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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长宁区江苏路街道志共建精神文明工作

【摘要】:1990年5月,江苏地区共建联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理事会正式成立,发起人为第七纺织机械厂等56个单位,177个成员单位出席听取理事会筹备的工作报告,通过理事会章程,选举出正、副理事长等领导班子。1996年,江苏路街道和沪西供电所联手共建社区文明,签订联建供电行业示范窗口。至年底,社区内共有13所中小学分别与16个居委结对,并签订共建精神文明协议。

1986年,街道建立共建领导小组,先后同区工人俱乐部签订共建精神文明公约,俱乐部提供场地帮助解决街道京剧和越剧两支队伍排演所需的场地。是年,从街道到里弄共与231个单位签订联建共建公约,促进双方创建文明单位,推动愚园路一条街和文明楼组的建设。

1987年,共建联建工作在巩固、提高的前提下抓发展。如东浜里弄在抓消防工作中与附近单位共建厂、军、民联防;东华里弄与近十个单位共建愚园路一条街;南汪里弄与水泵厂等单位共同开展对破损家庭子女教育等,使街道共建联建工作走出新路,街道在首届居代会上,对9个联建先进单位颁发锦旗,夯实街道地区两个文明共建的基础。

1990年5月,江苏地区共建联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理事会正式成立,发起人为第七纺织机械厂等56个单位,177个成员单位出席听取理事会筹备的工作报告,通过理事会章程,选举出正、副理事长等领导班子。教师节期间,理事会组织对口中、小学校开展尊师重教慰问活动,地区与单位间的双向服务进一步开展,推动了地区文明单位的建设。

1992年,“江苏地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共建联建理事会”成立,地区200多企事业单位参加,与上海武警九支队和南京路上好八连的军民共建共育活动不断深入,“江苏路上小八连”的活动进一步加强,街道被评为市和区的双拥模范街道。

1993年,按照区文明委“学雷锋、树新风”活动要求,区域内的菜场、环卫、医院、法院、派出所均参加所在地为民服务活动,并定为制度。企事业单位开展“双达标”活动,街道派出市民代表组成服务质量监督员队伍,明察暗访,对所有“窗口”实行监督,以社区共建的方式促进规范服务达标工作。

1995年,在社区共建精神文明中,所有居委会都建立由“三所一院一场(房管所、环卫所、派出所、地段医院、菜场)”为民服务活动,街道内企事业单位、居民中热心人组成的社区服务队,为社区中困难人群提供“三送二代”(送煤饼、报纸、牛奶;代领小孩、代买菜)等便利服务。

1996年,江苏路街道和沪西供电所联手共建社区文明,签订联建供电行业示范窗口。沪西供电所发挥行业优势在每个居委设立热线电话,深入里弄24小时为居民服务。在16个居委解决276个用电难点,1 800多户居民受益。沪西供电所的党团员还为6户无大电表的孤老捐款买表,义务安装。(www.chuimin.cn)

1998年6月26日,江苏路第一小学的85名学生到长原小区参加“我与小树同成长”活动,参与文明小区的共建。至年底,社区内共有13所中小学分别与16个居委结对,并签订共建精神文明协议。

1999年,江苏路街道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联席会成立,由辖区内44家机关、部队、学校、商店、医院、银行、企事业等单位组成,通过《江苏路街道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联席会章程》,选举产生联席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主要任务是,围绕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主题,针对创建活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讨和协调,整体推进社区两个文明建设。为早日建成“长宁文明西大门”,由区机关党工委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政协、区工商联、区商委、区委党校等6个部门与街道开展“结对共建”活动。

2002年,街道与社区内“两新”组织中创业带头人建立创业指导专家志愿服务团,为自主创业的下岗人员提供无偿服务。

2003年,上海电信实业有限公司与街道签订建立上海电信帮困和精神文明建设专项基金协议,由上海电信实业有限公司(2003年至2007年)每年初向街道提供专项资金人民币10万元,用于江苏社区帮困救助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004年,结合“迎世博”,在全区开展“法德伴我行”活动,街道、派出所、法院、律师事务所联手对重点人群和重点对象进行法制宣传,社区学校和社区文明单位举办世博知识讲座和文明礼仪宣讲。

2008年,工商银行长宁支行牵头建立100万元的社区助学奖励基金,由上海电信集团等三家企业合作建立每年20万元的社区文化建设基金,华敏房地产集团向社区捐赠的活动场所、社会各方的积极参与,与社区单位共建“爱国主义教育青少年社会实践、老年活动、教育、健身文体读书”,协调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区物业的文化娱乐、体育运动场所设施等向社会开放,已有九所中小学校、区少年宫。市教育报刊总社等单位为社区提供教育及活动场所,为社区居民提供文化、教育、卫生以及科普读物等方面的援助,提供专家志愿者讲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