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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劳动节纪念指导要点的档案文献

【摘要】:举行“五一”劳动节纪念指导要点(一)举行纪念的办法:一、纪念会由各地政府会同党部及驻军政治部等有关机关策动工人团体共同发起。六、如当地创办工人福利事业,可于是日举行奠基或揭幕典礼,由地方长官参加主持。(三)其他应行注意事项:一、各地政府暨党部对于“五一”纪念,自发起以至组织、宣传运动结束必须切实领导。

举行“五一”劳动节纪念指导要点

(一)举行纪念的办法:

一、纪念会由各地政府会同党部及驻军政治部等有关机关策动工人团体共同发起。

二、纪念仪式以举行工人代表大会为原则,各工厂、矿场于必要时得在不妨碍工作时间内分别举行纪念会,由党政机关派员指导。

三、举行纪念会时应依照国民精神总动员纲领之规定,合并举行工界国民月会。

四、发动各工会、工厂举行游艺会、同乐或组织访问团,分赴工人工作场所或家庭访问慰劳。

五、发动工厂、矿场工人举行工作竞赛,事先择定对象妥为准备,于是日为开始竞赛或竞赛揭晓日期,由地方长官主持仪式或参加给奖,并作大规模宣传,以唤起工人对于工作竞赛之情绪。

六、如当地创办工人福利事业,可于是日举行奠基或揭幕典礼,由地方长官参加主持。

(二)纪念会应有的决议:

一、以大会名义电蒋委员长及前方将士致敬。

二、重要县市总工会及特种工会应分电英美苏等国劳工团体,请督促其政府加强同盟国合作,充实太平洋军事力量,击溃暴日。

三、以大会名义通电全国劳工扩大工作竞赛运动,努力增加生产,禁止罢工怠工行为,安定生产秩序。

四、以大会名义勖勉沦陷区域工人加强对敌伪斗争工作,破坏其经济基础。(www.chuimin.cn)

(三)其他应行注意事项:

一、各地政府暨党部对于“五一”纪念,自发起以至组织、宣传运动结束必须切实领导。大会主席团及发言人应多指定曾经训练之工人中本党同志担任,并应提高工人之自动情绪。

二、各地政府暨党部应于纪念大会以外,凡属工厂、矿场以及工人集中区城严密防范奸伪活动,并积极加以领导。

三、各种宣传工具必须尽量运用,发表本党主张,新闻亦须统制。

四、沦陷区域应于避免牺牲原则下发动工人秘密举行纪念并扩大宣传。

五、各地纪念情形应当由省政府汇集转报社会部备查。

(四)关于“五一”宣传的要点:

一、三民主义为唯一的救国主义,工人们应信仰并实行三民主义。

二、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工人们应努力参加抗战工作,争取民族独立自由,然后才能获得幸福。

三、推行工作竞赛,加强战时生产。

四、自动稳定工资,巩固后方秩序。

五、在战区及敌后工人应尽量打击敌人,发动对敌伪的罢工、怠工,扰乱敌人生产和社会秩序。