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道德经》第74章:民众安定生活即法令通行

《道德经》第74章:民众安定生活即法令通行

【摘要】:生死予夺“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民众是不怕死的,为何要用死来恐吓他们呢?所以说,只有让百姓安定生活才能让他们畏惧死亡。他绝不会提倡去杀戮民众,不管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民不畏死”,其实是要告诫统治者注重民生。只有人民生活安乐了,才会常怀畏死之心,才能法令通行。不然,就会“民不畏死”,成为社会的隐患,增加社会的风险,那时候就会欲稳而不可求。本章的重点是反对刑罚杀戮,以针砭时弊。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a,吾得执而杀之b,孰敢?

常有司杀者c杀。夫代d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ef。夫代大匠斲者,希g有不伤其手矣。

◤注释

a为奇者:做坏事的人,即捣乱作恶的人。奇,正的反面,指邪恶。b执而杀之:抓起来杀掉他们。之,指为奇者。c司杀者:指行刑者,专管杀人的人。d代:代替。e大匠:高明的木匠。f斲(zhuó):砍。g希:通“稀”,很少。

◤译文

人民是不怕死的,为什么要用死来恐吓他们呢?如果能够使人民总是怀着怕死之心,那么对于捣乱作恶的人,可以抓来杀掉,谁还敢胡作非为呢?

天地自然有自己的杀伐机制。那些要代替上天和自然去执行杀伐任务的,就像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木头。代替高明的木匠砍木头,很少有不砍伤自己的手的。

生死予夺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民众是不怕死的,为何要用死来恐吓他们呢?这也是老子的治国之道。“死”是人人畏惧的,是生存的底线。一旦越过这个底线,便不再畏惧。也就是说,不要时时挑战他人的底线,不要轻视他人的底线,否则将大祸临头。

“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假使人民真的怕死,统治者就可以用杀来威吓,天下岂不太平了吗?但是,根据历史的法则,越杀越不太平,越造成社会的不安和愤怒。孟子说“不嗜杀人者能一之”,意思就是不嗜杀的人能统一国家。(www.chuimin.cn)

一旦百姓连死都不怕了,用死去威胁他们也没用了。所以说,只有让百姓安定生活才能让他们畏惧死亡。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旦出现了破坏安定生活的人,就把他们抓起来杀了,谁还敢在为非作歹呢?

“常有司杀者杀。”这里的司杀者,可以理解为自然规律主宰人类的死亡,也可以理解为专门掌管刑罚以杀人的司法机关。天地生养万物,同时也使万物消亡。比如,草木的生长凋零,这些都是符合自然规律的。

“夫代司杀者杀,是为代大匠斲。”若有统治者以各种刑罚,代替自然去杀人,就等于代替高明的工匠去砍木头,并不符合自然之道。人的生死本是顺应自然的,正如庄子所说,“适时而来,顺时而去”。没谁有权利去剥夺人的生命。但是,统治者为了加强自己的权力和统治,设置酷刑,肆意屠杀人民。就是“代大匠斲”。

如果真到了非杀不可的时候,那么,这个执行杀人任务的,应由专门的司法部门来实施。如果司法混乱,比如以行政代司法,就像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木头,如此行事很难不伤及自身。

明末张献忠败退四川后大肆屠杀人民,有“七杀碑”写道:“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德以报天,杀杀杀杀杀杀杀”,一连七个“杀”字。张献忠认为,人活世上没有地方对得起上天,所以要“杀”,这是他的流氓哲学。所以,所谓的替天行道,各种死刑,就是代“大匠”去杀人。

“夫代大匠斲者,希有不伤其手矣。”代天去杀,很少有不受伤的。只有仁慈、仁爱,才能使天下归心,所以绝不可以枉自杀人。

只有读懂了老子,才会知道老子是一个真正的大智大慧、悲天悯人的哲人。他绝不会提倡去杀戮民众,不管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民不畏死”,其实是要告诫统治者注重民生。只有人民生活安乐了,才会常怀畏死之心,才能法令通行。“仓廪实而知礼节”,老百姓吃饱了、穿暖了、有地方住,就不会铤而走险。不然,就会“民不畏死”,成为社会的隐患,增加社会的风险,那时候就会欲稳而不可求。

本章的重点是反对刑罚杀戮,以针砭时弊。百姓是不怕死的,以死来威胁百姓,不仅起不到作用,反会招来更大的反抗。此外,本章也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良好的政治环境,应该有独立的司法机关,切不可以权代法,以权代法就是“代大匠斲”,很容易伤害到权力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