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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农村教师补充政策:增加数量、提高质量

【摘要】:在美国农村教师补充政策中,关于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的目标主要体现为增加教师数量和提高教师质量两方面。为解决这一难题,美国在多个教育法律文件中对教师培养、招聘、保留等提出了要求,并阐明设置相关条款的目标,这些目标中,增加教师供给是很重要的方面。“优越”这一提法充分体现了总统对教师质量极高的要求。

在美国农村教师补充政策中,关于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的目标主要体现为增加教师数量和提高教师质量两方面。

(一)增加农村教师数量

国家的希望在教育,而教育的关键在教师。教师供给不足,必然导致某些学校和地区无法为学生提供有利的教育资源。要发展教育,要促进学生发展,首先要有数量充足的教师。对这一点,美国历届总统有着充分的认识,其中,奥巴马总统就曾多次在不同场合表示,美国的未来发展取决于各级学校教师,并急切呼吁新一代的美国人发扬奉献精神,为历史使命挺身而出,投身到郊区、小镇及艰苦地区的学校中,为教育也为国家贡献他们的才智[13]他还在拉美裔商会上发出了这样的倡导:“如果你想要我们国家的生活有所改变,如果你想最大限度地发挥你的才干和献身精神,如果你想在历史长河中留下印迹,那么,加入教师职业吧。美国需要你们!”[14]

然而,尽管教师对教育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为人们所认同,美国全国范围内的教师短缺仍无法避免。为解决这一难题,美国在多个教育法律文件中对教师培养、招聘、保留等提出了要求,并阐明设置相关条款的目标,这些目标中,增加教师供给是很重要的方面。当然,由于教师短缺的问题遍布全国,所以美国很多教育法律文件的教师补充条款是涉及全国性的学区和学校的。不过,相对郊区和城市而言,农村在吸引教师方面有更多难以克服的困难,因此,农村学区和学校教师岗位的空缺是更普遍的问题,尤其是在一些条件艰苦的州、县,为此,一些教育法律也特别关注了农村学校教师数量增加的问题。

美国联邦层面较早制定的教育法律——1965年的《中小学教育法》,虽然没有专门章节就教师补充问题作出规定,但约翰逊总统就该法案的立法而向国会提交的教育咨文中对教师问题给予了特别重视,认为美国学校系统中支持读、写、算这三个“R”的首要条件就是优越的教师。[15]

在《高等教育法》中,关于教师补充的条款设置的目的被郑重地提出,如1965年版及后来的1998年修订版法案第二条,即“对州与合作者的教师质量提升赠款”(Teacher Quality Enhancement Grants For States And Partnerships),对其目的的阐述表达了增加教师数量的意思,如其第三点提出“举办高等教育机构负责教师培养”;其第四点提出“招募高素质的人,包括来自其他职业的人,进入教师队伍”。法案要求举办高等教育培养教师,是考虑到学校需要更多的教师;提出招募来自其他职业的人进入教师队伍,除了为提高教师质量外,也是为了拓宽教师来源,增加教师数量。

而在奥巴马总统2009年2月17日签署的《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The American Recovery and Reinvestment Act of 2009)中,政府对教育方面用于州财政稳定基金的486亿美元投资款的使用做了严格规定,保证必须与增加教师供给相联系。具体而言,为了获得州财政稳定基金款项,各州必须在五个方面作出最大限度的努力,其中包括更加公平地分配师资,尤其是加强贫困地区公立学校的师资力量;大力支持薄弱学校(Struggling schools),等等。[16]“加强贫困地区公立学校的师资力量”明显地包含了增加农村教师数量的要求。

2015年12月,由奥巴马总统签署的《每个学生成功法案》对教师补充问题给予了更多的关注。该法案的第二条,即“培养、培训和招聘高质量的教师、校长或其他学校领导者(Preparing,Training,and Recruiting High-quality Teachers,Principals,or Other School Leaders)”,其中对教师的培养、培训和招聘做了详尽的规定。该条款的开头提出了设置该条款的四点目的,其中第三点是增加能够有效提高学生学术成就的学校教师、校长和其他学校领导者数量,第四点是为低收入家庭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提供更多的获得有效的教师、校长和其他学校领导的机会。虽然规定中未直接提到农村教师问题,但“增加学校教师数量”自然包括增加农村教师数量,而且,“低收入家庭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大部分是农村学生,这已在前文论及,因此,为这类学生提供更多获得有效教师的机会无疑意味着促进农村学生有更多机会获得有效教师,即为他们而增加教师数量。

