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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保险类型:简介与解析

【摘要】: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覆盖各类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港口、桥梁、地下工程等在保险期限内因意外或自然因素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障范围较广,最核心的部分为物质损失和第三者责任。目前,除陕西省等明确发文要求以投保工伤保险解决一线建筑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障缺失外,主动选择此种保险的全国其他省份较少。

工程保险相较于一般财产保险而言,同时具有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的属性,是一类综合保险。目前,实践中常用的险种主要包括工程一切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和承包人设备保险三种。

1.工程一切险

工程一切险(简称一切险)一般又可分为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和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这三种险种都属于一切险范畴,但投保时需要根据工程主体是建筑施工还是安装工程来进行选择。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一般都选择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覆盖各类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港口桥梁、地下工程等在保险期限内因意外或自然因素而引起的一切损失。该险种一般以项目建设单位、总承包商名义单独或共同投保,被保险人一般包括建设单位、总承包方、分包方等其他相关方。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障范围较广,最核心的部分为物质损失和第三者责任。其中,物质损失包括工程主体、临时设施、材料等财产。而第三者责任是指在保险有效期内,因在保险保障范围内发生意外事故造成施工场地内或周边相邻区域的第三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需要注意的是,自然灾害造成的第三者责任一般不包含在第三者责任险的范围。例如,路桥项目高边坡因暴雨滑移造成周边第三者农田、房屋损失,需要通过特别约定或扩展条款的方式予以补充保障。

2.人身意外伤害险(www.chuimin.cn)

为建筑务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逐渐成为建筑施工企业的一项法定义务,已有多个省、市将意外伤害保险作为办理施工许可证照的前置条件。该保险也逐步由可选择的商业险演变为强制性保险。一般来说,建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主要包括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雇主责任险和工伤保险三大类。其中,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主流,广泛被建筑施工企业所采用,被保人员只要在现场从业人员名册中,即可获得赔偿。具体投保方式可分为团体无记名和记名投保两种方式。雇主责任险受制于劳动合同等因素,一般仅适用于施工企业内部管理人员,不适合包括建筑务工人员在内的全部人员。工伤保险则属于社会保险,要求由项目承包方一次性向社保部门缴纳。目前,除陕西省等明确发文要求以投保工伤保险解决一线建筑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障缺失外,主动选择此种保险的全国其他省份较少。

3.承包人设备保险

施工设备(机具)普遍具有价值高、全损风险概率大等特性,特别是重吊装、挖掘机、盾构机等特种大型设备,极易发生各类风险事故。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施工企业开始关注和投保该险种,目前主流的投保方式有两种:一是工期费率模式,即设定固定投保设备金额,费率与工程一切险一致;二是年费率模式,即以单独费率投保,按年缴纳保费,投保设备价值、保险期限灵活,可实时变动。需要注意的是,近年来,随着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盾构机的数量和保险需求大幅增加,但由于盾构机单台价值高、地下施工风险大、全损概率高等因素,目前,盾构机保险市场处于建筑施工企业“一头热”现象,需要投保单独的盾构机保险(条款),适用较为苛刻的合同条件和费率。除此之外,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还有船舶险、运输保险、相关责任类保险,但相比一切险来说,这些险种相对单一,一般主要以格式条款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