺斤短两就是人欲,要不要存天理灭人欲呢?再如,做官讲究为国为民,这是义。清正廉洁属于天理,贪污腐败则是人欲,要不要存天理灭人欲呢?

将欲望置于道义的坐标上,将利益建立在道义的基础上,是人性的要求。人性本善,义就是善,因此以义为本与性善完全契合,相反如果放纵欲望,一切以利益为准,那就与人的本性背道而驰了。作为天性的欲望及其指向的利益必须适合作为本性的义理。

义利之辨绝非仅仅是义利本身的事情,还影响着其他领域。

比如治政。孟子提倡“恒产”,以确保民众的生存需要。为什么?原因很简单,产业,或者说追求利益,为人的天性所必需,治国理政就要满足这一基本要求。

比如修养。孟子提倡“寡欲”,以确保性善不失。为什么?因为欲望无止境,一旦大撒把,信马由缰,情欲必定淹没本性,把人往邪道上引。

义利之辨是大问题,具有全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