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山海经《神》符号:从兽形觉醒至人形,趋吉避凶

山海经《神》符号:从兽形觉醒至人形,趋吉避凶

【摘要】:半人半兽形“神”相关的上古巫术与祭祀活动体现在趋吉避凶。半人半兽形“神”的相关巫术与原始先民感知自然的思维有着密切的关系。马作为“神”的祭祀有两次是半人半兽形“神”的记载,一次是关于兽形“神”的记载。可以看出,先民对于野生动物的驯化从兽形“神”阶段到半人半兽形“神”阶段有了很大程度的发展。值得注意的是,用狗做祭品只出现在龙形半人半兽形“神”的祭祀中。

趋吉避凶的巫术活动是产生半人半兽形“神”的背景基础。半人半兽形“神”相关的上古巫术与祭祀活动体现在趋吉避凶。先民以己观物、以己感物,与自然的关系逐渐密切,此时农牧业都得到了发展。半人半兽形“神”的相关巫术与原始先民感知自然的思维有着密切的关系。对比兽形“神”与半人半兽形“神”可以分析得出原始先民在感知自然的思维中的进步。

龙身而人面。其祠皆一白狗祈,糈用稌。(《南山经》)

“人面而马身。其祠之,毛一雄鸡,钤而不糈;毛采。”“人面牛身,四足而一臂,操杖以行,是为飞兽之神。其祠之,毛用少牢,白菅为席。”“羊身人面。其祠之礼,用一吉玉瘗,糈用稷米。”(《西山经》)

“人面蛇身。其祠之:毛用一雄鸡彘瘗,吉玉用一珪,瘗而不糈。”“蛇身人面。其祠:毛用一雄鸡、彘瘗;用一璧一珪,投而不糈。”“马身而人面者廿神。其祠之:皆用一藻茝瘗之。”(《北山经》)

“人身龙首。祠:毛用一犬祈,用鱼。”“兽身人面载觡。其祠:毛用一鸡祈,婴用一璧瘗。”“人身而羊角。其祠:用一牡羊,米用黍。”(《东山经》)

“人面而鸟身。祠用毛,用一吉玉,投而不糈。”“人面兽身。其祠之:毛用一白鸡,祈而不糈,以采衣之。”“如人而二首,名曰骄虫,是为螫虫……其祠之,用一雄鸡,禳而勿杀。”“豕身而人面。其祠:毛牷用一羊羞,婴用一藻玉瘗。”“鸟身而人面。其祠:用一雄鸡祈瘗,用一藻圭,糈用稌。”“龙身而人面。其祠之:毛用一雄鸡瘗,糈用五种之糈。”“彘身人首。其祠:毛用一雄鸡祈瘗,用一珪,糈用五种之精。”(《中山经》)

需要用玉器祭祀的“神”有:半人半羊形“神”、半人半蛇形“神”、半人半猪形“神”,以及半人半鸟形“神”。玉器作为中华文化中最早的祭祀物品,传承着先民对于神的信念。叶舒宪在《玉礼器作为祖灵象征》一文中讲道:“汉扬雄《元后诔》:‘皇皇灵祖,惟若孔减,降兹硅璧,命服有常。’按此说法,祖灵可以从天界降临人间,其表现形式就是玉制礼器,汉代人的这种观念不是那个时代的发明,而是因袭自先秦时代乃至史前时代的。扬雄的话,是我们今日能够通过玉礼器研究玉教神话观的重要提示,希望能够在精美亮丽的古玉上,体认到古人所想见的“皇皇灵祖”之存在”[35]。因此以玉器祭祀并非随意的举动,而是有宗教色彩的功利性行为。

(一)马与祭祀

马作为“神”,在《山海经》出现了三次,分别见于《西山经》《北山经》和《中山经》,却没有作为祭祀品出现过。但是据考证,马在殷商时期属于常用的祭祀牲畜,到了周代习俗依旧。马作为“神”的祭祀有两次是半人半兽形“神”的记载,一次是关于兽形“神”的记载。人面马身之神的祭祀物品是一只公鸡,鸡毛颜色要彩色的,祭品不用米。另外一些马身而人面的山神祭祀需要把藻和茝这种香草埋入地下。马在祭祀中的巫术活动是产生半人半兽形“神”的背景基础之一。

(二)牛与祭祀

《西山经》中人面牛身之“神”的祭品记载中使用到了祭祀文化发展程度较高的祭品“少牢”一词。这不仅反映出《西山经》所记载地区的文化发展相对其他地区发达,而且体现出牛在祭祀活动中具有趋吉避凶的作用。牛在祭祀中的巫术活动是产生半人半兽形“神”的背景基础之一。(www.chuimin.cn)

