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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乒乓球运动竞赛规程

【摘要】:残疾人乒乓球竞赛分级为肢体残疾组、视力残疾组、听力残疾组、智力残疾组。比赛为考比伦杯制,共举行4场单打和1场双打。各小组的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的比赛。第二阶段比赛各选手的位次仍由抽签决定。我国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中国残奥委员会、中国聋人体育协会最新比赛规则及分级中规定的最低分级标准。

残疾人乒乓球竞赛分级为肢体残疾组、视力残疾组、听力残疾组、智力残疾组。肢体残疾组又分为:站式比赛分级,TT6、TT7、TT8、TT9、TT10;坐式比赛分级,TT1、TT2、TT3、TT4、TT5;公开级,TT6~TT10、TT1~TT5。

一、残疾人比赛项目

(一)团体赛

(1)TT1~TT10级均设男女团体赛,最少有四队参加才安排比赛。比赛为考比伦杯制,共举行4场单打和1场双打。每个队员参加2场单打(分别与对方的两名队员对垒)和1场双打。双打赛可由另外的队员参加,但须在团体赛前声明。

(2)分组赛(小组不少于3个队)。参赛队多于4队或5队时进行分组赛,小组数按照2的倍数(如2、4、6、8,最多8组)组成。分组赛设种子队,各队位次由抽签决定。各小组的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的比赛。

第二阶段比赛各队的位次仍由抽签决定,先抽分组的优胜队,再抽分组的第二名。第二阶段的第一轮比赛要把第一阶段分组赛中同一小组的两个队和各小组的优胜队交叉开来,半决赛中失利的两个队获铜牌。第二阶段比赛为淘汰赛。

(3)允许组织混合级别队参赛。凡混合级别队,只能参加残疾程度轻一些级别比赛(如2级和3级混合组队,只能参加3级的比赛)。混合组队时至少有1名队员的残疾级别与参赛级别相符,一人在同一比赛中不得代表一个以上的队比赛。

(4)如某级别的参赛队不足4个,这些队可以参加残疾程度轻一级别的比赛。

(二)单打

(1)TT1~TT10级均设男、女单打赛,最少有4人参加才安排比赛。

(2)分组赛每小组不少于3人。参赛者多于4人或5人时进行分组比赛,小组数按照2的倍数组成。分组赛设种子选手,其他人的位次由抽签决定。各小组前2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

第二阶段比赛各选手的位次仍由抽签决定。先抽各组第一名,再抽各组第二名。第二阶段的第一轮比赛,第一阶段各小组的优胜选手不应相遇,同小组的1、2名也不应相遇。半决赛中失利的两名队员获铜牌。第二阶段的比赛采用淘汰赛。

(3)每名运动员参加与国际分级卡相符的残疾级别比赛,只有在该级别参赛人数不够时,方允许其参加残疾程度轻一级项目的比赛。

(三)公开赛

公开赛设男、女轮椅组和站姿组,参赛人数不限,比赛采用淘汰制,半决赛中失利的两名选手均获铜牌。

二、轮椅乒乓球锦标赛组织管理方法

依据《国际乒乓球联合会手册》有关规则,制定本组织管理方法。

(一)设项

轮椅锦标赛必须设下列项目:

1.级别1~5的男子团体赛和女子团体赛

每个国家每一级别可有1个队参加,有4个队报名参加的项目方可以比赛。

2.级别1~5的男子单打比赛和女子比赛

每个国家每一级别可有3名运动员参赛,必须有4名运动员参加的项目才可进行比赛。参赛运动员人数少于4名的项目,这些运动员可以参加比同项目高一级别的比赛,但级别5的运动员除外。

3.男子和女子轮椅单打公开级比赛(级别1~5)

若报名人数太少,组织者与国际轮椅运动联合会协商后,可以取消某个项目的比赛。某些项目取消后,即使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达到了规定的人数,也不再设项。

(二)组织比赛

在所有项目的比赛中,为了颁发奖牌,至少有1名运动员或运动队获胜。

1.团体赛——分级,至少4个队报名参赛

每个国家每项派一个队参加,最多4名运动员参加一项的所有比赛。

分组进行比赛(不少于3个队)。

如果只有4~5个队报名参加比赛,则不分组比赛。如果超过这个人数,分组比赛的小组数必须为2的倍数(如2、4或8等)。

团体比赛按考比伦杯体系进行。

参加团体比赛的运动员的级别可以不相同,但他们必须参加高一级别的比赛(如一个分级为2和一个分级为3的运动员必须一起参加分级为3的比赛),出场参赛的运动员中,必须有1名运动员的分级与比赛项目的级别相同,并且该运动员必须是单打运动员。如果是由于报名人数较少而采用混合级别的比赛,可以不执行此项规则,已经报名参加这个级别比赛的团体队除外。

