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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路街道经济普查的实施和结果

【摘要】:组建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为组长的街道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根据《长宁区第一次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制定《江苏路街道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向普查对象发放《上海市长宁区经济普查》小册子,在小区及商务楼宇中张贴宣传海报和通告。期间代表长宁区接受市经普工作督查和中央检查组的检查,得到区经普办高度评价。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2004年8月—2005年5月) 2004年,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组建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为组长的街道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由在地统计办承担普查工作。根据《长宁区第一次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制定《江苏路街道经济普查实施方案》。为摸清辖区范围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底数及行业构成、区域分布,绘制普查小区图和普查小区一览表,编制街道经济普查工作流程图和街道经济普查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图,制定普查登记计划,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向普查对象发放《上海市长宁区经济普查》小册子,在小区及商务楼宇中张贴宣传海报和通告。为保证普查进度和质量,在每周三下午3点,普查员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各自遇到的问题,及时落实好解决方案,每周五下午针对遇到的问题,召开工作分析会,商讨处理意见,及时通报区经普办。普查对象如实填报各项经济指标,数据处理阶段通过有经验的业务人员与计算机有机结合的审核,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采用自查、互查、抽查、巡查,做好普查数据的质量评估,并对综合汇总数据的逻辑性和客观性进行检查。历时10个月的经济普查,江苏路街道各行业上报登记数如下:工业52户、房地产22户、建筑业29户、集体电信业64户、服务业1 009户、商业698户、物业中介175户,合计2 049户。因始终有全程控制与重点控制相结合的理念,保证了经济普查的数据质量,上报进度和数据质量均达到上级要求,取得圆满成功,被评为经济普查工作市级先进集体。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2008年9月—2009年5月) 2008年8月,街道成立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街道办事处经济科主任主管,办公室设在在地统计办。开始进入正式启动阶段,组织开展街道第二次经济普查,招聘调查员、指导员等52名,落实办公场地和设备、资金配备,开展对辖区19个调查小区地毯式上门调查,按照做好过录表、清查表登记,至11月底,已清查本街道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工商户等2 126户,在自查、互查的基础上,迎接12月区、市检查组的抽检和第二阶段登记工作培训。在去年清查基础上今年起正式填表登记,填表登记和数据采集是经普工作的关键,60多位调查员、指导员按街道经普办要求和进度克服种种困难和矛盾,按区经普办统一要求,顺利完成报表填写、数据采集、报表核对、电脑录入、捉漏确认等环节。至5月底,街道经普工作普查表、电脑信息数据录入等已全部完成。期间,还代表长宁区接受市经普督查,得到较高评价。6月,核对资料,汇总出现个案,上报区、市经普办协调统一口径,补充完善经普信息数据,迎接6月下旬起国家局的抽查验收。期间代表长宁区接受市经普工作督查和中央检查组的检查,得到区经普办高度评价。街道领导的重视和全体经普人员的配合,街道经普办被推荐为上海市级先进集体,另有2人被推荐为国家级先进个人,2人为市级、4人为区级先进个人。(www.chuim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