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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保险管理的重要性及现状分析

【摘要】:建筑工程保险管理可以按阶段划分,一般可分为投保(购买)、保险合同履行和出险理赔三个阶段。工程保险的价值在于通过合理转嫁风险,规避和减少各类风险给项目或施工企业造成的损失。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工程保险的需求方,特别是建设单位、总承包商对工程风险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总之,建筑行业是典型的高风险行业,而建筑工程保险则是转移风险的一个重要途径。但目前国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保险管理方面,无论

建筑工程保险管理可以按阶段划分,一般可分为投保(购买)、保险合同履行和出险理赔三个阶段。投保阶段主要结合项目的特性做好保险需求分析、保险询价方案设计保险公司选择等工作;保险合同履行阶段主要做好保费支付、各项合同义务履行、保单维护、变更调整等工作;出险理赔阶段主要做好抢险施救、报案、资料收集、理赔磋商等工作。

1.建筑工程保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经过多年的发展,建筑工程保险目前已广泛应用于工程建设领域,工程保险体系已初步建立,越来越多的建筑工程市场主体开始重视并加强工程保险的管理,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1)风险意识不强,对保险管理工作普遍不够重视。工程保险的价值在于通过合理转嫁风险,规避和减少各类风险给项目或施工企业造成的损失。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工程保险的需求方,特别是建设单位、总承包商对工程风险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他们对项目管理关注的重点是施工质量、安全、工期和成本,管理重心普遍侧重于风险事前防控,对事后风险转移或救济等问题关注度不够。加之目前项目管理广泛实行项目责任考核制度,项目部成本压力普遍较大,而工程一切险等作为建议购买险种,不具备强制性,许多管理者存在侥幸心理,为了能营利甚至多营利,片面追求降低成本,节约保费,有选择性投保甚至不投保,将风险自留,特别是一些中、小型的项目投保比例非常低,一旦发生事故,往往损失惨重。

(2)保险管理不系统、不全面。保险管理的三个阶段有先后之分却又相辅相成,如果某个环节管理缺位,对后期理赔成效影响甚大。目前,仍有很多施工企业长期忽视保险的系统性管理,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购买保险时,不认真分析项目特性,没能提出保险需求和风险防控点,未能针对性地补充扩展保险责任范围和额度,导致保险保障不足。

2)忽视过程管理。有的企业购买保险后以为可以高枕无忧,将保险合同束之高阁,待发生事故时才发现因未能及时履行保险合同义务,索赔困难。

3)理赔管理经验不足,常处于被动状况,对事故原因分析不到位,对于保险合同的承保范围认识不清,漏报、错报情况经常发生,索赔效果不佳。

(3)保险管理多头管理,专业人员缺乏。我国的工程保险作为舶来品,在国内发展时间不长。但是,工程保险专业性强,合同条款晦涩难理解,保险管理人员除要掌握保险理论知识外,还需要懂工程。投保时,要懂得根据不同项目特性分析保险需求,设计保险方案;理赔时,要懂得与保险公司进行更好的交流,取得一致意见。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较少设置专职保险管理岗位,保险采购一般由财务部、人力资源部、采购部等负责,而保险合同的执行工作通常由项目层面合约部、工程部等多部门负责,多人牵头,缺乏专业培训的人员参与保险管理,管理混乱。由于信息传递错漏不畅,索赔难甚至不能索赔的情形时有发生。(www.chuimin.cn)

(4)片面追究低费率,保险方案设计被忽视在保险投保过程中,许多企业投保时不知道保了哪些内容,也不知道如何运用附加条款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将保险投保变成了“买保险”。在实际投保过程中片面追求低费率,长期忽视保险方案的设计,导致保险保障不足或免责范围过于宽泛,无法实现有效转移风险的目的。

2.建筑工程保险管理的措施

(1)增强风险意识,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建筑市场由于僧多粥少,竞争不断加剧,已进入微利时代,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对项目的影响有时都是致命的。特别是自然灾害频发地区的城市轨道交通、特大桥梁隧道工程,一旦涉险,极易造成巨额的财产损失。施工企业需重视和加强对项目风险的识别和管理,不能将保险当作可有可无的“负担”或“规定动作”。按照目前主流的造价管理模式,工程预算中一般采用单列或以风险包干费形式列支了工程保险费用,施工企业不可选择性投保,要将工程保险定位成内部强制性保险,充分发挥其风险管理工具的效能,合理有效地转移风险。

(2)加强保险系统性管理。工程保险的专业性和综合性非常高,要做好这方面的工作,系统性管理不可或缺。首先,要做好建章立制工作,明确归口管理部门,细化保险管理的职责和流程,全面系统管理保险各个阶段的工作。其次,加强保险人员的培训。鉴于施工企业工程保险管理起步普遍较晚、人才储备不足的状况,需要通过管理总结、培训等方式提高其理论和实务能力,而不能放任其自由成长。另外,要加强保险全过程的管理,特别是加强前期保险方案设计和风险预防等方面的工作,摒弃重承保、轻防灾、忽视过程管理的思想,有效介入工程日常风险管理。

(3)充分利用保险经纪等中介机构的作用。近年来,国内保险中介机构的迅速发展得益于保险需求的拉动。从2000年国内首家保险经纪江泰经纪公司成立,截至目前,已发展到超过400家经纪公司的规模。从保险中介机构定位来说,能很好地弥补施工企业在保险专业知识、信息不对称、专门人才不足等方面存在的短板,施工企业应充分利用保险中介机构这个“外脑”,与自身工程技术专业形成优势互补,更好地加强项目前期风险管理、过程监督、后期理赔服务等核心工作。当然,由于保险经纪公司良莠不齐,必须对保险经纪公司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不能以托代管。

(4)适时推进企业层面的保险统保工作。工程保险管理涉及的面很宽泛,除需要考虑工程主合同要求外,还需结合项目特性进行差异化分析,海外项目还需要考虑当地的监管要求等,目前,施工企业普遍采用单个项目单独投保的模式。在此种模式下,因充分考虑了项目特性和差异化,保险方案更具针对性,但同时又存在诸多弊端。例如,施工企业议价能力低,管理难度大,效率低下,特别是后期保险理赔难。鉴于此,为了提高自身的议价能力,集中精力专注中、后期保险管理工作,施工企业可采用工程保险统一管理模式。事先根据项目特性,如桥隧比、涉水情况、工期、造价、地域等特性拟定好完整的保险方案和管理流程,无须每个项目逐一安排保险,这无疑将大大节约管理精力。同时,统保模式也将进一步搭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平台,通过规模优势,提高议价能力,在优化保险条件的同时大幅度节省保费成本,也为后期保险理赔打下良好的基础。

总之,建筑行业是典型的高风险行业,而建筑工程保险则是转移风险的一个重要途径。但目前国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保险管理方面,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在实务操作中均存在不足,未能充分发挥保险转移风险的功能。因此,研究施工企业如何加强建筑工程保险管理,具有现实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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