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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素质道德修养指南

【摘要】:有的说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在教育工作中所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有的说教师职业道德是调节教师与他人、教师与集体、教师与社会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因为它们没有完整地反映教师职业道德的内涵。教师职业道德是这样“必然”性和“实然”性的统一。也就是说,教师职业道德不仅是外在的行为规范或准则,而且是内化的行为或准则。

要成为合格的人民教师,胜任21世纪发展的要求,必须具备并不断提高教师职业道德。因此,了解和弄清什么是教师职业道德,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从而形成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是很有必要的。

近些年来,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和教师培训工作的广泛展开,教师职业道德问题不断被提及。教师职业道德对广大教师来说早已不是一个陌生的概念。但如果真的问起什么是教师职业道德,很多人的回答却往往不全面。有的说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在教育工作中所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有的说教师职业道德是调节教师与他人、教师与集体、教师与社会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这些回答虽较为普遍,也不能说是错误的,但却是不完全的。因为它们没有完整地反映教师职业道德的内涵。

一个科学的概念往往是科学思维得以开展的基石。作为科学认识的基础,概念往往对人的认知取向和实践行为的确定具有潜在的制约性和引导性。如果按照上述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解释,教师职业道德可能仅仅被当作客观的、外在的规范或准则,而不能将其视为人主观上或人自身内在应具有的。如果认同了这样的概念,就有可能受到这一概念所给定的内涵的牵引而形成这样的观念定势:即可能只使人知道把它视为是自身应有的内在意识和品质,从而忽视这些外在规范准则的内在性转化及其行为的自觉性表现。

那么,什么是教师职业道德呢?教师职业道德是指教师在其职业生活中,调节和处理与他人、与社会、与集体、与职业工作关系所应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或行为准则,以及在这基础上所表现出来的观念意识和行为品质。

教师职业道德概念具有如下基本旨意:(www.chuimin.cn)

一是揭示了教师职业道德的独特性,说明了它是教师这一职业所特有的,是与教师这种职业密切联系的专门性道德,是教师在其现实职业生活中应遵守的和所应具有的。

二是揭示了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内涵,说明教师职业道德不只是教师在职业生活中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或行为准则,还包括教师对这些规范或准则中内得而成的观念意识和行为品质。在这里,行为准则或行为规范具有客观性,是外在(社会、职业生活等)因素对人提出的要求。只要在教师职业范围内,无论是什么时候,这种要求都是存在的。所以,行为规范或行为准则体现的是外在因素对教师职业行为的约束性,具有他律性。在这一基础上表现出来的观念意识和行为品质,是外在规范或准则在教师个体身上的内在获得,它所体现的是教师内在的自主性或自觉性,具有自律性。我们平时说这个人或这个集体道德风气的优或劣,道德水平的高或低,就是由这种意识和行为品质上的差异性所决定的。一般说来,外在道德行为规范或行为准则只是要求人们应该怎样,内在道德观念意识和行为品质则表明人的道德实际是怎样的。教师职业道德是这样“必然”性和“实然”性的统一。

对教师职业道德内涵作如上理解,与中外历史上对道德内涵的最初解释是一致的,符合历史上对道德内涵的最初认识。在我国的古代典籍中,道德各自的含义较广,但基本的意思正如《说文解字》中理解的那样“道者,路也。”“德者,得义。”在语意上“道”原指人行循的道路,在哲学伦理的学的范畴内,指事物存在、运行、生灭所必须遵循的规律和法则。“道”具有较强的客观性,主要指外在的客观要求。“德”则具有很强的主观性,主要指人内心获得的信念、意识和品质等。“道”是“德”的前提,是“人所共有”的,没有“道”就不会有人的内在感悟和所得;“德”是“道”的内在所得,没有“道”的内心获得,就不会有“德”,所以“德”者被视为“人之所自得”。

总之,作为外在行为规范或行为准则,内得而成的道德观念意识和行为品质,是道德内涵所不可缺少的。教师职业道德作为社会道德的一种,也必然具有这样的内涵特征。分析中外历史上和当代伦理学对道德内涵的解释,意在说明我们所认识的教师职业道德的合理性。它告诉我们道德不只是身外存在的行为规范或准则,而且是教师在其职业生活中必须具有的内在观念意识和行为品质。也就是说,教师职业道德不仅是外在的行为规范或准则,而且是内化的行为或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