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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者应承担起把关人责任

【摘要】:“把关人”又称“守门人”,最早是美国社会心理学家、传播学的奠基人之一库尔特·卢因在研究群体中信息流通渠道时提出的。1947年,卢因在《群体生活的渠道》一书中系统论述了这个问题,他认为在群体传播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把关人,只有符合群体规范或把关人价值标准的信息内容才能进入传播的渠道。20世纪50年代,传播学者怀特将这一概念应用于新闻研究,提出了传统新闻传播的“把关”过程模式。

“把关人”又称“守门人”,最早是美国社会心理学家、传播学的奠基人之一库尔特·卢因在研究群体中信息流通渠道时提出的。1947年,卢因在《群体生活的渠道》一书中系统论述了这个问题,他认为在群体传播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把关人,只有符合群体规范或把关人价值标准的信息内容才能进入传播的渠道。20世纪50年代,传播学者怀特将这一概念应用于新闻研究,提出了传统新闻传播的“把关”过程模式。怀特认为,新闻媒介的报道活动不是“有闻必录”,而是对众多的新闻素材进行选择和加工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传播媒介形成一道关口,通过这个关口传达给受众的新闻或信息只是少数。新时代互联网语境下,新闻传播的内容往往是经过网民搜集、筛选与加工制作的,经由网络新媒体渠道为受众接收。但是当下互联网中的部分网络媒体从业人员因自身利益需要,往往喜欢剑走偏锋,为吸引大众眼球不惜侵犯新闻当事人的权利,网络中各种类型的侵权现象屡禁不止,一些过激言论甚至会引起社会的焦虑情绪。因此在网络传播过程中,传统的主流媒体对舆论发展的导向应有一个正确的认知,承担起引领网络舆论理性运行的责任;网络媒体从业人员也应坚守媒体的良知和职业操守,主动澄清各种质疑的声音,做好表率。例如主流媒体在新闻发声之前应尽可能做好对新闻真实性的核查工作,媒体内部机构针对新闻来源及真实性应设立核查机构。核查机构权责分工明确,既有负责新闻来源核查工作的部门,也有针对事件发展走向的监督机构,对舆论发展的走向应有正确的引导,防止因网络舆论监督自身缺陷导致大众的意识和价值观偏离正确的轨道所引发的新闻侵权现象。(www.chuim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