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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制图与房屋建筑学-建筑耐火等级

【摘要】:若按耐火性分级,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第5.1.1条规定,普通民用建筑耐火等级可分为四级,其相应建筑各主要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见表1.2。表1.2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单位:h注: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不燃材料的吊顶,其耐火极限不限。图1.72时间-温度标准曲线图构件的燃烧性能指组成构件的材料受到火的作用以后参与燃烧的能力。建筑物的耐久性与耐火性是有联系的。

若按耐火性分级,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中第5.1.1条规定,普通民用建筑耐火等级可分为四级,其相应建筑各主要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见表1.2。

在以上将建筑按耐火性分级时,涉及了两个重要的概念:“耐火极限”和“耐火性能”。按有关权威文献的解释,耐火极限是指“建筑构件按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的时日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定义中提到的时间-温度标准曲线如图1.72所示。

表1.2 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单位:h

注: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不燃材料的吊顶,其耐火极限不限。

图1.72 时间-温度标准曲线图(www.chuimin.cn)

构件的燃烧性能指组成构件的材料受到火的作用以后参与燃烧的能力。它可分为三类:

①不燃性:用不燃烧性材料做成的构件统称为不燃性构件。不燃烧性材料是指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不起火、不微燃、不碳化的材料,如钢材、混凝土、砖、石、砌块、石膏板等。

②难燃性:凡用难燃烧材料做成的构件或用燃烧材料做成而用非燃烧材料作保护层的构件,统称为难燃性构件。难燃性构件是指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难起火、难微燃、难碳化,当火源移走后燃烧或微燃立即停止的材料,如沥青混凝土、经阻燃处理后的木材塑料水泥刨花板、板条抹灰墙等。

③可燃性:凡用可燃烧材料做成的构件统称为可燃性构件。燃烧材料是指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立即起火或微燃,且火源移走后仍继续燃烧或微燃的材料,如木材、竹子、刨花板、宝丽板、塑料等。

建筑物的耐久性与耐火性是有联系的。通常,耐久性能要求越高,相应的耐火性能也就要求得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