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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素质提升:劳动技术和艺术教育

【摘要】:对不重视劳动技术教育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提出批评,对擅自取消劳动技术课的学校要令其纠正。

(一)劳动技术教育

1.劳动技术教育的指导思想

劳动技术教育是学校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劳动技能素质的重要途径,是落实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方针的重要途径和措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加强和改进对学生的生产劳动和实践教育,使其接触自然、了解社会,培养热爱劳动的习惯和艰苦奋斗的精神;要建立青少年参与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的制度;中小学要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形式多样的课外实践活动,培养动手能力;职业学校要实行产教结合,鼓励学生在实践中掌握职业技能;高等学校要加强社会实践,组织学生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活动以及社会服务活动,利用假期组织志愿者到城乡支工、支农、支医和支教。社会各方面要为学校开展生产劳动、科技活动和其他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同时要加强学生校外劳动和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

2.劳动技术教育的管理

1998年6月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加强普通中学劳动技术教育管理的若干意见》指出:各级教育行政、教研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劳动技术教育的重要性,加强对劳动技术教育的领导和管理,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劳动技术学科课程计划,采取切实措施以保证劳动技术教育的顺利实施。

(1)劳动技术教育的组织领导。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普教处要有人分管劳动技术教育,教研室要设专职的劳动技术课教研员;地、市教育行政部门也要有人负责或分管劳动技术教育,教研部门要逐步配备劳动技术课教研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劳动技术教育的领导,深入学校了解开设劳动技术课的情况,督促和指导学校认真落实教学计划、执行教学大纲,切实开好劳动技术课程。

(2)劳动技术课教师队伍的建设。第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支持和帮助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劳动技术课教师队伍的建设。建立数量足够、质量较高、能较好地胜任教学工作、专兼职结合的劳动技术课教师队伍,并保持劳动技术课教师队伍的稳定与发展。第二,普通中学要按照学校班级数并参照理、化、生等学科教师工作量标准,配备专、兼职劳动技术课教师。第三,对已经在岗但达不到任职要求的教师,各级教育行政和教研部门要协助学校制定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地组织培训,逐步提高教学水平。第四,各级教育行政、教研部门和学校要重视劳动技术学科骨干教师的培养工作,要有计划地选拔和培养劳动技术学科的带头人。到21世纪初,各地、市都应有一定数量的劳动技术课骨干教师。第五,关心劳动技术课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在工资待遇、职务聘任、评选先进等方面,劳动技术课教师应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对待。各地在制定教师职务聘任的具体办法时,也可从实际出发适当考虑劳动技术学科的特殊性。

(3)劳动技术课的教学管理。第一,要把劳动技术教育纳入各级教育行政、教研部门及学校的教育规划中,学校领导要有专人负责或分管劳动技术教育。规模较大的中学,可建立劳动技术课教研组,加强对劳动技术课的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第二,学校要按照课程计划的规定,开足课时,并按教学大纲要求,联系实际,选好项目,同时要切实注重教学效果。第三,教材是教学的主要依据,搞好劳动技术课教学,必须有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教材审查委员会审定的统编教材,也可选用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材审查委员会审定的教材。第四,各级教研部门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研究,通过开展观摩教学、优质课评选、专题讲座、集体研讨、备课等形式,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师讲课必须有教案,学生的实践活动必须有记录。第五,学校要建立劳动技术成绩考核评定制度(期末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内容包括基本知识、实际操作、劳动态度等方面。考核结果要记入学生的成绩档案,并作为评定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的条件之一。

(4)劳动技术课实践基地建设和设备配置。首先,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支持和帮助学校建立劳动技术教育实践基地。农村学校要有学农实践基地;城市学校要有劳动技术课专用教室,暂无条件的也可由市、区统一建劳动技术教育中心。其次,按照国家教委颁发的《普通中学劳动技术课器材配备目录》标准,配备器材。省、市重点中学器材配备要达到一类标准;其他学校要达到二类标准。

(5)督评与奖惩。第一,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在进行教育督导评估时,要把劳动技术教育纳入督导评估内容的指标体系。第二,教育都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劳动技术教育的实施组织专项检查;各地根据实际需要也可组织教育行政人员、教研人员等对劳动技术教育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检查工作可通过听取各级教育部门或学校领导的汇报,深入实际查看教学、实践现场、实物及劳动技术课的教学计划、教学总结、学生的成绩册,深入课堂听课,召开师生座谈会,抽测学生的操作技能等方式进行。第三,对重视劳动技术教育并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重视劳动技术教育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提出批评,对擅自取消劳动技术课的学校要令其纠正。第四,要把是否开设劳动技术课,是否重视劳动技术教育,作为评选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学校的重要内容之一;并作为考核教育部门、学校、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之一。第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对劳动技术教育进行检查评估的实施细则及标准。

