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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农村教师政策的研究及挑战

【摘要】:一般而言,“农村”是与“城市”或“城镇”相对应的概念。在国内的教育研究领域,农村概念有两种代表性的界定:一种是把行政区域划分中的县及其以下区域称为农村,其余的则为城市;一种是把县辖的乡镇及以下地区划为农村,其余地区为城市。美国全国教育统计中心一般把地方编码中属于第7~8类地区认定为“农村”地区,即2 500人以下的社区。这两点对于农村教育和农村教师补充都是非常不利的。

关于“农村”概念,不同国家的界定有所不同,且与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整体发展水平和条件相联系。一般而言,“农村”是与“城市”或“城镇”相对应的概念。

在我国,农村是指不同于城市、城镇而主要从事农业农民聚居地。在政治治理范畴内,我国的城市和农村有严格的户籍划分。但是,在学术界,关于城市与农村的划分与政治治理划分稍有不同。在国内的教育研究领域,农村概念有两种代表性的界定:一种是把行政区域划分中的县及其以下区域称为农村,其余的则为城市;一种是把县辖的乡镇及以下地区划为农村,其余地区为城市。

美国传统上采用三种不同的编码体系来界定农村:一是比勒编码法(Beale Codes),二是城市编码法(Metro Codes),三是地方编码法(Locale Codes)。美国全国教育统计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Education Statistic,NCES)一般把地方编码中属于第7~8类地区认定为“农村”地区,即2 500人以下的社区。由此可见,美国划分城乡的依据主要不是户籍性质,而是人口分布情况。因美国采用学区制实施基层教育管理,所以,农村社区通常也称为农村学区,而“农村学校”指的是位于人口在2 500人以下的社区学校,“农村教师”则是服务于这些农村学校的教师。此外,美国的教育历史文献中还有一些用于表达村落概念的词汇,如“village”(指小的居住点),“town”(指比较大的村落或镇)。[22]目前,美国教育领域所使用的最新地区分类系统是2006年由NCES和美国人口普查局合作建立的系统,该系统被称为“城市中心”分类系统,它提出了新的对农村学校的定义。按照该系统,全国有四个主要的地区类别,即城市、郊区、镇和农村,每一个类别又分为三个亚类,其中,城市和郊区被细分为小型、中型或大型,镇和农村地区则根据他们接近一个城市化地区的程度划分为几个类别,即城市边缘的、远离城市的或偏远的。[23](www.chuimin.cn)

本研究所指的我国的农村概念,既有第一种界定也有第二种界定,应依据所讨论问题的特定语境来理解;美国的农村概念,则是指与“rural”“village”和“town”等相对应的概念,但是,“town”这一概念在2006年后的美国需与“rural”区分使用。

需要明确的是,尽管我国与美国关于农村的界定不完全相同,但两国的农村有共同点,其中最主要的两点,一是地理位置较偏僻,二是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发展相对落后。这两点对于农村教育和农村教师补充都是非常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