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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长宁区江苏路街道兵役执法检查成果

【摘要】:1995年起,实行每年一次以查验兵役证为主要内容的兵役执法检查。是年,对社区工商注册登记有7名以上员工的单位发出兵役登记自查表177份,回收165份,回收率93%。居委会配合确保无遗漏和回收率100%,这种方法在以后的兵役执法中形成惯例。2009年,根据区征兵办“关于开展2009年兵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4月,向社区用人单位发出《法人和其他组织执行兵役法规自查情况报告表》325份,回收325份,回收率达到100%。

1995年起,实行每年一次以查验兵役证为主要内容的兵役执法检查。检查方法以单位自查、全区普查、全市抽查的形式进行。自查的主要内容:一是根据在职职工、在校学生名册,确定查验对象,核对男性适龄公民数与兵役登记数是否相符;二是检查本单位适龄公民有无兵役证、兵役证上有无年度兵役登记情况记载;三是检查适龄公民兵役证和兵役登记表填写是否一致;四是招工、招生中是否按规定查验兵役证和有无查验情况记载;五是检查有无违反兵役证使用规定的其他情况。单位自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总结并报区征兵办公室。对街道武装部的检查内容:一是有书面计划;二是有工商管理所出具的企事业单位名册;三是有回收的自查报告;四是兵役登记表规范齐全并按照居委会建档存放;五是有兵役通知回执;六是其他兵役工作资料以及兵役登记工作信息化管理情况。

1999年5月,市征兵办检查团来街道检查兵役登记工作,查询兵役登记有关业务与政策性问题,检查兵役登记表,兵役登记花名册,兵役登记通知书回执,兵役登记统计报表。检查团肯定街道兵役登记工作的熟悉程度和规范化的工作方法。

2002年起,兵役执法检查采取属地方式进行,街道武装部受区征兵办委托实施兵役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兵役工作的指导和检查,每年对兵役单位的检查内容为:一是有无主管部门;二是承办人员熟悉兵役证查验规定;三是招工规定中有要求适龄公民出示兵役登记证的条文;四是按要求提供员工花名册;五是按要求提供本市户口适龄公民花名册与员工花名册相符;六是有完整齐全的适龄公民兵役登记证复印件并存档备案;七是有在应登记年龄段未参加兵役登记、没兵役证的适龄公民花名册;八是适龄公民持有兵役证并了解兵役知识;九是其他兵役工作资料。是年,对社区工商注册登记有7名以上员工的单位发出兵役登记自查表177份,回收165份,回收率93%。

2003年,街道党工委要求各居委会配合人武部,向所在地区凡10名员工以上的单位发送《法人和其他组织执行兵役法规自查情况报告表》和兵役执法宣传资料379份,收回兵役自查表379份。居委会配合确保无遗漏和回收率100%,这种方法在以后的兵役执法中形成惯例。

2005年,接受区征兵办和工商部门组成的兵役执法检查,对不符合规范的企业当场指导完善和完成自查表的填写。(www.chuimin.cn)

2007年,根据市征兵办兵役执法要求,对街道辖区内的200多家企业进行兵役执法检查,发现农工商汽车出租公司有适龄青年368人,无兵役证363人,及时上门指导他们制订花名册,补办兵役证,最后通过区兵役检查。

2009年,根据区征兵办“关于开展2009年兵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4月,向社区用人单位发出《法人和其他组织执行兵役法规自查情况报告表》325份,回收325份,回收率达到100%。开展一次《兵役法》和《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为主要内容兵役法规宣传教育。

2010年,共向社区用人单位发出《法人和其他组织执行兵役法规自查情况报告表》325份,回收325份,回收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