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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旅游区规范管理,县委县政府召开会议

【摘要】:为此,县委、县政府专门召开会议,以对“家庭旅馆脏乱差、哄抬物价和乱摆摊位”三项治理为重点,全力推进旅游区的规范管理。刘俊生书记、李瑞昌县长及时召集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应对措施。在县委、县政府对野三坡景区进行社会环境治理的同时,县旅游局也按照上级旅游部门关于各景区内部规范管理的相关要求,强化了本景区接待管理、安全管理、财务管理、评级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范。

1986年春,老百姓搞经营、做买卖的劲头起来了,但随之出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这两个苗头让人一喜一忧。如不及时引导,肯定会坏了旅游区的名声!为此,县委、县政府专门召开会议,以对“家庭旅馆脏乱差、哄抬物价和乱摆摊位”三项治理为重点,全力推进旅游区的规范管理。

一是集中开展了家庭旅馆脏乱差的限期整改行动。那段时间,家庭旅馆不断增多,量虽然上去了,但质怎么样?能不能经营好、管理好、服务好,让游客满意?这一直是县委、县政府的悬心点和担忧处。有一次,刘俊生书记在景区有意识地询问游客:

“你们对家庭旅馆的吃、住满意不满意?”

几位游客争着回答:“价位不高,我们比较满意。就是感到不卫生、不太干净。”“尤其是厕所难以接受,希望改进。”

刘俊生书记站在游客中大声地道歉:“对不起,是我们县里的工作不到位,服务没有跟上,让大家受苦啦!请大家多包涵、多原谅,我们会马上改进,希望大家再来!”(www.chuimin.cn)

此后,刘俊生书记嘱咐县旅游局和有关乡村干部,要抓教育、定标准、勤检查、搞评比,好的表扬、差的批评,问题严重的要停业整顿。同时,又于1986年5月28日,县委、县政府组织县直部门的123名干部分别到52个贫困村任职,集中深入镇厂、白涧两个区,重点放在涉景区的村庄,为期一年。这批到村任职的干部对提高家庭旅馆的管理服务水平起到了很大作用。

当时,改善家庭旅馆的环境卫生比较容易,而厕所改造需要资金投入就困难得多。刘俊生书记和李瑞昌县长抓住丁文斌专员现场办公的机会提出要求,丁专员算了算账:“野三坡现有500户家庭旅馆,改造1个卫生间按400元计算,就是20万元。好,这20万元作为支持开发旅游业急需资金,由地区垫付,群众有收益后的第3个月全部还清,免除利息。”这笔钱还真起了大作用!仅仅用了两个来月,景区内注册的家庭旅馆全部完成了厕所改造,使冲水式厕所得以迅速普及。

二是集中开展了对哄抬物价、欺行霸市行为的依法惩治行动。1986年8月,县委收到一封署名“北京市十三名游客”的来信,反映他们在野三坡旅游期间,遭到一名村民敲诈勒索一事。对这封来信刘俊生书记非常重视,不仅批转县旅游局立即进行查处,而且建议县政府进一步加大旅游区经营环境的依法治理力度。对此,县长李瑞昌高度重视,县政府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旅游区管理的一号公告》。其中规定,各行各业都必须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明码标价收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随意抬高物价,违者视情节轻重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在旅游区工作的服务人员,要文明服务、礼貌待客;景区人民群众要发扬革命老区光荣传统,视游客为亲人,不准敲诈勒索。此后,这些规定又经过数次修改、补充、完善,成为对野三坡风景区环境治理的一项刚性制度,长期坚持了下来。

三是集中开展了乱摆摊位、秩序混乱的专项治理行动。由于当时没有相关规划、缺少门店,摆摊经营如一片散沙,非常随意,经营秩序也比较混乱。刘俊生书记、李瑞昌县长及时召集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应对措施。为了加强管理,县有关部门对各种经营摊位进行了详细规划,明确了什么地方可以经营,什么地方不可以经营;什么地方可以建门店,什么地方不可以建;还划定出娱乐场所的建设区域。同时,为了加强景区的治安管理和市场监管,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并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在景区内设立了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等机构。期间,县委副书记高树春带领公检法司“四长”两次到野三坡一带调研,并启动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行动,有效地维护了山区的社会稳定和景区安全。在县委、县政府对野三坡景区进行社会环境治理的同时,县旅游局也按照上级旅游部门关于各景区内部规范管理的相关要求,强化了本景区接待管理、安全管理、财务管理、评级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