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带来的变化

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带来的变化

【摘要】:森林火灾明显下降,盗伐林木得到较好遏制,群众还自发成立了护林防火协会。南平、三明等重点林区的林农收入的一半来自林业。总之,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抓住了林业发展的牛鼻子。

1.造林绿化成效显著,社会投资造林持续升温

林农造林积极性显著堤高,由“要我造林”变成了“我要造林”。全省非公造林从1998年不足20%,提高到2005年的70%,有些地方非公造林比重已超过90%。2005年全省造林200万亩,比上年增加一倍,这是林权制度改革前不可想象的。造林投入由过去的集体为主、国家补助,向外资、个体、联合体等多种经济成分转变。

2.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林改使林农吃了“定心丸”。过去是“赶着林农种树,管着林农砍树”,现在林农视林木为自家财产。森林火灾明显下降,盗伐林木得到较好遏制,群众还自发成立了护林防火协会。现在是群众一见山火,就主动往山上冲。森林资源得到保护,管护面积与林木蓄积量逐年增长。

3.林农收入稳步增加,对林农的服务得到加强

林业收入已成为林农增收的重要渠道并明显增加。南平、三明等重点林区的林农收入的一半来自林业。邵武市上坪村人均年林业收入达5200多元,全村210多户有机动车共170多辆,1/3户的村民在城里买了商品房,村里每年拿出6万元为孩子在城里租用了宿舍,便利他们在城里上学,周末雇专车接送。另外,一些不愿或不善经营林业的农户,通过林木林地流转获得资金,干起了种养业、运输业和服务业等。同时,全省年还利于民、反哺林业总额达18.58亿元,大幅度降低了农民负担,增加了农民收入。

改革促进了各种协会、专业合作组织的兴起。目前全省各类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达2400个,一些市县的行业协会也相继建立。(www.chuimin.cn)

4.林业产业快速发展

全省林业总产值由2003年的720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920亿元,一批大企业、大财团纷纷投资山区林业,仅邵武市林改以来就建立了木竹加工企业42家,其中龙头企业就有18家,投资亿元以上企业有4家。

5.改变生产方式,提高市场化程度,提高集约化程度,搞活农村金融

由于林地有流转性,并建立林权流转机制,激活了林业发展,促进人才、资本、科技等各种生产要素向林业聚集;盘活了森林资源,使森林资源得到优化配置。

总之,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抓住了林业发展的牛鼻子。林地是林农的命根子,是农村最敏感、最重要、与林农利益攸关的生产资料,将林地落实到人、到户,调整了林业生产关系,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改善了制约集体林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使广大林农受益,提高了林农生产的积极性,使林业走上繁荣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