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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社努力保护新闻电讯

【摘要】:有几个原因使当时美国报纸对版权保护新闻并不感兴趣。所以可以看到,19世纪80年代起,美联社因为新闻电讯的使用问题不断卷入与各地报纸的纠纷。寻求立法保护新闻版权的努力失败了。后来西部联合社诉全国电讯新闻社的案子中,后者通过收报机照搬前者的电讯,并以极低的价格在自己的网络中分发。全国电讯新闻社认为西部联合社的新闻并未注册,因此不能享受版权法保护。

有几个原因使当时美国报纸对版权保护新闻并不感兴趣。首先,相互转载新闻成为一种惯例,是各报日常新闻实践的一部分。19世纪,美国各地报纸主要通过转载其他城市报纸上的新闻来收集城外新闻。一些在大城市有良好基础的报纸往往与上百家报纸有联系。这种相互转载新闻的惯例甚至得到殖民地邮政的支持和补贴,一直到1873年,邮局未向报纸收取任何费用。这甚至可以追溯到本杰明·富兰克林和威廉·亨特任邮政局长的1785年所颁布的法令。[9]1792年美国国会将此写进法律:“每一个印刷商可以将自己的报纸寄给美国任意一份报纸,不收邮费。”

其次,大多数报纸是纯地方性的,所以并不担心外地报纸盗用他们的新闻。相对外地报纸,本地报纸拥有“首发”优势(lead-time),即使是大城市的同城报纸相互竞争,因为当时的技术条件,时间延滞也会有几个小时,甚至是一天。所以当时报纸都十分强调第一时间,但并不畏惧转载。如霍勒斯·格里历说:“抢到最早新闻的报纸很快就会有名,谁都希望自己的报纸在早餐前送到,这样人们就可以边吃早餐边看报。即使有报纸将我们的新闻拿去,也不会造成什么影响,因为排版、印刷需要时间。”[10]

再次,大部分报纸属政党报,除了市场,他们同样重视政党的津贴和支持。“上至总统,下到镇议会的负责人,都可以把打印合约和办公文件的生意包给报社,借此增加报纸收入”,除此之外,政党成员还以随笔、信件和其他新闻稿件的形式支持报社。[11]

电报的出现侵蚀掉了“首发”的优势。大城市报纸试图借铁路将自己的影响扩散至小城镇。但电报可以帮助小城镇报纸主编在大报运到之前,将大报的新闻传回。另外,因为时区的差异,芝加哥或圣弗朗西斯各报派驻纽约的记者,可以将一切有价值的新闻用电报传给自己的报社,如此一来,使自己的报纸几乎可以在第二天早上刊出同样的报道,因此一些西部报纸曾要求退出美联社。此外发报机的出现使复制新闻不再需要排版、印刷,因此“时间延滞”已缩减到几分钟或更少。

因为通讯社的出现,形成了新的信息收集分发模式,一种更加中心化,控制更严格的秩序得以形成。这一新的新闻收集分发模式对原来的新闻交换体系构成了威胁。各报原本对新闻版权并不感兴趣,但通讯社的出现,使各地报纸不得不面对全国竞争。新闻的收集和分发,在非成员之间是禁止电讯交换的,如果违反面临的将是取消会员资格(如美联社)。

所以可以看到,19世纪80年代起,美联社因为新闻电讯的使用问题不断卷入与各地报纸的纠纷。当时美国垄断通讯业务的两个庞然大物是西部联合社和美联社。(www.chuimin.cn)

1883年底,美联社派亨瑞·沃特森到华盛顿国会游说,寻求通过一法案赋予报纸上所刊登的文章短时间的保护。1884年俄亥俄州议员提交了赋予新闻版权的法案。同年,弗吉尼亚州代表约翰·冉道夫·塔克也提交了一份相类似的法案,试图赋予新闻8小时的保护。

但是没想到立法风声一出,便遭到激烈反对。在写给国会的请愿信中,至少有60份是反对的,只有一份支持。

美国新闻业并非铁板一块,美联社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寻求立法,威胁到了各地报纸的利益。其中最显著的是小城镇报纸。19世纪90年代美国所有报纸期刊总和大约在1.5万到1.6万之间,大多数是地方性报纸。当时许多地方性报纸使用“预印材料”,即由辛迪加预先印好的材料,地方报纸可以再印上报头、广告和地方内容,并经常转载大报的新闻,因此被讽刺“其编辑的剪刀也许比他们的笔更加重要”。比如《纽瓦克日报》认为,“法案将会导致垄断,小城镇的读者将不得不仰赖于大城市各报,因为家乡的报纸将会垮掉”。一位来自《伊丽莎白日报》的编辑则说,“通过这样的法案,结果将是新泽西本地媒体的消失,使当地人完全依赖纽约和费城的报纸的恩惠。而他们对当地的福利不会关心,因此也就不会留有空间讨论当地事务[12]

另外法案还遭到了美联社的竞争者联合社的反对;此外还有晚报,因为晚报一般从早报上转载新闻;以及西部各报的反对,因为时差的便利,他们经常转载东部报纸的稿件。

寻求立法保护新闻版权的努力失败了。但美联社的沃特森被派驻华盛顿时,一位非常有经验的律师告诉他其实他们未必一定要通过立法或版权法保护,也可以通过普通法,历史上至少有4~5则有利于新闻的判例。后来西部联合社诉全国电讯新闻社的案子中,后者通过收报机照搬前者的电讯,并以极低的价格在自己的网络中分发。全国电讯新闻社认为西部联合社的新闻并未注册,因此不能享受版权法保护。但西部联社出于战略考虑,转而宣称新闻并无版权,因此注册无法应用于新闻,然后转而寻求普通法保护。法官支持了西部联合社的诉求,美国联邦法院第一次得出结论,基于原创性的观点,新闻仅仅是“记录”无法获得版权,但表达新闻的字句、方式可以受到保护。一直到1918年美联社诉国际新闻社的判例提出“热点新闻盗用”(Hot News Misappropriation)的原则,法院通过不正当竞争法承认了新闻的部分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