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华中传播研究内容丰富,第八辑符合严格的规章管理

华中传播研究内容丰富,第八辑符合严格的规章管理

【摘要】:在2016年出台《互动营销传播指导说明》之前,新加坡对于互联网广告的管理主要是依据《新加坡广告行为准则》以及《互联网运行准则》。而《互动营销传播指导说明》正式出台后,则以该自律规范文件为主要参照对新加坡互联网广告进行管理。对于新加坡互联网广告管理而言,前有《广告行为准则》以及《互联网运营规则》作为依托,现有专门的《互动营销传播指导说明》作为补充,基本覆盖了互联网广告管理中的方方面面。

在2016年出台《互动营销传播指导说明》之前,新加坡对于互联网广告的管理主要是依据《新加坡广告行为准则》以及《互联网运行准则》。而《互动营销传播指导说明》正式出台后,则以该自律规范文件为主要参照对新加坡互联网广告进行管理。对于新加坡互联网广告管理而言,前有《广告行为准则》以及《互联网运营规则》作为依托,现有专门的《互动营销传播指导说明》作为补充,基本覆盖了互联网广告管理中的方方面面。

首先,对于广告内容的管理,《广告行为准则》中明确规定,广告主不得传播包含色情、暴力、种族主义或性别歧视内容的讯息。《互联网运营守则》中亦有规定,内容不得涉及任何形式的性暴力与性活动,不得明确描绘从事明显性活动的个人或群体。[2]同时,《广告行为准则》中也表示,要杜绝广告抄袭行为,广告主不得不当地模仿其他广告主的广告系列。[3]

其次,亦有明确条文规范互联网广告营销中的收费行为。《互动营销传播指导说明》中明确指出,市场营销人员应该向消费者清楚说明将来他们是否需要对某项服务的使用收取费用,除非经过预先警告,广告营销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消费者收取费用。[4]《广告行为准则》中亦明确规定,广告主应清楚地向用户说明他们的服务是否免费,除非事先提供了收费警示,否则不得向用户收取任何费用。(www.chuimin.cn)

另外,对于互联网广告效果评估中涉及的数据问题,法规中也有清晰的规定。《互动营销传播指导说明》中规定,社交媒介可以使用专业工具激励、测量、跟踪消费者的参与行为,但广告营销人员不得使用欺诈手段提高其网站、社交媒体以及传播内容的受众参与度,包括虚假点赞,创建假账号,以及使用机器“刷网站流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