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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实用手册-内容和要求

【摘要】:对于特殊问题巡视,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可邀请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负责人参加,对具体问题深入调研,共同研究处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6.3.1 工地巡视制度

6.3.1.1 内容

(1)检查承包单位的质保体系是否落实,施工机械、人员安排是否到位。

(2)检查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3)检查已签发停工令的工程整改情况。

(4)检查整改、返工工程是否达到要求。

(5)检查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按批复的施工方案、措施进行。

(6)工程用料是否符合标准,储存、保管是否符合要求。

(7)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进行比较,若落后于计划,找出原因,提出加快施工进度的措施。

(8)特别关注施工中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隐患,提醒承包单位采取预防措施。

(9)检查“三检制”是否落实,中间产品是否符合要求。

6.3.1.2 要求

(1)巡视人员的组成。

对于一般和定期巡视,由现场工程师进行。必要时,专业工程师参加。

对于特殊问题巡视,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可邀请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负责人参加,对具体问题深入调研,共同研究处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2)巡视方法。巡视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一般与重点相结合。

定期巡视: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现场工程师、专业工程师巡视。

不定期巡视:限于解决某一具体问题或关键部位(工序)的施工质量问题。

一般巡视:是对普遍性问题的了解检查。

重点巡视:是对特殊问题(如浅埋暗挖)的调查。

对巡视检查情况,均需作好记录,必要时形成文件分发有关单位。

(3)巡视时间。

定期巡视:由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施工进展安排,每天进行巡视。(www.chuimin.cn)

一般巡视:根据所监理项目的具体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巡视。

不定期巡视:视工程施工进展,随时安排。巡视重点单位工程或关键的分部、分项工程。

日常巡视应和工程检查有机结合进行。

(4)巡视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对比较易于处理的问题,当时解决,返驻地后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

若一个单位工程存在的问题较多或较严重时,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

对施工中的质量通病或普遍性问题,可签发《监理通知》,通知承包单位采取相应的措施。

6.3.2 旁站制度

6.3.2.1 内容

(1)对承包单位质保体系进行检查,检查岗位人员是否足额到位、特殊工种工作人员是否有上岗证等。

(2)对施工机具的检查。检查施工设备是否齐全,设备是否完好,水电是否到位。

(3)对材料的检查。

施工所用材料与批准材料是否相符。

施工所用材料是否合格,是否经监理允许使用。

(4)对施工工序、工艺的检查。检查施工程序和工艺是否符合要求,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要求,施工方法和技术要求是否符合规定。

(5)对施工记录的检查:检查施工记录表格填写是否及时、真实、齐全,施工日志填写是否规范。

6.3.2.2 旁站部位

重要工序及关键部位,如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成品检验困难、出现补救困难等部位。

具体旁站部位按合同要求与建设单位共同确定。

6.3.3 要求

监理人员在现场随时检查施工过程的每个细节,发现问题能及时纠正的,指令承包单位予以纠正;较复杂、难以及时解决的,暂停施工,问题解决后继续施工。

监理人员作好文字记录及交接班工作,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必要时形成文字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