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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极小种群植物保护名录:2021版

【摘要】:为了拯救保护濒临高度灭绝风险的野生生物,2005年原云南省林业厅组织专家编制了《云南省特有野生动植物极小种群保护工程项目建议书》,该建议书提到了“野生动植物极小种群”。2010年8月,在原国家林业局组织编制的《全国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实施方案(送审稿)》中首次使用“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未对其进行说明或定义。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概念、定义和特点在《云南省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实践与探索》一书中正式出版。

中国是世界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拥有35784种高等植物,其中包括30068种被子植物,251种裸子植物,2244种石松类植物和蕨类植物以及3221种苔藓植物,也是世界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和全球的优先保护区域(Ali et al., 2018;Meng et al., 2019)。根据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IUCN)对受威胁物种评估体系的评估结果表明,我国有3879种高等植物为受威胁物种,约占我国植物总数的11%(覃海宁等,2017),这些物种的致危因素包括过度利用、生境丧失、生物入侵和气候变化等(Bachman et al., 2018;Huang et al., 2019)。植物是生态系统的生产者,是生态系统保持健康的基础组分,伴随着植物种群由连续分布的大种群衰退成碎片化分布的极小种群,生态系统也随之退化,带来了诸多隐患,包括宝贵生物资源的丧失、土壤退化、水土流失、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丧失、荒漠化和石漠化、自然灾害等。

由于社会资源是有限的,在我国将近4000种受威胁植物中,需要重点考虑哪些物种急需采取优先保护行动。无疑,要建立既符合中国国情,同时又得到政府决策层面和科研工作者认可的优先保护物种评估标准或体系,是一项巨大的挑战(马永鹏和孙卫邦,2015)。已有的物种优先保护等级评估理论和相关名录提出后很难真正有效地付诸实践,它们大部分是按照IUCN受威胁等级评估方法体系制定的保护名录,在中国有“适应不良”的问题,其评估方法复杂,充分顾及到了科学性,却没有顾及易操作性,一般基层保护工作者难以理解和执行,产生了科学研究和政策落地难以联系起来的问题(Harris et al.,2012;汪松和解焱,2004)。

云南省是全球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之一,中国超过50%的植物物种分布在云南(Yang et al., 2004;Hayward & Kerley, 2009)。为了拯救保护濒临高度灭绝风险的野生生物,2005年原云南省林业厅组织专家编制了《云南省特有野生动植物极小种群保护工程项目建议书》,该建议书提到了“野生动植物极小种群”。2010年3月,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复的《云南省极小种群物种拯救保护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云南省极小种群物种拯救保护紧急行动计划(2010—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和《行动计划》)中,将极小种群物种定义为:分布狭窄或呈间断分布,长期受到外界因素胁迫干扰,呈现出种群退化和数量持续减少,种群及个体数量都极少,已低于稳定存活界限的最小生存种群(MVP),而随时濒临灭绝的野生动植物。在《纲要和行动计划》中列出了需要优先保护的62种极小种群植物和50种极小种群动物(植物和动物都没有“野生”二字)。(www.chuimin.cn)

2010年8月,在原国家林业局组织编制的《全国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实施方案(2011—2015年)(送审稿)》中首次使用“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未对其进行说明或定义(国家林业局,2010)。2012年3月,原国家林业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全国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工程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林规发〔2012〕59号)的附件文本中采纳了专家的建议,将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概念、定义作为“四个专栏”中的“专栏二”放入其中,并列出120种国家层面拯救保护的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国家林业局,2011;孙卫邦等,2019)。极小种群野生植物(Plant Species with Extremely Small Populations, PSESP)的概念、定义和特点在《云南省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实践与探索》一书中正式出版(孙卫邦,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