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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平大逮捕行动揭秘或者天津文史资料:北平大逮捕行动揭秘

【摘要】:在“华夏”尚未复电时,十九日李汉元得悉北平已于十八日夜开始了逮捕行动。教育局长郝任夫,电令各学校当局当日夜间监视学生动向,并在逮捕之后,不得发生任何抗议性的学生运动。到十一时,各行动小组将所逮捕的学生,押送稽查处看守所。总计,在其黑名单中应逮捕的学生合计为一百七十八名。这次恐怖行动,共逮捕学生五十六名。

天津会报”会上,原电请“华夏”规定时间,平津两地同时行动,以免学生警觉,达到全部肃清之目的。在“华夏”尚未复电时,十九日李汉元得悉北平已于十八日夜开始了逮捕行动。天津遂于当日上午九时召开紧急会议,当即决定:

1.决定当日夜间对各学校“奸匪学生”进行搜捕。

2.搜捕时所使用的交通工具,由警备司令部、警察局、公用局负责提供。

3.所逮捕的学生,均送交警备司令部稽查处看守所寄押,所需伙食费用,向临时指挥部秘书室具领。

4.由警备司令部政工处将列入黑名单的学生,按照学校或地区列出并填写“逮捕证”,以备行动员使用。

5.由市警察局、党通局天津处、保密局天津站、警备司令部军法处和稽查处,分别派出司法人员,以协助审讯组,进行审讯。

6.由秋宗鼎负责将上述决定用电话告知正在北平的陈长捷。(www.chuimin.cn)

会后,各负责头目,分别与所属计议具体行动措施。教育局长郝任夫,电令各学校当局当日夜间监视学生动向,并在逮捕之后,不得发生任何抗议性的学生运动。警察局长李汉元与副局长齐庆斌、督察处长王清溪研究行动办法、步骤、连络和注意事项等。秘书室石中望、尹庆耀令人填写逮捕证,逮捕理由项内一律填写“匪谍嫌疑”,至二十日晨三时才填写完毕。稽查处副处长李俊才指使稽查处看守所所长李佩芸,腾出部分监室,以为关押被捕学生之用。

十九日夜,秋宗鼎、严家诰、李汉元、董维翰、李俊才等在警备司令部,待军警宪特共约六百余人及各机关的汽车到达之后,便依照应逮捕的学生所在的学校或住的地区,将所有行动人员分编为若干小组,并规定了进行步骤。直到二十日晨三时三十分,开始了行动。当日晨八时,这场白色恐怖才算告一段落。到十一时,各行动小组将所逮捕的学生,押送稽查处看守所。

现将各逮捕爱国学生的小组负责人及组成人员,分别记述如下:组成人员包括刑事队、保警队、军队、宪兵等。逮捕南开大学(六里台)学生九人,带队人王珉,所率队员五十二人;南开大学(甘肃路)应捕十七名,带队人唐立,率队员六十七人;北洋大学应捕三十六名,带队人陈玉贵,率队员六十八人;河北工学院应捕二十五人,带队人方兰亭,率队员七十九人;国立体专应捕五人,带队人杨汝桐,率队员三十三人;水产专科应捕十一人,带队人文长生,率队员五十人;工商学院应捕六人,出动军警四十人,带队人陈嘉驹;省立师范应捕二十五名,出动七十八人,带队人吴慕周;省立中学应捕四人,出动二十九人,带队人王少青;市立中学应捕六人,出动军宪三十一人,带队人吉书芳;其余在南市、第一、二、六、十区等住宅内应捕学生三十四人。总计,在其黑名单中应逮捕的学生合计为一百七十八名。

二十日晨四时许,市警察局刑事队组长陈玉贵率行动第三小组,驶抵北洋大学,在行动之先。已另派五十名保警包围了该校。当陈等进校搜捕之际,学校电灯房切断电源,校园一片黑暗,宪特们只得以手电筒照明搜查,先后逮捕了王昌焕、徐哲夫、蓝长瑞、王光武、王img、邬高阳、顾方正等七名学生,将他们押送到校门外汽车上。该校学生闻讯相呼而起,整个校园顿时大乱,在学生们强烈抗议下,陈不得不下令停止搜捕,并企图将已逮捕的七名学生带走。学生代表沈慧民和中共地下党员雷程远(后来知道其身份),立即带领学生进行阻止,并高呼“一人被捕,全体坐牢”等口号,围住陈玉贵,强迫其下令将装载七名学生的汽车开入校内,陈当即拒绝这一要求。而后,一部分学生继续围着陈玉贵进行说理斗争;另一部分学生用木棍为武器,冲出校门,拦住汽车,同军警宪特展开斗争,救回了已被捕的七名同学,并将校门关闭。至上午九时,陈向市里报告,警察局长李汉元闻讯赶来,这时校长张含英根据学生要求,已经前往市政府和警备司令部进行交涉,以“随传随到”的保证,才免去了再行逮捕。直至下午七时,这群警特只得空手回去。事后,警备司令部传讯学生时,校方答复函中说:“七人已离校,不知去向。”这七名学生幸免于难。

这次恐怖行动,共逮捕学生五十六名。计有:南开大学,六里台北院二人,甘肃路东院六人;北洋大学七人(被学生救回,未到案);河北工学院十六人;国立体专二人;水产专科四人;省立师范二人;省立中学一人;市立中学一人;第八区北马路等十一处共八人;第二区三民道等十处共五人;第十区贵州路等八处共二人。行动后,即将逮捕学生的经过详情,分别致电“毕能克”、“华夏”。

为进一步迫害各校爱国学生,九月二日陈长捷由北平返津后,召开联席会议,决定对“八·二〇”未捕到的学生另发“逮捕证”,交由警察局继续搜捕。但因八月二十日的恐怖行动,除学生们反逮捕斗争日益增长外,同时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抗议,李汉元考虑到如果继续公开逮捕学生,会遭到更加强烈的抗议,于是将“逮捕证”交给有关学校当局,胁迫各校交出待捕的学生。与此同时,李汉元还提出建议,在报纸上把未捕到的全部学生名单予以公布,以达到迫使他们离校以至离开天津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