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建设阶段需要采购的物资种类繁多,合同形式各异,但根据合同标的物供应方式的不同,可将涉及的各种合同大致划分为物资设备采购合同和大型设备采购合同两大类。物资设备采购合同的采购方只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到来时要求供货方履行,一般无权过问供货方是如何组织生产的。物资设备采购合同中订购的货物不一定是供货方自己生产的,也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去组织货源,完成供货任务。......
2023-10-14
项目建设所需物资按标的物的特点可以分为买卖合同和承揽合同两大类。采购大宗建筑材料或定型批量生产的中、小型设备属于买卖合同,由于标的物的规格、性能、主要技术参数均为通用指标,因此招标一般仅限于对投标人的商业信誉、报价和交货期限等方面的比较。而订购非批量生产的大型复杂机组设备、特殊用途的大型非标准部件则属于承揽合同,招标评选时要对投标人的商业信誉、加工制造能力、报价、交货期限和方式、安装(或安装指导)、调试、保修及操作人员培训等各方面条件进行全面比较。
建筑物资采购主要有两种方式,即直接采购和招标采购。
(一)直接采购
直接采购是一种非竞争性采购,一般适用于采购批量小、价值低、市场供应大的标准化产品,但也适用于“仅此一家、别无分店”的专有技术、独家生产的产品。直接采购又可分为询价采购、直接订购和竞争性谈判。
1.询价采购
询价采购是指对几个供应商(通常至少3家)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一种采购方式。询价采购的特点如下:
(1)邀请报价的数量至少为3个。
(2)只允许供应商提供一个报价。每一供应商只允许提出一个报价,而且不许改变其报价。不得同某一供应商或承包商就其报价进行谈判。报价的提交形式,可以采用电传或传真形式。
询价采购适用于以下情况:采购物资数额小;物资品种、规格、型号繁多且数额较小;虽总用量较大,但单批次采购量较小,且价格变化幅度较大,又无明确的价格浮动依据等。
2.直接订购
直接订购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1)原采购合同执行完成后,要增加采购量。但前提是原合同价比较低廉,或新采购量很小。
(2)为已有设备采购专用的配件。
(3)为保证质量、实现某种性能要求从指定的供应商采购关键性的货物。
(4)专有技术或专卖性质的物资。
(5)在特殊情况下急需采购的某些材料、小型工具或设备。(www.chuimin.cn)
直接订购具有“暗箱操作”的特征,这就要求采购人员要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品德修养。
3.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如下:
(1)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
(2)减少工作量,省去大量的开标、投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3)供求双方能够进行更为灵活的谈判。
(二)招标采购
对于采购批量大、潜在供应商多的物资,为了取得“物美价廉”的效果,一般都采用招标的方式。我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1.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公开招标的优点在于能够在最大限度内选择投标商,竞争性更强,择优率更高,同时,也可以在较大程度上避免招标活动中的贿标行为。因此,国际上政府采购通常采用这种方式。公开招标的缺点在于由于投标人众多,一般耗时较长,需花费的成本也较大。一般甲供、甲控物资均采用公开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适合在购量很大、对潜在供应商情况了解不多或把握不准,或希望通过广泛吸引供应商以获得更优惠的价格、更高的质量或扩大建设项目在社会影响的情况下采用。
2.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一般选择3~10个参加者较为适宜,当然也要视具体的招标规模而定。在采用邀请招标采购方式时,注意以下两点:
(1)邀请招标的有效投标供应商不少于3家,否则无效。
(2)除特殊原因,对潜在投标供应商数量较多的,不应当采用此方法。自购物资常采用此种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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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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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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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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