(三)羊与祭祀

以羊做祭品在半人半兽形“神”祭祀中出现在《东山经》“人身羊角”神祭祀,还有《中山经》“豕身人面”神祭祀中。羊在后世祭祀仪式中经常同猪、牛一起出现在“少牢”或“太牢”中。羊从字形上看十分接近羌字,“以羊为图腾的姜处在中原的西方”[36]。根据武丁卜辞的记载可以得知,当时的羌人是中原人最大的敌人。“在古希腊古罗马也曾存在过相同的动物组合祭祀,希腊语叫做trittyes或trittoiai(意为‘三牲祭’,拉丁语为suouetaurilia(意为‘猪牛羊合祭’)。在欧洲学术界,该祭一向被认为是印欧文明中特有的祭祀”[37]。用太牢祭祀,在古希腊、古罗马和古代中国皆出现过。羊在祭祀中的巫术活动是产生半人半兽形“神”的背景基础之一。

(四)鸡与祭祀

用鸡做祭品在兽形“神”祭祀中出现过一次,在半人半兽形“神”祭祀中出现得较为频繁。兽形“神”阶段的祭祀活动以谷物祭祀和玉器祭祀为主,直到半人半兽形“神”阶段,牲畜作为祭祀品才盛行开来,以至于几乎每个半人半兽形“神”祭祀都需要用到牲畜。可以看出,先民对于野生动物的驯化从兽形“神”阶段到半人半兽形“神”阶段有了很大程度的发展。鸡在巫术活动中起着趋吉避凶的特殊作用。《荆楚岁时记》记载,正月初一即鸡日,民间有“鸡鸣而起,先于庭前爆竹、燃草,以避山臊恶鬼”的习俗。鸡在祭祀中的巫术活动是产生半人半兽形“神”的背景基础之一。

(五)狗与祭祀

在《南山经》中,半人半兽形“神”与兽形“神”一样,山神都是半人半龙形“神”。半人半龙形“神”在祭祀时需要用狗祭祀,这种方法也出现在《东山经》中。值得注意的是,用狗做祭品只出现在龙形半人半兽形“神”的祭祀中。“鉴于上古中原周围,自西北至东南皆有犬图腾文化的分布,商人以犬这种动物表象充当神话思维中南方空间的符号,便是一种很自然的象征类比了。在商人的后裔宋国人的迎敌俊丽中还保留着用杀犬的咒术行为对付从南方来的敌人的传统做法”[38]。同时,以狗做龙形“神”祭品的思维符合十二地支关系当中的“六冲”,即所谓的“辰戌相冲”。“六冲”是因为易经八卦中的爻数每爻为六而无七,先民认为七是天尽之数,因此十天干中每隔七位就相克相杀,故名七杀;而十二地支则每隔七位就相冲。“辰戌相冲”,首先因为从辰数至戌正好七位。其次是因为方向相对为冲:辰在十点钟方向,戌出于四点钟方向,方向遥遥相对故曰冲。用辰龙可以克制住的戌狗做祭品正是先民们在面对自然万物时,通过朴素唯物主义思考的成果。狗在祭祀中的巫术活动是产生半人半兽形“神”的背景基础之一。

(六)猪与祭祀

以猪做祭品出现在《北山经》的半人半蛇形“神”祭祀中。并且,以猪做祭品仅出现在《北山经》中蛇形“神”与半人半蛇形“神”的祭祀活动中。猪与蛇是“巳亥相冲”,这与之前记载的龙用狗祭祀是同样的道理。这些方法尽管在今人眼中看似荒诞不羁,但是当我们把他还原到上古的文化环境、思维水平中去,这些举动却是人们饱含着哲学思辨的文化仪式。猪在祭祀中的巫术活动是产生半人半兽形“神”的背景基础之一。

以上半人半兽形“神”的祭祀巫术活动分别从马、牛、羊、鸡、狗、猪六种动物展开分析,这六种动物恰巧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六畜”。“六畜”祭祀与谷物祭祀,说明《山海经》记载的地区是农业文明与牧业文明相融合的文明,也是农业与牧业并重的文明。半人半兽形“神”相关的上古巫术与祭祀活动体现在趋吉避凶。先民以己观物、以己感物,与自然的关系逐渐密切,此时农牧业都得到了发展。半人半兽形“神”的相关巫术与原始先民的感知自然思维有很密切的关系。对比兽形“神”与半人半兽形“神”可以分析得出原始先民在感知自然的思维中的进步。

趋吉避凶的巫术活动是产生半人半兽形“神”的背景基础。本阶段的先民在趋吉避凶时感知自然,往往以己观物、以己感物。半人半兽形“神”的相关巫术与原始先民的感知自然思维有很密切的关系。中华文化中最早的祭祀物品玉器,传承着先民对于神的信念。同时先民也相信鸡有着巫术活动中趋吉避凶的作用。同理,以“六畜”祭祀,以稌、稷、黍等谷物祭祀,皆是因本阶段先民感知自然的状态而产生的。先民这种对于神的信念根植于当时农业文明与牧业文明相融合的生产生活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