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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路街道志:上海长宁区帮困救助成果

【摘要】:制订和完善《街道社会救助“一口上下”运行机制实施方案》,做到求助信息通过居委会一口上报处理,帮困救助工作做到不遗漏,不重复。截至11月底,共发放各类救助款660万元,3 400余人次。对支出性贫困人员进行及时救助,解决重大病、个人加缴纳养老金等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26人,涉及金额20多万元。全年累计发放各类救助款800多万元,涉及16 472户家庭。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补助和救济工作归口街道管理,是年对各类生活困难救助180户433人,发放棉衣108件,棉被5条,发放救济金2 030元,并为53户发放购买棉花258斤。对本市工厂、机关、企业单位职工家属困难户228户,通过里弄向各单位联系,得到补助和解决。

1969—1974年,为社会困难户1 768户6 266人次发放救济款3.44万元,发放棉1 108件,棉被975条。1986年,根据市有关规定实行待业救济金政策,街道开始对各类待业人员发放待业救济金。

1993年,按照“政府负责,民政归口,部门支持,社会参与,街道、镇实施”的社会救助管理体系,从传统的民政救济对象,逐步转变为对全社会困难群体托底保障。救助内容从单一的最低生活保障逐步扩大到生活、医疗教育和住房救助“四位一体”的保障体系。根据市政府建立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下简称低保)规定,对持有非农业户口、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上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实施最低生活保障。低保对象由传统的“三无”人员(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依无靠)逐步覆盖到社会各个层面。包括社会孤老残幼、精简退职职工、散居归侨、宽大释放人员、三胞胎、农村知青、社会困难户(低保政策下达前界定的丧失劳动人员)、遗属孤老、低保家庭中的协保人员、落实政策人员、下放安徽居民、征地养老人员等。保障标准为月人均120元,低保标准随物价变动不断调整。是年,享受低保436人次,金额3.75万元。

1994年,对部分老年人和重度残疾人生活困难对象,凭实物补助供应证(俗称“蓝卡”)补助大米、食油、白糖。1995年6月21日,市政府推出低收入家庭帮困粮油卡,1995年,改为发放现金,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之上规定低收入线为月人均230元。对家庭不满230元的进行15元粮油帮困卡,到12月底,完成3 274张(人),占街道总人口5.1%。

1996年,最低生活保障线调整为月人均250元。1—6月份,为原民政对象27人发放各类救助金、抚恤金38 634元,为实物补助对象489人,发放实物补贴金117 360元,为二级管理对象27人,发放生活补贴16 920元。上半年为34名困难家庭发放帮困卡776张(从去年7月至今为止累计3 753张),一共发放补贴金399 880元。

1997年,发放帮困卡5 300多张,发放各类帮困补贴107万元。在四大节日访问特困户50余人,送慰问金5.22万元。发放失业救济金63.6万元,达3 359人次。

1996—1998年,街道发放待业救济金63.60万元;发放帮困卡5 300多张;发放各类帮困补贴477万元。

1999—2000年,实行“一口上下”救助运作机制,发放各类救助金410万元;动员社会力量开展“一帮一”活动,结对100户,其中上海银行职工个人出资5万元助学;街道为云南等灾区赈灾募集衣被1 288包61吨。2000年,街道获上海市街道(乡镇)社会救助管理所标准化建设达标单位称号。(www.chuimin.cn)

2001—2002年,探索社会救助走社会化之路,筹建绿地集团助老帮困基金,筹措基金200万元;工商银行等10个单位设立帮困助学基金100万元;街道发放各类救助金309.55万元。2001年,社会救助达20 565人次,发放救助款3 095 062.25元,协保人员生活困难补贴930人次,达10 896元。2002年,发放各类救助金479.16万元,23 866人次。同时对70个待业救济人员,发放待业救济金2 709.56元。

2003年起,对低保对象实施动态管理,推进逐渐退出低保(简称“渐退”)机制。制订和完善《街道社会救助“一口上下”运行机制实施方案》,做到求助信息通过居委会一口上报处理,帮困救助工作做到不遗漏,不重复。截至11月底,共发放各类救助款660万元,3 400余人次。

2003—2005年,完善社会救助“一口受理”机制,实行一个采集、一网覆盖、一口统计、一所运作。发放各类慰问金7 162万元。

2006年,根据《关于调整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精神,对837户低保家庭的救助标准进行调整,调整人数为1 210人,调高金额24 160元;根据《关于调整本市救济对象定期定量补助标准的通知》精神,对本街道136位定期定量救济对象的救济标准进行调整,调高金额3 437元;对42户协保救助对象的补助金进行调整,调高金额1 592元;对低保家庭中的大龄协保已办理就业补贴的62人进行低保调整。新的社会救助政策出台后,一方面加强对居委会干部进行政策业务培训,另一方面耐心做好救助对象的政策咨询和思想工作。

2008年,对“低保”救助家庭发放、“协保”救助家庭的“协保”补贴款发放、临时救助款发放、“双低”困难家庭的医疗救助款发放、帮困卡及帮困券发放、支内职工工资补差、支疆退休回沪等人员补贴款的发放、慈善基金会救助、残疾人救助、“低保”家庭中在读9年制义务教育的2008年春季助学券的发放等,共计涉及社区22 320人次,各项发放补助金额累计767.84万元。

2009年,开展社区居民各类救助工作,加大综合帮扶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居民因病致贫、突发困难,给予救助。对支出性贫困人员进行及时救助,解决重大病、个人加缴纳养老金等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26人,涉及金额20多万元。全年累计发放各类救助款800多万元,涉及16 472户家庭。

2010年,发放低保救助金13 924人次(801户),共计2 564 682元;发放协保困难补助金3 212人次(276户),共计450 382元;发放定期定量救济款1 514人次(129户),共计520 931元;发放老人实物补助款545人次,21 800元;发放支内、支疆、异地安置、“文革”知青、配偶等人员回沪补贴2 035人次,共计437 756元,发放医疗救助163人次,共计185 245元;发放临时救助款4 224人次,共计680 978元;发放烈军属各项救助款429人次,403 941.42元;发放粮油帮困卡发放4 860人次,共计194 400元;发放粮油帮困券56人次,共计8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