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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素质道德修养:课程计划的重要性

【摘要】:课程(教学)计划是根据教育法律和培养目标制订的教育教学工作的指令性文件。课程计划是学校组织教育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学校和教师要熟悉课程计划,并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目前,教育部根据素质教育的要求,正在制订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课程计划。

课程(教学)计划是根据教育法律和培养目标制订的教育教学工作的指令性文件。课程计划是落实国家《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其他教育法律的重要途径,是基础教育系统运行的核心,基础教育的目标、价值、要求及内容主要通过课程得以实现。要得到高质量的基础教育,首先要有高质量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课程(教学)计划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作出全面安排,包括:制订计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每门课的教学要求、课程设置的结构和顺序、修业年限、课时分配、考试考查以及实施要求等。课程计划是学校组织教育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学校和教师要熟悉课程计划,并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同时,课程计划也是制订教学大纲和编写教科书的依据。

(一)九年制义务教育课程计划

九年制义务教育现行课程计划,指国家教委1992年8月颁发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试行)》,以及1995年颁发的《实行新工时制对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教学)计划进行调整的意见》。目前,教育部根据素质教育的要求,正在制订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课程计划。

1.现行课程计划的指导思想

《九年制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试行)》是根据《义务教育法》,遵循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战略思想,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原则制订的。该计划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以人类社会的优秀文化成果教育学生;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全面打好基础,因材施教,促进学生个体的健康发展;根据儿童、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合理安排课程,注意教学要求和课业负担适当;从我国实际出发,注意城乡和各类地区的不同特点,坚持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2.培养目标

小学阶段的目标: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初步养成关心他人、关心集体、认真负责、诚实、勤俭、勇敢、正直、合群、活泼向上等良好品德和个性品质,养成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的行为习惯,初步具有自我管理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生活、自然和社会常识,初步具有基本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自学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初步养成锻炼身体和讲究卫生的习惯,具有健康的身体。具有较广泛的兴趣和健康的审美情趣。初步学会生活自理,会使用简单的劳动工具,养成爱劳动的习惯。

初中阶段的目标: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初步了解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初步具有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的思想,具有守信、勤奋、自立、合作、乐观、进取等良好品德和个性品质,遵纪守法,养成文明礼貌的行为习惯,具有分辨是非和自我教育的能力。掌握必要的文化科学技术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自学能力、动手操作能力,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初步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掌握一些简单的科学方法。初步掌握锻炼身体的基础知识和正确的方法,养成讲究卫生的习惯,具有健康的体魄。具有初步的审美能力,形成健康的志趣和爱好。学会生活自理和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初步掌握一些生产劳动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择业的常识,具有正确的劳动态度和良好的劳动习惯。

3.课程设置

根据九年制义务教育小学、初中阶段的培养目标和儿童、少年身心发育的规律设置课程。课程包括学科课程和活动课程两部分,主要由国家统一安排,也有一部分由地方安排。学科以文化基础教育为主,在适当年级,因地制宜地渗透职业技术教育,以分科课为主,适当设置综合课;以必修课为主,初中阶段适当设置选修课;以按学年、学期安排的课为主,适当设置课时较少的短期课。活动在实施全面发展教育中与学科相辅相成。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学科和活动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技教育,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打好基础。

在国家安排课程中,学科课程,小学开设思想品德、语文、数学、社会、自然、体育、音乐美术、劳动等九科,有条件的小学可增设外语;初中开设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音乐、美术、劳动技术等十三科,还开设短期的职业指导课。活动课程,设置晨会(夕会)、班团队活动、体育活动、科技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校传统活动等。各项活动都要结合其特点,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学生受到政治、思想、道德教育,扩大视野,动手动脑,增长才干,发展志趣和特长,丰富精神生活,增进身心健康。地方安排课程,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

