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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目标、原则与方法

【摘要】:道德选择的价值目标要求正确处理自我和社会、人的个体价值与群体价值的关系。(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选择的基本原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选择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主体性原则、责任原则、代价原则。教师职业道德行为选择是教师“我”的选择,因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选择成为教师人格的组成部分,它表明选择并不满足于现有的道德状况,他要通过不断地创造来改变现实,并在改造客观现实的同时,也改变了自己。

(一)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选择的目标

道德选择从本质上说是价值选择。在社会生活中,价值冲突呈现出两种性质不同的形式:一种是同一价值体系内部的不同道德要求之间的冲突,是大善与小善、高层次的义务与低层次的义务之间的矛盾;另一种是不同价值体系之间的对立,是善与恶、履行义务与不履行义务之间的冲突。在这些价值冲突中,教师要做出正确的选择,就必须要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目标。价值目标是指人在价值实现过程中,以自我需要和社会需要为出发点而确立的行为指向。道德选择的价值目标要求正确处理自我和社会、人的个体价值与群体价值的关系。因而,人的社会价值是一种根本性的价值目标,而个体价值目标只能在社会价值目标实现和群体价值目标实现的基础上才能得以真正实现。

把社会价值目标和群体价值目标作为教师职业道德选择的目标,其意义在于使教师明确在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时能及时作出正确的道德行为选择,能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利益关系、个人与国家的利益关系,深刻认识到社会利益、集体利益、人民群众的利益是个人利益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是个人行为的出发点和归宿。只有积极为社会、为集体作出贡献的人,才是有价值的。因此,教师选择正确的道德行为目标,对教师个人的发展起着定向的作用,能够使教师在错综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分清是非,从而选定正确的人生追求,并能够使之不断进取,矢志不渝,成为教师生活的重要精神支柱,推动和激励教师朝着更高的道德境界奋进。

(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选择的基本原则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选择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主体性原则、责任原则、代价原则。

1.主体性原则。

由于人对自身道德行为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主体自身的能力,是主体的活动,而不是主体以外的、外在的活动,因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选择也表现出很强的主体性。教师职业道德行为选择的主体性有三方面的含义:

一是教师职业道德行为选择的自律性。在教师职业道德行为选择中,教师自身的内因——内心信念起决定作用。一个教师只有真正懂得了师德要求的重要性,只有发自内心地产生对人民教师道德义务的真诚信服和强烈的责任感,才会在教育实践中恪守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并会由于自己在教育活动中履行了某种道德义务而感到精神上的愉悦和满足,形成一种信念和意志,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勇于坚持这种行为。

二是教师职业道德行为选择的主动性。教师职业道德行为选择始终是一种主动的选择。教师由于具有向善的目的,完善社会和完善自己的愿望,所以他不会迫于外在压力去做违心的选择,也不会屈从于内心欲望而不去选择,他必须按自己的信念和理想对待选择,并实现选择。

三是创造性。教师职业道德行为选择是教师“我”的选择,因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选择成为教师人格的组成部分,它表明选择并不满足于现有的道德状况,他要通过不断地创造来改变现实,并在改造客观现实的同时,也改变了自己。

2.责任原则。

选择和责任是不可分的,任何一种道德选择,都是一种责任选择。责任是教师职业道德行为选择的属性,否定责任也就否定了选择。教师职业道德行为选择的一个重要意义就在于它包含着责任的因素。选择,将教师带进价值冲突中,它使教师在多种可能性中进行取舍,并在这种取舍中表现出自己的价值。因此,黑格尔说:“人的决心是他自己的活动,是本于他的自由做出的,并且是他的责任”,“当我面对着善恶,我可以抉择于两者之间,我可对两者下定决心,而把其一或其他同样接纳在我的主观性中,所以恶的本性就在于人能希求它,而不是不可避免地必须希求它。”希求恶并选择恶的人,就必须为恶的后果负责。可见,教师选择任何不负责任的行为都可能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所以说育人行为无小节。(www.chuimin.cn)

3.代价原则。

选择是一种取舍,“有所得必有所失”,因而代价原则就意味着教师在职业道德行为的选择时要付出一定的代价。从个体的角度看,人们要选择某一种道德价值总是要放弃其他的道德价值。如教师作为家庭一员、学校一员、社会一员,都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家庭、学校和社会提出的要求又是不同的,履行对学校和社会的义务,献身教育事业,就可能放弃或暂时放弃家庭的责任,舍弃对家庭成员的奉献。可见,任何一种道德行为的选择,都要付出一定的代价。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要把无产阶级的利益、社会利益放在首位,正确处理社会利益、教育事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当这些利益在特定条件下发生冲突时,要以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教育事业利益为重,必要时要舍弃个人利益,要尽最大的努力使自己的行为选择符合最高的道德价值要求。

(三)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选择的方法

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选择是一个重要而复杂的问题。因为在师德实践中会遇到各种矛盾。其中在教师进行职业道德行为选择过程中起支配作用的关键性矛盾,是集体主义个人主义两种根本不同的价值观的矛盾。此外还有如新、旧教育观之间的矛盾,道德认识与道德完成之间的矛盾,道德选择与环境条件限制之间的矛盾,热爱学生与严格要求学生的矛盾,重视智育与全面发展的矛盾等。面对众多的矛盾,教师只有掌握正确的职业道德行为选择方法,才能做出正确的行为选择。

首先,要自觉排除私欲。

无私奉献是集体主义价值观的核心,没有奉献精神就没有教师职业。因此,教师只有自觉地排除不合理的私欲,才能在行为中选择奉献,才能在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以国家利益为重,以集体利益为重,才能在冲突中正确理解和把握最高道德价值和现实利益追求的关系,使职业道德行为的选择满足社会、集体乃至个人发展的需要。

第二,要培养创新意识。

教师的劳动是一种艰苦的、具有创造性的劳动。在我国教育改革全面地深入发展时,尤其需要创新精神,需要有克服困难和敢为天下先的勇气。教师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创造激情,才能在教育劳动中做出正确的行为选择。陶行知先生在《第一流的教育家》一文中曾经盛赞过两种教育家,一是“敢探未发明的新理”,二是“敢人未开化的边疆”。当前正确的师德行为选择尤其需要提高创造激情,培养创新精神。

第三,要增强时代责任感。

当前我国正处于历史大变革中,教育改革要求教师更新观念,更进一步增强主人翁的责任感。教师劳动虽然也能从讲课的节数、批改作业的本数、谈话的次数等进行量化,但其质量可以大不相同,仅就批改来说,有的叫以逐字逐题改,有的也可以写个“阅”字完事。所以教师劳动是一种很难从实物形态和具体指标上作出绝对定性定量考核判断的劳动,这种劳动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良心活”。因此教师只有通过不断跟上时代精神的办法来使自己与时代与社会同步,不至于墨守成规地“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才能从教育事业和人民的长远利益出发做出正确的行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