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公司则接受职业联赛理事会的宏观指导,负责中超联赛的市场开发工作,如无形资产的开发、俱乐部特许商品的买卖与联赛媒体版权的销售等。联盟大会是中国职业足球联盟的决策机构,由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代表组成。[18]在联赛成立之前,联赛理事会与中超公司相关权利边界的不明确,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国职业联赛的发展。中国职业足球联盟将在职业联赛理事会执行局的基础上建立起来,享有职业联赛日常事务管理的权利。......
2023-10-15
责任保险制度是对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分散风险能力不足的一种补救[18],作为一种风险社会化机制,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分担学校赔偿责任带来的压力。但是,责任保险制度具有寄生性,其赖以存在的根基,即侵权责任之认定与归责,存在前述诸多弊端,由此会影响责任保险制度自身功能的实现。责任保险制度本身亦有局限性。正如对损害赔偿范围论相关案例样本的研究所示,在校园足球伤害案件中,校方责任险的办理比例只有20%左右。可以认为,责任保险制度难以发挥校园足球伤害领域损失分担社会化机制的作用。而且,即使学校办理了校方责任险,也不意味着一定能获得赔付。保险公司与学校经常就事故赔偿范围发生争议,故意伤害、意外事件等案件都在保险公司免责条款范围内。但是,究竟校园足球伤害哪些属于故意、哪些属于过失、哪些属于意外事件,保险公司和学校的立场并不一致。再加上法官在裁判中经常会滥用公平责任和扭曲过错责任的考量因素,由此加大了学校的赔偿负担,导致保险公司的责任也随之扩大,保险公司就会采用提高保费、收缩业务范围和制定众多免责条款的针对性措施,以使自己尽量少赔钱。毕竟,责任保险属于商业保险,保险公司需要追求营利。[19]学校只能要么放弃保险,要么以高价保费获得低额补偿,投保积极性不高也是理所当然。
责任保险的运作程序亦有缺陷。只有在侵权责任主体确定以后,责任保险才会启动赔偿程序。现实中许多校园足球伤害属于意外事件,并不存在责任主体,由此成为责任保险难以覆盖的领域。(www.chuimin.cn)
所以,从现阶段校园足球伤害的司法实践来看,单一的侵权法救济模式处在困境之中。一方面,对受害人的同情心使得责任主体有扩大倾向;另一方面,成熟的保险与社会保障体系在现阶段相当匮乏,侵权法由此不得不承担超越其自身承受范围的功能。[20]因此,如何设计一种制度,不仅要使受害学生损失得到公平合理的救济,同时亦要兼顾学校的积极性,就成为校园足球运动制度保障机制建设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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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公司则接受职业联赛理事会的宏观指导,负责中超联赛的市场开发工作,如无形资产的开发、俱乐部特许商品的买卖与联赛媒体版权的销售等。联盟大会是中国职业足球联盟的决策机构,由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代表组成。[18]在联赛成立之前,联赛理事会与中超公司相关权利边界的不明确,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国职业联赛的发展。中国职业足球联盟将在职业联赛理事会执行局的基础上建立起来,享有职业联赛日常事务管理的权利。......
2023-10-15
因此,在现阶段政府购买服务与培育体育社团发展捆绑在一起的大背景下,地方足协也不例外,这既破坏了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平竞争制度,使政府购买服务的绩效难以达成,也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违反了法律规定,错误地定位了政府购买服务在支持地方足协发展中的作用。......
2023-10-15
所以,单一的侵权法救济模式留给校园足球伤害的选择路径不多,法官在司法实践中时常把本应由社会保障体系承担的损失转嫁给学校,这会恶化学校足球课的开设环境,使得中小学足球课的教育、教学目的难以实现。......
2023-10-15
体育运动通过肢体动作展示身体力量,相较于其他人类活动具有远高于引发人身伤害的概率。[2]然而,无论国内还是域外的体育法研究者,专就运动伤害损害赔偿范围论开展的研究几乎还是空白。凡此种种,需要我们思考一个更为根本的问题:运动伤害造成的赔偿范围是否存在限度?显然,受害人冀望的“全部赔偿”和潜在的赔偿义务人期待的“合理赔偿”之间,存在着两种并非一致的利益诉求。所以,体育法研究关注损害赔偿范围论问题大有意义。......
2023-10-15
同时,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为足球产业的发展也奠定了坚实基础。近些年来,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这些政策不仅创造出了更多的需求,还有利于社会资本涌入足球领域,释放供给,促进我国足球产业的健康发展,在这样的经济基础下,建立职业足球联盟势在必行。......
2023-10-15
所以,《办法》的废除并不意味着地方政府的赛事审批权被取消,地方政府仍然可以制定法规和规章来管理地方体育赛事。因此,必须由更高层级的国家机关制定法律法规来规范现有的竞赛管理制度,这种法律法规的形式只能是由国务院制定统一的竞赛管理行政法规,而不能由《体育法》来规制。全国统一的行政法规就会给予社会主体办赛明确的权益保障,让他们有明确的预期并投入更多的资本,体育赛事的商业化、市场化运作就能够真正实现。......
2023-10-15
非营利性的市场经营活动分为相关的市场经营活动与不相关的市场经营活动,两者在开展的方式、规模的控制、价格的制定等方面都存在显著区别。就如足协开设一家餐馆,这与足协的宗旨不相符合,但只要将开设餐馆所获收入用于非营利性目的,就可以被认定为相关市场经营活动。因此,在价格的定位上,应当区别对待相关的市场经营活动与不相关的市场经营活动,才可以在足协的“非营利”性与自我生存之间取得一个较为合理的平衡。......
2023-10-15
我国现行体育社团的发展缺乏法律保障,《体育法》对体育社团保障条件的规定少之又少,并且内涵模糊,难以成为行政机关制定措施的明确法律指引。通过全国统一立法的规定,给政府设定明确的行政给付职责,并将行政给付实施的效果纳入政府的绩效考核之中,这样就可以倒逼各地政府积极制定措施支持地方足协的发展。......
202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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