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超过15天时,设计人有权书面通知发包人中止设计工作。由于设计人原因产生的设计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事故时,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当通过所投建筑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2023-10-14
(一)违约
1.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违约情形。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
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定金或预付款;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进度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形。
(2)发包人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勘察人未开始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勘察人支付违约金;勘察人已开始勘察工作的,若完成计划工作量不足50%的,发包人应支付勘察人合同价款的50%;完成计划工作量超过50%的,发包人应支付勘察人合同价款的100%。
2)发包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时,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损失,并给予勘察人合理赔偿。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勘察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2.勘察人违约
(1)勘察人违约情形。
1)合同生效后,勘察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
2)因勘察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合同当事人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
3)因勘察人原因造成成果资料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4)勘察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形。
(2)勘察人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勘察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勘察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或勘察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因勘察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因勘察人原因造成成果资料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因勘察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时,勘察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通过所投工程勘察责任保险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或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4)勘察人发生其他违约情形时,勘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勘察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金额。
(二)争议处理
1.和解
因勘察合同以及与勘察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www.chuimin.cn)
2.调解
因勘察合同以及与勘察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就争议请求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3.仲裁或诉讼
因勘察合同以及与勘察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索赔
1.发包人索赔
勘察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勘察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延误及发包人的经济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索赔:
(1)违约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勘察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14天内,向勘察人提出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勘察人在收到发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或补充索赔理由、证据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
(4)勘察人在收到发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发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5)当该违约事件持续进行时,发包人应阶段性向勘察人发出索赔意向,在违约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勘察人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项约定相同。
2.勘察人索赔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勘察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经济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违约事件发生后7天内,勘察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14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勘察人有权停止作业,并向发包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发包人在收到勘察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或补充索赔理由、证据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
(4)发包人在收到勘察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勘察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5)当该违约事件持续进行时,勘察人应阶段性向发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违约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发包人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项约定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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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超过15天时,设计人有权书面通知发包人中止设计工作。由于设计人原因产生的设计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事故时,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当通过所投建筑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2023-10-14
2.变更确认当引起变更的情形出现,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勘察人应在7天内就调整后的技术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变更要求,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变更。......
2023-10-14
承包人收到经发包人签认的变更指示后,方可实施变更。如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及时办理规划、设计变更等审批手续。发包人不同意变更的,监理人无权擅自发出变更指示。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或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合理化建议经发包人批准的,监理人应及时发出变更指示,由此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确定中标人后,由发包人、承包人与中标人共同签订暂估价合同。......
2023-10-14
有利合同的签订,不可能完全杜绝风险的发生。建设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进行风险跟踪,及时对风险损失情况及采取的对策效果进行评价。在合同风险跟踪过程中,可能会发现新的索赔机会,为反索赔作准备工作。进行风险跟踪,可以积累大量的防止或减少风险的实际资料,为制定新的风险对策,签订对自己有利的合同提供宝贵的经验。......
2023-10-14
争端裁决委员会是由合同双方在投标函附录规定的日期内共同任命的。合同双方应立即向争端裁决委员会提供可能要求的所有附加资料、进一步的现场通道和适当的设施,以对此类争端进行裁决。该决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合同双方应立即执行争端裁决委员会作出的决定,除非此类决定在友好解决或仲裁裁决中得以修改。合同双方在仲裁过程中均不受以前为取得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决定而提供的证据、论据或其不满意通知中提出的不满理由的限制。......
2023-10-14
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28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索赔处理结果。发包人逾期答复的,则视为认可承包人的索赔要求。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可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赔付的金额或延长缺陷责任期;发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照合同〔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2023-10-14
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它是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之间正常的、大量发生而且普遍存在的一项合同管理业务,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的、合情合理的行为。根据索赔的基本含义,可以看出索赔具有以下基本特征:索赔是双向的,不仅承包商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同样也可以向承包商索赔。因此,发生了实际的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应是一方提出索赔的一个基本前提条件。......
2023-10-14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的主要合同之一,其标的是将设计图纸变为满足功能、质量、进度、投资等发包人投资预期目的的建筑产品。因此,施工合同的变更较频繁,施工合同争议和纠纷也比较多。这就要求施工合同的条款应当尽量详尽。......
2023-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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