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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江苏赋税积欠清查及其影响

【摘要】:江苏为赋税钱粮最重之地,但未能足额完交而拖欠的钱粮也一直最多。学界对雍正时期的清查库储亏空研究颇多,而对其时的清查钱粮积欠却较少探讨,只有美国学者曾小萍在其《州县官的银两》一书中有专章考察江南清查案。本文主要利用档案和地方志书等,专门考察雍正时期对于钱粮逋欠最为严重、数量最多的江苏省的清查,期能深化其时清查亏空积欠之研究,从一个侧面推进清代财政史和江苏地方史的研究。

江苏为赋税钱粮最重之地,但未能足额完交而拖欠的钱粮也一直最多。雍正帝即位后,于雍正二年(1724)六月下令,将康熙五十年以前江苏等地的旧欠银米察明豁免。然而自康熙五十一年起到雍正元年(1712—1723),江苏一省历年积欠已高达881万余两,加上雍正二年应征额银,总数达1 234万两,成为全国赋税拖欠数量最多的省份。积欠不但数量较大,而且还不均衡,实际主要集中在苏州、松江、常州等数府,苏北扬州、海州等地微乎其微。光松江一府旧欠即多至231万余两,嘉定一县多至140万余两,按照江苏巡抚张楷的说法,苏北萧县、赣榆二县无欠,泰州、砀山、仪征、江浦4州县所欠仅数百两或数拾两,而嘉定、长洲等47个州县,地丁等银共积欠至700万余两,未完漕项银共积欠至181万余两。这较之同属江南的上江安徽省,前者积欠不及下江江苏省的十分之一二;江苏邻省浙江,拖欠钱粮也较为严重,但仅是江苏的三分之一。

学界对雍正时期的清查库储亏空研究颇多,而对其时的清查钱粮积欠却较少探讨,只有美国学者曾小萍在其《州县官的银两》一书中有专章考察江南清查案。[1]但曾著主要依靠雍正时期的宫中档材料,未曾利用《雍正朝汉文硃批奏折汇编》,基本未用各地地方文献,所以对于清查的具体过程、内容、措施以及善后对策等或者未曾涉及或者仍不清晰。本文主要利用档案和地方志书等,专门考察雍正时期对于钱粮逋欠最为严重、数量最多的江苏省的清查,期能深化其时清查亏空积欠之研究,从一个侧面推进清代财政史和江苏地方史的研究。(www.chuim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