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教师素质道德修养:1997年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教师素质道德修养:1997年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摘要】:从这个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可以看出,《规范》的内容比上一次更加具体,要求更高。因此,《规范》仍需再进一步修订,以建立一套名副其实、用语规范、结构合理、功能齐全、行之有效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社会主义法制的逐步健全,社会越来越需要高水准的职业道德。为此,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及《教师法》的精神,教育部于1997年8月7日对1991年颁布实施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修订,并于9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新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具体内容如下:

1.依法治教。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3.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4.严谨治学。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5.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6.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7.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求私利。(www.chuimin.cn)

8.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从这个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可以看出,《规范》的内容比上一次更加具体,要求更高。与上一次相比,具有以下特色:

1.内容实用性较强。除了从理想层面和原则层面提出要求外,最主要的是在规则层面上也提出了要求,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2.《规范》中对整个教育行业自身的建设有所考虑,但考虑不多。为此,建议在制定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时,应以专业化为基本定向,着眼于教育行业内部的发展需要,取信于公众,赢得专业自主权,把我国师德规范建设成为专业道德规范。

3.虽然根据社会发展的要求,给教师职业道德赋予了时代的特征,理论上也进行了一定的探讨,但在具体表述的层次上还需要进一步明确,要从教师具体工作中需要处理的几种关系的角度出发进行阐述。

因此,《规范》仍需再进一步修订,以建立一套名副其实、用语规范、结构合理、功能齐全、行之有效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