(二)提高农村教师质量(www.chuimin.cn)

比较而言,美国在教师补充问题上对教师质量的关注胜于对数量的关心,这也许与其对一流教育的追求紧密相关。自20世纪下半叶,美国为打造一流教育即展开了一系列教育改革,在这一过程中,各种教育法律纷纷出台。为加强英才教育,美国于1958年颁布《国防教育法》(National Defense Education Act),按照该法,联邦政府首次直接拨款支持教育,并设立“国防奖学金”。1965年,《中小学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颁布。虽然在政治和其他方面压力之下,这两个法案更多关注了教育平等,但质量问题并未被忽视。自此之后联邦政府对教育的投入渐趋增长。[17]1983年,《国家处于危机之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报告发表,此后美国基础教育不断遭受“教育平庸”的质疑。为摆脱“教育平庸”,美国政府对教育的干预也越来越强,而总统们则力求通过教育上的作为赢得民心。[18]小布什总统在其当选之初就发表了这样的讲话:“我们不能容忍二流的学校,因为我们没有二流的学生,没有二流的梦。”[19]

要办高水平的教育,必须仰赖高质量的教师,而美国的各种教育法律则非常明确地阐述了通过立法提高教师质量的目的。当然,正如在教师数量问题上的规定一样,美国各类教育法律对教师质量提高的规定大部分面向全国,但也针对农村或包括农村在内的贫困和少数民族学生所在地区的情况提出了特别要求。

1965年的《中小学教育法》颁布之前,约翰逊总统在为该法案而提交国会的教育咨文中提出,美国的学校不仅要为美国的教育增加教师的数量,还要要提高教师的质量,因此,为三个“R”提供支持的教师必须是“优越的教师”。“优越”这一提法充分体现了总统对教师质量极高的要求。而法案所提出的授予州教育机构的赠款,其目的包括多个方面,“为州和地方教育培训人员”及“促进教师改进课程”是其多重目的中的一部分,这两点更强调的是教师质量的提高。虽然法案没有直接提出农村教师质量问题,但相关规定涵盖了农村。[20]

《高等教育法》1998年修订版(Higher Education Amendments of 1998/1998 Amendments to Higher Education Act of 1965)更是旗帜鲜明地提出了提高教师质量的目的。在修订版第二条“对州与合作者的教师质量提升赠款”的开头,立法者具体阐述了制定这一条款的四个目标,其中的第二、三、四点都直接指向教师质量提升。具体来说,第二点是“通过改善准教师的培养和加强专业发展活动来提高当前和未来的教师队伍质量”;第三点是“举办高等教育机构负责教师培养,使他们拥有必要的教学技能并高度胜任自己未来想要任教的学科领域”;第四点是“招募高素质的人,包括来自其他职业的人,进入教师队伍”。在这几点目标的表述中,第二点直接指明了要“提高教师队伍质量”,第三点的“高度胜任”及第四点的“招募高素质的人”等都是与教师质量提高紧密相关的。

2002年发布的《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案》(NCLB)的第九条“高质量的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Highly Qualified Teachers And Paraprofessionals)则专门提出了“高质量教师”概念,并明确要求从法案颁布之日起后第一学年的第一天(即2002—2003学年的开学日)起,接受法案第一条计划资金的各地方教育机构要确保所有享受该计划资金的学校所聘请的教师都是高质量的。法案还强调,要确保少数民族儿童和来自低收入家庭的儿童不比其他孩子被更高比率缺乏经验的、不合格的或超出认证学科领域的教师任教。显然,该法案对提高教师质量给予了充分的重视,而且特别关注了服务于弱势儿童群体的教师,包括农村教师的质量提高。

2015年出台的《每个学生成功法案》也在相关条款中表达了提高教师质量的政策目标。该法案建立于1965年《中小学教育法》及其修订版NCLB的基础上,其第二条专门对教师补充问题做了相关规定。第二条的标题为“培养、训练和招募高质量的教师、校长或其他学校领导(Preparing,Training,And Recruiting High-Quality Teachers,Principals,Or Other School Leaders)”,很明显,它沿用了NCLB法案的“高质量教师”提法,并强调了设置该条款的目的就是要提高教师质量,尤其是其中的第二点,提出了要“提高教师、校长和其他学校领导的质量和有效性”。

综上可知,美国的教育法律和法规关于教师补充的各种规定都很明确地提出了提高农村教师在内所有教师的质量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