达到获胜比分差数时,团体比赛结束。

如某项目报名的队数少于4个,则这些队可以参加高一个级别的团体比赛。如果在混合级别的团体赛中,一个国家不止一个队参赛,组委会将通知该国只能派一个队参加该项比赛,并修改它们的报名表。

如果报名的队数太多,分8个小组的比赛不合适,那么可分16个小组比赛(报名参赛的队不小于48个队),取每小组的第一名参加第二阶段比赛。

2.单打比赛——分级,至少4个运动员报名

每个国家每个级别可有3名运动员参加比赛。

分小组进行比赛(每组运动员人数不少于3人)。

分组数应是2的倍数(如2组、4组、8组等),如果报名人数只有4个或5个则只设1组。(www.chuimin.cn)

根据循环制,每组的第一名和第二名进入第二阶段的比赛。

一个国家参赛运动员的人数超过3名,组委会将通知该国,只允许3名运动员参加此混合项目的比赛,该国的报名表也应作相应的修正。

3.公开级比赛——男子和女子轮椅

所有项目将按淘汰赛制进行比赛。这些项目对参赛国家运动员数无限制,但必须参加规定的团体比赛或者分级项目比赛。

三、竞赛要求

(一)参赛资格

(1)我国参赛运动员必须在中国残奥委员会、中国聋人体育协会进行注册。

(2)我国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中国残奥委员会、中国聋人体育协会最新比赛规则及分级中规定的最低分级标准。

(二)竞赛形式

(1)比赛形式将根据报名人数采取淘汰附加赛或分组循环赛。

(2)团体赛按考比伦杯的出场顺序排列。

(3)团体赛和单项比赛,均采取五局三胜制,每局比赛采用11分制。参加肢残组团体赛的运动员级别可以不同,但须以参加团体赛中级别最高的运动员所在级别报名参赛。

(三)竞赛规定

(1)运动员参赛时,必须持注册证。

(2)肢残组运动员分级后,分级确定的新级别与原报级别有变化者,允许调入新级别进行比赛,如调整后该级别只有1人参赛,则合并到较轻级别;如遇TT5级、TT10级无人,则取消此项目。

(3)视力残疾组运动员眼罩请自备,如经检查不合格,将使用组委会提供的眼罩。

(4)只有1人参赛的项目将合并轻一级别比赛。

(5)竞赛分组:由裁判长主持的抽签会决定。

(6)参加肢残组轮椅比赛的运动员,如在2013年比赛中参加站立组比赛,未经中国残奥委员会批准,不得在本次比赛中参加轮椅组比赛。一旦经过批准参加轮椅组比赛,在2015年第九届全国残运会前不可改回站立组。

(7)种子选手由中国残奥委员会、中国聋人体育协会根据最近国内、外比赛成绩确定。

(8)各单位报名时,应按运动员技术水平,由强至弱排列顺序。

(9)比赛用球:40+mm用球。

(10)比赛球拍必须使用无机胶水。

(11)运动员参赛级别确定后不得无故弃权,否则将取消所有比赛成绩和后续比赛资格,并取消该队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12)运动员因伤病请假,应有组委会医生证明及领队,并报技术代表批准同意。

(四)兴奋剂检测

由主办单位组织抽测。

(五)名次录取、计分及奖励办法

1.录取办法

按分级和资格审查后确定的参赛人数制定。

2.计分办法

(1)录取前六名时按7、5、4、3、2、1分计算,不足6名时按高限计分。团体赛按双倍分计算。

(2)团体总分按各单位单项名次和团体赛得分,累计计算团体总分,排列团体名次。如总分相等,以获金牌数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3.奖励办法

(1)获得各项目前3名的运动员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和证书,获得4~6名的运动员颁发证书。

(2)获得团体总分前8名的单位颁发奖杯。

(3)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办法另发。

(六)技术人员要求

除主办单位委派的技术人员外,其他技术人员均由承办单位负责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