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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街道党风廉政责任制活动成果

【摘要】:开展由党工委第一责任人与处级干部,分管领导和各科科长的年度党风廉政责任制谈心活动。所谓坚持“两个不变”,即:一是以责任制签约形式不变,组织党工委书记与处级干部、分管领导与各科科长的党风廉政责任制签约。其间,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环节,加强对党风廉政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推进社区反腐倡廉建设和各项便民服务举措的落实。结合学识活动整改,制定《江苏路街道党风廉政责任制》规定。

1989年8月5日,制定《关于公布选拔、任免、审批管理权限的暂行规定》,改进和完善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干部管理制度。

1990年10月12日,制订《关于贯彻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的实施办法》。

1991年,纪工委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对各基层党支部、居委会全面增设举报箱22个,全面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并指定专人负责开启,按权限逐级上报。

2001年,修订街道党风廉政责任制,制定实施细则,突出责任追究。是年,街道进行新一轮《党风廉政责任书》的签约,分两个层次实施:一是由党工委书记与各分管领导签约,二是由分管领导与自己分管的科室签约,当年共签约18份。强调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精神。

2003年,深化街道党风廉政建设的谈心制度。开展由党工委第一责任人与处级干部,分管领导和各科科长的年度党风廉政责任制谈心活动。进一步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职责。(www.chuimin.cn)

2005年,坚持“两个不变”,创新“六项机制”,不断增强党风廉政责任制意识。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中,突出以抓好制度、机制建设为重点,在坚持“两个不变”的前提下,结合社区工作实际,从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创建和谐江苏出发,创新“六项工作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措施的落实。所谓坚持“两个不变”,即:一是以责任制签约形式不变,组织党工委书记与处级干部、分管领导与各科科长的党风廉政责任制签约。二是以每年召开两次会议,总结、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变,传达贯彻好市、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精神,部署好街道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街道党工委还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坚持以深化凝聚力工程建设为主线,以群众满意工程为重点,探索建立群众满意工程的“六大机制”,即:一是建立领导责任制。结合街道开展的“做一天居委会干部”活动,由街道党政领导带队,机关干部党员走进居民家庭,倾听呼声,解决“急、难、愁”问题。二是落实工作反馈机制。实行现场办公会制度,对居民提出的问题,逐个进行梳理解决。三是健全化解矛盾机制。对居民提出的问题,力争在第一时间予以解决。四是多元化的执行机制。以社会化、专业化为运作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进一步拓展便民服务项目。五是落实实事管理机制。全面推进社区民需的实事工程。六是经济持续发展机制。进一步拓展招商领域,保持经济发展的良好态势。六项机制的建立,为街道各项便民措施、实事项目的落实,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

2008年,街道围绕社区中心工作,注重把反腐倡廉建设寓于布置工作与探索机制并举、跟踪考核与完善监管并举,按照“2008年江苏社区(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要点”,以深化“一岗双责”内容为重点,实行领导分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落实责任人员。其间,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环节,加强对党风廉政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推进社区反腐倡廉建设和各项便民服务举措的落实。

2009年,结合长宁区惩防体系《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入手,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制签约,明确任务目标,实行责任分解,落实分级负责的工作任务。实施街道“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定期报告制,深化居民区帮扶专项资金的管理,细化操作流程,扩大监管面,落实自律机制。结合学识活动整改,制定《江苏路街道党风廉政责任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