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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绿色生态城区选址与场地保护重要技术细则

【摘要】:对于水系,应根据现状评估情况对其进行相应保护。应对植被动物进行调查评估,尤其是大型乔木,进行相应保护。开发前应评估规划范围内原有的自然地质土壤,对富含有机质、适宜于种植的表层土壤,按照评估情况对其进行相应保护。

4.2.1 精明选址,新开发城区毗邻成熟地区,或更新城区在已开发地区进行再开发,评价分值为8分。

【条文说明扩展】

针对城市发展面临的资源约束,上海市确定了“总量锁定、增量递减、存量优化流量增效、质量提高”的土地管理思路。在此背景下,对开发过的地区进行改造并加以利用是未来发展的趋势和要求。

“成熟地区”指在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配套方面较为成熟,且具备一定人口基础的区域。新开发城区毗邻成熟地区进行开发,应当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充分利用现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评价时,临近成熟地区,且至少被该地区内三类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500m服务半径覆盖,即可判定为毗邻成熟地区。

“已开发地区”指曾经用于开发建造,后又被闲置、遗弃或者未充分利用的场地区域,对工业用地的再开发需确保土壤和地下水安全。对工业用地的再开发需符合《关于本市盘活存量工业用地的实施办法》(沪府办〔2016〕22号文)的要求。《标准》中“再开发”是指对建成区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进行可持续改善的建设活动,如:完善城区功能,强化城区活力,促进绿色生态城区发展;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活动场所,提升城区服务水平;完善慢行系统,方便市民生活和绿色出行。评价时,规划区内30%以上的建设用地为已开发地区,本条才算达标。

【具体评价方式】

本条适用于规划设计、实施运管评价。

规划设计评价查阅上位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文件等,审查区位图、土地使用现状图、土地使用规划图、周边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图或已开发地区土地开发比例计算书等,核实周边公共服务设施情况。

实施运管评价在规划设计评价方法之外还应现场核查。

4.2.2 保护利用规划范围内原有的自然地形、水域、湿地等,并结合现状地形地貌和资源环境特征进行场地设计和规划布局,评价分值为8分。

【条文说明扩展】(www.chuimin.cn)

在城区选址和建设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和各类保护区的控制要求基础上,应对城区的资源矿产、地形地貌、地质土壤(包括地下水)、植被动物水文水系等资源与生态系统特征开展调查。基于现状调查进行梳理评估,划分需要保护或者需要优化提升的资源。

城区规划要充分考虑原有地形地貌和资源环境特征,尽量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稳定,减少土石方工程量,减少开发建设过程对场地及周边自然生态环境的改变。

对于水系,应根据现状评估情况对其进行相应保护。规划宜尊重其原有自然形态,不降低水面率。同时,结合地形地貌,因地制宜地利用水系进行规划设计,如提高水面率或增加生态缓冲区等。

应对植被动物进行调查评估,尤其是大型乔木,进行相应保护。同时,结合地形地貌,因地制宜地进行多层次植被设计,增加生物多样性和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

开发前应评估规划范围内原有的自然地质土壤,对富含有机质、适宜于种植的表层土壤,按照评估情况对其进行相应保护。同时,开发过程中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等多种方式提高土壤环境的净化能力,改良土壤。

在建设过程中确需改造场地内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等时,应在工程结束后及时采取生态复原措施,减少对原场地环境的改变和破坏,根据场地实际状况采取相关生态修复或补偿措施,如对土壤进行生态处理,对污染水体进行净化和循环,对植被进行生态设计以恢复场地原有动植物生存环境等,也可作为得分依据。

【具体评价方式】

本条适用于规划设计、实施运管评价。

规划设计评价查阅控制性详细规划、生态保护和补偿计划、生态保护利用规划等相关文件。

实施运管评价查阅相关竣工图、生态保护和补偿效果评估报告,并现场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