(二)普通高中教学计划

普通高中现行教学计划是1981年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六年制重点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1990年、1991年国家教委先后颁发了《现行普通高中教学计划的调整意见》及《实施意见》,1994年国家教委颁发了《实行新工时制对高中教学计划进行调整的意见》,1995年国家教委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后调整全日制中小学课程(教学)计划的意见》的附件。

1.高中现行教学计划的指导思想(www.chuimin.cn)

为了解决当前普通高中存在文理偏科,学生知识结构比例不尽合理,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不利于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问题;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方针,在使学生全面打好基础的前提下,注意发展他们的兴趣和特长,增强他们适应社会生活和生产的能力,决定在新的高中教学计划尚未制定前,对现行高中教学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2.调整后的时间安排

全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高一、高二年级每年上课34周,复习考试2周,劳动技术教育4周;高三年级上课24周,复习考试12周,劳动技术教育4周),假期(包括寒暑假期、节假日和农忙假)10—11周,机动时间1—2周。每周活动总量为34课时以下。高三年级结束新课时间不得早于3月底。

3.调整后的课程设置

调整后的课程结构由学科课程和活动课程两部分组成。学科课程采取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种形式。活动课程包括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必修课程开设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和劳动技术等十一科。选修课分两类,一种是单科性选修,在高一、高二年级开设;另一种是分科性选修,分文科、理科、外语、艺术、体育、职业技术六类课程,在高中三年级开设。

政治、语文、数学、体育、劳动技术等科在高中三个年级均为必修课。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科在高一、高二年级为必修课。与过去教学计划相比较,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等学科必修课的课时有所减少;历史、地理和生物的必修课时略有增加。历史课的教学大纲要增加中国近现代史的内容。其他必修课的教学大纲,要依据适当调整教学内容、适当降低教学要求、适当控制深度的原则作必要的调整。调整后的教学大纲是必修课教学的依据,会考的依据,教学评估的依据和高考的依据,有些学科还要根据调整后的教学大纲重编教材。

时事教育是高中思想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放到重要位置。时事教育每周1课时,可利用选修课或课外活动时间,分散使用或集中进行。时事教育的内容要在各地党委领导下,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时形势和各地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可以举办时事形势讲座,也可以开办时事广播。

劳动技术课应该按照现行教学大纲的规定和要求开设。每学年安排4周,每天按6课时计算,可根据学校的具体条件,分散使用或集中使用。各校必须努力创造条件,落实此项教学要求。

人口教育是必修的内容,进行人口教育试点的学校,要把人口教育作为必修课,总课时不得少于16课时。教学时间可在选修课的时间内安排。其他学校要利用选修课或课外活动时间,开设人口教育讲座,还要在政治、生物、地理等课内结合进行。

单科性的选修课在高一年级每周3课时;高二年级每周4课时。分科性选修课在高三年级开设。各类选修课的课时数可控制在以下范围内:物理4—6;化学3—5;生物2—4;历史4—6;地理4—6;外语3—5;体育2—3;职业技术4—6;艺术2—3。学校可根据情况自行安排,还可适当增加。

除职业技术选修课的教学大纲和教材暂由各地根据本地具体情况自行制定和编写外,国家教委将制定其他各类选修课的教学大纲并编写教材。其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外语等学科选修课的教学大纲都要根据这次调整的原则降低过高的要求。这些选修课的教学大纲是选修课教学的依据,也是高考命题的依据。

课外活动包括体育锻炼、知识讲座、科技活动、各类兴趣小组活动、校班会、时事教育等,课外活动时间不得进行补课和辅导。社会实践活动按国家教委(87)教中字011号文件规定进行,每学年安排2周,可以分散使用,也可以集中使用。国防教育环保教育等不单独设置,一律安排在选修课和课外活动中进行,或渗透到有关学科中结合进行。活动课的课时从原来的每周6课时减为4课时。

计算机课的开设,要根据各地的条件决定。必须在解决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设备并上好实验课的基础上,创造条件,开设计算机课。可以作为课外活动或者是选修课,也可以在劳动技术课中安排,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还可列入必选课或必修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