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中国基础教育财政体制的变迁:《普通教育发展谈》成果

中国基础教育财政体制的变迁:《普通教育发展谈》成果

【摘要】:建国以来,中国的基础教育财政体制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即以计划经济为背景的国家包办基础教育的财政体制和以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市场经济为背景的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财政体制。所以这一时期中国的基础教育财政体制可以称为是国家包办时期。这期间基础教育财政体制也有过调整,但属于中央与地方、条条与块块之间关系调整的范畴,由于整个经济体制与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未发生根本变化,所以基础教育财政体制也并没有根本性的变化。

建国以来,中国的基础教育财政体制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即以计划经济为背景的国家包办基础教育的财政体制和以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市场经济为背景的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财政体制。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对私营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逐步建立了计划经济体制。这种体制把整个国民经济看作是一个大工厂,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依靠政府的计划运转,国民收入的绝大部分也都由政府来支配。财政部门代表国家管理绝大部分国民收入,实行的是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统收统支要求地方收入全部上交中央财政,然后再由中央财政根据需要,下达计划指标,分配到地方财政。在这样的经济体制和财政体制下,基础教育经费由国家财政统一列支(农村小学的经费由集体所有制的生产队负责)。所以这一时期中国的基础教育财政体制可以称为是国家包办时期。在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下,学校主体性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学校完全是一个执行机构,基本上没有决策权,学校没有关心教育经费使用效率的动力。这期间基础教育财政体制也有过调整,但属于中央与地方、条条与块块之间关系调整的范畴,由于整个经济体制与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未发生根本变化,所以基础教育财政体制也并没有根本性的变化。

从1978年开始的市场取向的经济改革使中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经济运行机制和财政体制都发生了根本的转变。这些改革对基础教育财政体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尤其80年代初开始的财政体制改革直接地导致基础教育财政体制的变迁。由于计划经济时期教育经费是由国家财政包办,财政体制的改变必然使教育财政体制随之做出相应的改变。1980年“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正式出台,“分灶吃饭”扩大了地方的财权,出现了真正的分经财政,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势在必行。另一方面,由于基础教育的迅速发展,国家财力有限,无法保证基础教育发展的需要,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了以国家财政为主,多渠道筹措基础教育经费的基础教育财政体制,逐步建立“财、税、费、产、社、集”的经费体制,即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辅之以教育税费、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校办产业收入、社会捐资、集资等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教育财政体制。这一体制下学校本身也成为利益主体,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问题受政府、社会各界、个人与学校的重视。1988年,国家教委、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强普通教育经费管理的若干规定》,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在安排所属单位和学校预算时,要厉行勤俭办学的方针,实行“经费包干、结余留用、超支不补、自求平衡”的原则。这项改革主要是针对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提出的,实质上却赋予学校一把权力和风险并存的双刃剑,使学校逐步成为利益主体。(www.chuim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