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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长宁区江苏路街道的廉政建设成果

【摘要】:2003年,制定、修改《关于加强居委会财务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江苏街道办事处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江苏街道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江苏路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等多项制度。2005年,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制度的完善和实施。按照区纪委、监察委的要求,以及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需要,修订完善6个相关制度,并付诸实施。以完善的制度,堵塞资金漏洞,促进廉政建设。

1993年,为保护、支持发展街道经济,街道纪工委制定若干试行意见。伊廷、长安、劳动服务所等单位和部门根据各自的实际制订实施意见。

1996年,纪工委深入经济实体,实施中纪委关于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意见,落实企业领导干部“四条八不准”,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廉洁促进效益。

1998年,制定《关于贯彻有关礼品登记、上交规定的实施意见》《加强居委会财务制度,奖金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控制各类会议的规定》《关于公费通讯、交通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重申两个“一支笔”,即财务审批一支笔和会议审批一支笔,以及之前制定的《关于加强财务管理和审批程序的暂行意见》等规章,保证制止奢侈浪费工作的顺利开展。

2001年,为严格执行区委办、区府办《关于对通信工具通话费实行定额补贴的试行办法》,制定《江苏路街道对通信工具通话费实行定额补贴的办法》,规范和加强对通信工具的配备、使用的管理。

2003年,制定、修改《关于加强居委会财务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江苏街道办事处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江苏街道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江苏路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等多项制度。(www.chuimin.cn)

2004年,为加强街道规范管理,制定《江苏路街道机关公务员绩效考评办法》《关于加强居民来电、来访接待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江苏路街道应急呼叫热线应答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关于在居委会组织开展各类调查的规定》等多项制度,加强制度建设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落实“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要求。

2005年,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制度的完善和实施。按照区纪委、监察委的要求,以及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需要,修订完善6个(《关于加强居委会财务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机关、事业党员守则》《机关公务员绩效考评办法》《社区事务协商处置制度》《关于加强社区事务工作监管的试行办法》《关于开展社区管理评议监督的试行办法》)相关制度,并付诸实施。

2007年,按照区纪监委的工作要求,先后完成《关于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江苏路社区(街道)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汇报》《江苏街道政府采购法贯彻执行情况自查》,接受区纪监委的专项检查和工作调研。街道纪工委《准确定性,公正处理》一文,在区纪检系统作交流发言。

2008年,落实“三重一大”备案制。按照区推进“三个更加注重”试点的要求,做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备案制扩大试点的准备;抓好大额资金执行单的实施,严格按照规范流程进行操作、登记和备案,加强对政府投资性项目的资金管理。街道突出以抓好制度建设为重点,先后修改完善社区救助资金管理制度,开展分片抽查和业务培训;制订居民区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围绕“关注民生”和社区实事项目,在街道职能部门、居委会和3个市场运作公司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制订《江苏路街道促进、完善保障型小区管理考核办法》,明确“保洁、保安、协同、加分”的考核项目和内容,并作为季度考核评奖的依据,规范和提高保障型小区“一体化”管理和服务水平。以完善的制度,堵塞资金漏洞,促进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