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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融合:交流与传播的创新

【摘要】:媒介融合是由信息传播技术的发展而带来的传播领域的深刻变革。在此之前,传播这一词汇只有“交流”的意义。[2]从这个角度来看,媒介融合可以被理解为交流和传播的融合。“交流—传播—交流与传播”可以对应“人际传播—大众传播—网络传播”这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每个阶段都有独特的传达意义的符号与承载意义的物质手段,以及与之相应的社会结构、社会关系、文化形态和伦理原则。关于这一观点是存在争议的。

媒介融合是由信息传播技术的发展而带来的传播领域的深刻变革。互联网整合、衔接了所有媒介,并通过重新塑造各个媒介在新兴的网络环境下的可能性而“再度媒介化”了这些媒介。“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媒介融合可以被理解为一种交流与传播实践跨越不同的物质技术和社会机构的开放式迁移”[1],它重新整合和塑造了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传播活动,跨越了三种不同维度的媒介平台:第一,人际传播,以人的身体作为面对面的交流活动得以实现的物质平台;第二,大众传播,以机械复制、规模化生产为技术手段,它以模拟信号传输为特征;第三,数字技术,它催生了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的网络化交流与传播活动。这三种传播形式代表了人类文明史上不同阶段主流的传播形式,分别对应着口语文化、印刷文化和广播电视文化、网络文化的不同文化形态,现在共时性地共生、共存于网络空间。现代意义的传播学诞生于20世纪20年代,主要指大众传播。在此之前,传播这一词汇只有“交流”的意义。[2]从这个角度来看,媒介融合可以被理解为交流和传播的融合。“交流—传播—交流与传播”可以对应“人际传播—大众传播—网络传播”这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每个阶段都有独特的传达意义的符号与承载意义的物质手段,以及与之相应的社会结构、社会关系、文化形态和伦理原则。

那么是否在媒介融合的浪潮席卷之下,先前诸种不同的技术正经历着无缝弥合,逐渐融合成为共享的平台,并形成彼此相似的形态呢?关于这一观点是存在争议的。虽然网络传播并不必然吞噬和消融原有的以身体在场为条件的“具身性传播”和“以技术为中介”的大众传播,但无疑它们各自的面貌也因为网络的“再媒介化”而有了巨大的改变。我们需要还原这些不同维度的媒介曾经各自发挥作用的语境以及发生作用的伦理原则,并探讨在互联网语境下它们发生的变化,才能得出最终的结论。(www.chuim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