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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工作管理的必要性和职能机构

【摘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地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也可由专职人员管理。少先队和共青团工作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应当给予奖励。

(一)各级管理机构的职责

根据《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的规定,各级管理机构的职责是:(1)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基本规章,宏观指导全国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校外教育工作、工读教育工作。(2)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地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也可由专职人员管理。(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德育科学研究部门和学术团体的作用,鼓励德育科研人员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与中小学教师密切合作开展课题研究,还要为德育科研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创造条件。(4)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开展中小学德育专项督导检查,建立切实可行的德育督导评估制度。(5)中小学校的德育工作应实行校长负责的领导管理体制。中小学校长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主持制定切实可行的德育工作计划,组织全体教师、职工,通过课内外、校内外各种教育途径,实施《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6)普通中学要明确专门机构主管德育工作。城市小学、农村乡镇中心小学应有一名教导主任分管德育工作。(7)少先队和共青团工作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协助学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作用。(8)中小学校应通过书面征询、重点调查、访谈等多种方式了解社会各界对学校德育工作的评价以及学生毕业后的品德表现,不断改进德育工作。

(二)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

中小学教师是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力量。学校党组织的负责人、主管德育工作的行政人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班主任、共青团团委书记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是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中小学德育工作者要注重德育的科学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努力培养造就中小学德育专家、德育特级教师和高级教师,要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教学水平。

中小学教师要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依法执教,热爱学生,尊重家长,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中小学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除应具备国家法定的教师资格外,还应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较丰富的社会科学知识和从事德育工作的能力。中小学校全体教师、职工都有培养学生良好品德的责任。学校要明确规定教师、职工通过教学、管理、服务工作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的职责和要求,并认真核查落实。

各级教师进修学校和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要承担培养、培训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任务。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班主任的聘任、培训、考核、评价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应当给予奖励。

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及其他专职从事德育工作的教师应当按教师系列评聘教师职务。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政策要有利于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要有利于鼓励教师教书育人。在评定职称、职级时,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实绩应作为重要条件予以考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应当给予表彰。(www.chuimin.cn)

(三)物质保证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为开展德育工作提供经费保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不断完善、优化教育手段,提供德育工作所必需的场所、设施,建立德育资料库。中小学校要为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订阅必备的教学参考书、报刊杂志,努力配齐教学仪器设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建立中小学生德育基地,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场所。中小学校应在校园内适当位置设立旗台、旗杆,张贴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室内要挂国旗。校园环境建设要有利于陶冶学生的情操,培养良好的文明行为。

(四)学校、家庭与社会

中小学校要通过建立家长委员会、开办家长学校、家长接待日、家长会、家庭访问等方式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大众传媒大力普及家庭教育的科学常识;要与工会、妇联组织密切合作,落实《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争取、鼓励社会各界和各方面人士以各种方式对中小学德育工作提供支持,充分利用社会上各种适宜教育的场所,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引导大众传媒为中小学生提供有益的精神文明作品;积极参与建立社区教育委员会的工作,优化社区育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