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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民族工业的形成与发展:中华职业教育社史

【摘要】:近代中国民间开办企业获得合法的地位是在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之后,在这之前的近代民族资本企业都未能得到政府的承认与许可,即为不合法的。表明这一时期的民族工业在总体上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民国成立后,相继颁布了一些保护人民财产条令和促进民族资本主义工业发展的政策法令。这一时期近代民族工业的发展特点,创造了近代民族工业的“黄金时期”,也即近代民族工业的高潮期。

中国近代民族工业产生于19世纪70年代,其发展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即:洋务运动至甲午中日战争的兴起阶段,甲午中日战争至辛亥革命的初步发展阶段,辛亥革命至五四运动的进一步发展阶段。这三个阶段相应地表征着中国近代工业化的三部曲:近代工业化的发轫、进步和高潮。

(一)近代民族工业的发轫期

中国近代民族资本主义是在外国资本主义的入侵,中国开始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情况下产生的。特别是在两次鸦片战争之后,国外先进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传入中国,日渐瓦解着中国传统的封建经济结构,在这一过程中,外国资本主义在中国的商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不断扩大,中国被迫卷入了世界资本主义市场,客观上促进了近代民族工业的产生。近代中国早期的民族资产阶级是“在外国资本主义侵入的影响与刺激下,从十九世纪七十年代起,中国有一部分商人、地主和官僚开始投资于新式工业”[1]而产生的。当时的新式企业主要分布于缫丝、棉纺织、面粉、火柴制造、造纸印刷、采煤、船舶修造和机器制造、采矿、公用事业等行业,而且这些企业主要分布在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经济基础较好的省份。自近代民族工业诞生开始,就受到了外国资本主义和本国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因而表现出了诸如从事的主要是轻工业和小规模的采矿业,企业投资较少,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依赖于外国资本主义,工业布局多分布在沿海、沿江,创办人主要是商人、买办、官僚和地主等特征。但是民族资本在当时这样的双重压制下,一面斗争一面又在困难中不断开辟自身的道路,使近代民族资本工业逐渐萌芽滋长,而且“这个萌芽滋长的民族资本近代工业,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却代表着一种新生的力量,推动着中国社会向前发展”[2]。虞和平也对兴起阶段的民族资本工业的历史情况总结道:“如果说洋务派创办的新式工业是以后中国工业发展的破冰之旅的话,那么发端于19世纪70年代的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工业,则是中国近代工业发展中的一支重要的力量。从创办到甲午战争之前这段时期,共有151家民族资本企业。”[3]这也说明虽然当时民族资本工业面临着双重压制,但是仍然有着缓慢的发展。

(二)近代民族工业的进步期

甲午中日战争以中国的惨败而告终,而且《马关条约》的签订进一步加深了民族危机。近代中国民间开办企业获得合法的地位是在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之后,在这之前的近代民族资本企业都未能得到政府的承认与许可,即为不合法的。当时康有为等一批维新人士,以挽救民族危亡为出发点,要求发展资本主义经济,鼓励私人投向除发行货币、邮政事业以外的所有部门,包括一向被官府垄断的军事制造部门,以抵制外国经济侵略,直接推动了清政府对民族资本投资近代工业的承认,对于甲午战争后投资热潮的出现,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4]这一时期,清政府对“商办”的承认、提倡,进一步激发了一部分官僚、地主和商人投资新式工业的积极性。据不完全统计,“1895—1898年新创办的商办厂矿企业有58家,资本总额达1200万元,官办和官督商办的企业,只有8家,资本总额不超过400多万元,商办企业的投资额几乎相当于官办、官督商办企业投资额的3倍”[5]。这表明民族资本主义工业在这一时期有一个很快的发展,出现了一个小高潮。但是随后的戊戌政变、义和团运动以及八国联军侵华,打断了近代民族资本投资近代工业的正常进程,也终结了甲午战后兴起的第一次投资热潮。清政府面对着统治危机,推行了“新政”,1903年正式设立了商部,统辖全国工商业,而且“新政”中还有商法制定、行业政策、工商奖励等方面,客观上又促进了民族资本投资近代工业的热情。据严中平等人的统计数据,“1901至1911年间,全国新设的厂矿数共有340家,资本数额共计1.0185亿元(统计内容不包括年月不详的数据),这10年间新设的厂矿总数和增加的资本总额,均超过了此前30多年的2倍以上”[6]。表明这一时期的民族工业在总体上得到了长足的发展。(www.chuimin.cn)

(三)近代民族工业的高潮期

1911年辛亥革命的爆发,推翻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了共和国,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经济也迎来了新的历史时代,南京临时政府发展经济的总政策和总目标是大力发展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改变中国的落后状况。

民国成立后,相继颁布了一些保护人民财产条令和促进民族资本主义工业发展的政策法令。从民国初年到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这段时期涌现出了许多资本主义企业,农商部统计报告显示,辛亥革命前后历年设厂数,1910年为986家,1911年为787家,1912年为1504家,1913年为1373家,1914年为1123家,出现了一个设厂兴业的热潮。辛亥革命至第一次世界大战这一时期,民族资本主义工业不断发展,主要表现为中小企业增设多,发展迅速,而且民族资本企业从沿海大城市向内地中小城市扩展,这一发展过程奏响了民族工业“高潮期”的序曲。1914—1920年,受到国内外各种因素的影响,民族资本主义工业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产品数量增加,销路大增,企业利润丰厚,新厂不断开设,发展速度很快,被称为民族工业的“黄金时期”。1914年到1919年的六年间,中国资本新设厂矿共379家,设立资本8580万元,平均每年开设63家,新设资本1430万元,都比前期的19年间超过一倍。[7]这一时期,外国资本增长有限,官僚资本陷于停滞,而民族资本有迅速的发展。

辛亥革命以降,民族资本工业的发展速度异常迅猛,盈利颇丰,生产设备增长迅速,生产率大大提高,资本投资额也大大增加,产业结构逐渐趋向合理,甚至开始出现企业集团等。这一时期近代民族工业的发展特点,创造了近代民族工业的“黄金时期”,也即近代民族工业的高潮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