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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媒体发展的挑战与解决

【摘要】:可以预见,方兴未艾的人工智能技术如同其他新技术发展一样,在推动媒体减少新闻成本、持续改善用户服务需求、深度挖掘新闻事件的同时,也面临前所未有的职业伦理、法律风险与挑战。智能机器人的数据采集范围覆盖整个互联网络,自媒体是重要的信息来源。[3]倘若如此,智能写作也存在被歧视性价值观恶意操控的风险。

可以预见,方兴未艾的人工智能技术如同其他新技术发展一样,在推动媒体减少新闻成本、持续改善用户服务需求、深度挖掘新闻事件的同时,也面临前所未有的职业伦理法律风险与挑战。

第一,智能机器人可能搜集虚假不实信息,极易引发新闻侵权,同时还可能搜集含有歧视性信息,传播有违社会基本价值观的新闻。尽管智能机器人将新闻工作者从复杂、琐碎的数据工作中解放出来,分秒之内即可完成数据采集工作,第一时间即可撰写新闻稿件,但通过信息库搜集数据时,也面临一系列风险。智能机器人的数据采集范围覆盖整个互联网络,自媒体是重要的信息来源。但自媒体本身准入门槛低,缺乏强有力的监管措施,虚假信息、侵权信息混杂其中,而智能机器人难辨信息真伪,很有可能将虚假信息、侵权信息作为新闻源写入新闻稿,从而引发一系列新闻侵权、新闻传播违法问题。网络信息库还可能存在某些“歧视性”数据,由于智能机器人不具有人类的主观价值判断能力,无法分辨数据库信息是否包含歧视性内容,一旦被作为新闻素材写入新闻稿,将传播有违社会基本价值观的新闻。2016年,微软开发的聊天机器人Tay在Twitter上线。Tay在部分用户的刺激下开始发表种族歧视、性别歧视的言论,随后被微软下线,之后微软声明是因为有人利用了一个漏洞对Tay展开攻击。[3]倘若如此,智能写作也存在被歧视性价值观恶意操控的风险。

第二,智能传播可能产生“新闻漂移”现象。新闻事实作为客观存在,具有唯一性,但媒体对新闻事实的报道角度和价值判断却存在无限的可能性。传统媒体时代,新闻工作者把职业伦理道德和公共利益作为判断新闻价值的重要标准,保证新闻作品传播社会正能量。智能传播时代,媒体行业内含一个重要逻辑:“作为互联网公司,流量就是广告收入,就是利润,就是估值,就是IPO。在一些平台管理者眼中,不管是‘正能量’还是‘负能量’,都不如流量。”[4]所以,媒体推荐新闻时首先考虑的是用户个人需求,这使得新闻事实的选择和价值判断失去唯一标准,极易产生“新闻漂移”现象。“漂移”原本指一种物理现象,指事物在外力作用下离开自身本位引起的运动。“新闻报道与客观事实是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新闻报道符合客观事实本来的样貌、发展逻辑,是新闻报道的基本要求。”[5]但在算法推荐和流量至上的双重作用下,这种新闻生产与写作要求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媒体如今已充分融入算法场景之中,为了满足用户的个人需求,很多媒体所推送的新闻稿件随便篡改其他媒体的新闻标题,乃至取舍部分新闻事实,添加一些猎奇内容以吸引用户眼球。2018年5月30日下午15:40,新华网发布稿件《多少道文件才能管住网游对少年儿童的戕害》,17:21百度新闻弹窗,标题为《新华社:要多少文件腾讯才肯收手》,17:53今日头条值班人员注意到这个新闻,跟推了与百度新闻一样的弹窗内容。如果媒体罔顾新闻伦理道德与法律法规,偏离新闻真实性与客观性原则,那么,新闻传播必将走向传播价值的对立面。(www.chuimin.cn)

第三,智能化新闻生产模式遮蔽新闻工作者长期恪守的新闻职业伦理道德,放大伦理失范带来的后果。传统媒体时代,新闻工作者掌控新闻源搜集、新闻写作和发布工作,他们一方面通过自我协调机制,用新闻专业伦理和新闻专业精神规范自我行为,另一方面受到政府与新闻单位的监管。虽然,有些媒体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刊登暴力、黄色新闻以博取受众眼球,或者将“有偿新闻”变成追逐利益的手段,但媒体在双重制约机制作用下,一般不会出现全局性失范现象。机器人写作、算法推荐不具有人类的情感和价值观,更不具备新闻工作者的人文关怀与自我协调机制,这种生产模式很大程度上遮蔽了新闻工作者长期恪守的职业伦理道德,将放大伦理失范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如今,智能推送过程中的推荐算法有一个认识误区,就是把‘热度’指标所体现的公众对一个信息的趣味性的认可,视为公众认为该信息重要。这实际上是把重要性和趣味性混为一谈。算法推荐利用技术对用户心理偏好进行捕捉,实现“千人千面”的新闻推送,但很多智能分发平台为了收割流量,把娱乐化、趣味性当成算法推送的首要标准,使得低俗、黄色、恶俗等信息占据传播市场。人工智能技术一旦被植入程序性价值,便具有隐蔽的偏见性与欺骗性,在技术中立的幌子下传播特定的偏好价值观,直至背离新闻伦理与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