(二)艺术教育

1.艺术教育的指导思想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美育不仅能陶冶情操、提高素养,而且有助于开发智力,对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尽快改变学校美育工作薄弱的状况,将美育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中小学要加强音乐美术课堂教学,高等学校应要求学生选修一定学时的包括艺术在内的人文学科课程。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文化艺术活动,增强学生的美感体验,培养学生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为学校美育工作创造条件,继续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各类文化场所(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纪念馆等)要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鼓励文化艺术团体到学校演出高雅健康的节目。农村中小学也要充分利用当地文化资源,因地制宜地开展美育活动。

2.关于加强学校艺术教育的意见

1997年5月,国家教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学校艺术教育的意见》,对学校艺术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该《意见》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提高认识,确立学校艺术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艺术教育是学校实施美育的主要内容和途径,它有助于发展人的全面思维,发展想像力和创造力;有助于培养学生健康丰富的感情世界,陶冶高尚情操;有助于加强德育工作。通过艺术教育,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提高审美能力,激发其对美的爱好与追求,塑造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个性,促进其全面发展。因此,要从提高民族素质的高度认识艺术教育的重要性,把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纳入到教育的各项工作中去,真正确立艺术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www.chuimin.cn)

(2)进一步明确学校艺术教育的指导思想。学校艺术教育是国民素质教育而非专业教育,它的根本目的是培养全面发展的“四有”新人,而非艺术专业人才。这一性质决定了学校艺术教育必须以全体学生为对象,以普及为基础,以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为任务。当前,要把工作重点主要放在普及方面,加强课堂和农村艺术教育,使学校艺术教育真正落实到每一位学生身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3)确立课堂教学在艺术教育工作中的主导地位,提高开课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一手抓开课,一手抓教改。要重点改变农村中小学、初中三年级和普通高中开课率低的状况,把中小学艺术课开设工作和“普九”、督导工作密切结合起来。到2000年,已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地区的小学和初中的音乐、美术开课率应达到100%,其他地区小学、初中的开课率应随“普九”的进程逐步提高,到2010年前基本开齐;普通高中的艺术课应在三年内开齐;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含师范院校)均应创造条件,在两年内开出艺术类选修或必修课程,同时根据学校自身的特点,积极举办各种类型的专题讲座。要加强教研和科研工作,进一步充实教研力量,健全三级教研网络。

(4)加快艺术师资队伍建设步伐,建立并完善各级各类学校艺术教师的培养和培训体制。高师中师艺术教育专业是培养各级各类学校艺术教师的主渠道,要进一步发挥骨干学校和专业点的作用,走内涵发展的道路,逐步扩大招生规模,重点为农村中小学培养合格的专职艺术师资;要加强对中等艺术师范学校和中师艺术班的建设,发挥其培养小学专职艺术师资的重要作用;要积极鼓励师专试行“主辅修”和“双专业”,普通中师要加强艺术必修课和选修课教学,以便能为农村中小学培养质量较高的兼职艺术教师;要充分利用函授、自学考试、卫星电视等多种形式,开设音乐、美术教育专业,扩大艺术师资的培养渠道;在一些艺术师资十分缺乏的边远农村地区,可以通过“一师多聘”等办法,以缓解艺术师资不足的矛盾。

(5)规范课外艺术活动,不断提高活动质量,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要积极开展课外艺术活动,按照普及与提高的金字塔结构,规划艺术社团组织。各级各类学校都应成立艺术兴趣小组或艺术团(合唱队、舞蹈队、乐队等),定期举办不同规模、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为推动和规范课外艺术活动,国家教委将定期举办全国大、中学生文艺汇演,各级教育部门也要根据学校艺术教育的发展、需要和可能,定期举办内容健康向上、格调较高的艺术教育活动。

(6)加强各级各类学校艺术教育教学设备、器材配备的标准化建设。鉴于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学校艺术教育教学设备器材的配备工作既要坚持标准,又要从实际出发。小学、初中艺术教育教学设备器材配备要按照九年制义务教育音乐、美术器材配备目录标准,随“普九”的发展与“两基”验收达标同步进行。要加强对学生教学用乐器和学具的研制、开发和管理,确保质量。要加强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以及中师、高师艺术教育专业的设备器材配备工作,根据学校发展的现状逐步进行。

本章主要结论和启示

通过学习,我们知道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法律规范,是通过有关的法律条文表现出来的,具有内在逻辑结构的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一般准则。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必须遵守法律规范,如若不然,则会导致不同程度的后果,影响很大。

复习思考题

1.德育工作的实施途径有哪些?分别是什么?

2.简述德育工作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3.教学工作法律规范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4.什么是教学大纲?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5.学校体育工作的内容有哪些?

6.简述劳动教育的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